通报和通告的区别(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贵州茅台矿泉有限公司股东参加公司强制清算、履行强制清算义务的公告吴衍龙、陈家草:本院于2019年7月29日以(2019)黔01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贵州茅台矿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泉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8月12日以(2019)黔01强清3号之一决定书,选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组成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院赋予清算组的职责,清算组查明吴衍龙、陈家草(以下简称你方)系矿泉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股东依法享有在公司清算中申报债权、分配剩余财产等项权利,同时负有接受清算组询问并配合清算的法定义务据清算组调查,你方在担任股东期间,存在股权变动不清及出资不实等情形,严重影响到清算工作的开展现本院通知你方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清算组说明情况并缴清欠缴的出资若未按时到清算组处说明情况或拒不配合清算工作,你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公告清算组联系方式:刁涛(13881782139)、马洋(18798755897),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次南门茅台大厦,邮编:550001,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通报和通告的区别?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通报和通告的区别(公告)

通报和通告的区别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贵州茅台矿泉有限公司股东参加公司强制清算、履行强制清算义务的公告吴衍龙、陈家草:本院于2019年7月29日以(2019)黔01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贵州茅台矿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泉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8月12日以(2019)黔01强清3号之一决定书,选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组成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院赋予清算组的职责,清算组查明吴衍龙、陈家草(以下简称你方)系矿泉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股东依法享有在公司清算中申报债权、分配剩余财产等项权利,同时负有接受清算组询问并配合清算的法定义务。据清算组调查,你方在担任股东期间,存在股权变动不清及出资不实等情形,严重影响到清算工作的开展。现本院通知你方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清算组说明情况并缴清欠缴的出资。若未按时到清算组处说明情况或拒不配合清算工作,你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公告。清算组刁涛(13881782139)、马洋(18798755897),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次南门茅台大厦,邮编:550001。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案号:(2020)京04民初266号ZHULEI(朱磊):本院受理原告杨长征与被告ZHULEI(朱磊)、创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一套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日下午3点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案号:(2020)京04民初267号ZHULEI(朱磊):本院受理原告吴京春与被告ZHULEI(朱磊)、创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一套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3日下午2点整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案号:(2020)京04民初268号ZHULEI(朱磊):本院受理原告姜海涛与被告ZHULEI(朱磊)、创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一套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3日下午3点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告BAUEROLAVKRISTOFFER(中文名:庄小龙):本院受理的原告邓同峰与被告BAUEROLAVKRISTOFFER(中文名:庄小龙)、北京邬巢世纪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祝莺燕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13民初5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涉港澳台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981民初5154号MASANOBUWATANABE(渡边雅信):本院受理原告周小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981民初51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准予原告周小兰与被告MASANOBUWATANABE(渡边雅信)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京04民初620号王志军:本院受理原告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安泰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永信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格林置业有限公司、潍坊鑫亮佳工程装饰有限公司、王志军、孙国栋、官红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9)京04民初620号一案,潍坊鑫亮佳工程装饰有限公司、孙国栋在答辩期内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依法作出(2019)京04民初62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潍坊鑫亮佳工程装饰有限公司、孙国栋的管辖异议。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京0101民初4374号杜葵:本院对包罗与你、李淑慧、杜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京0101民初2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京04民初78号朱磊:本院受理原告王爱军与被告朱磊、宁波赛伯乐亨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0)京04民初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和45日内,并定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四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告宁可科:本院受理的原告姚桂莲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11民初163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宁可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姚桂莲将位于房山区良乡西潞园一里4号楼4幢②-602房屋过户至姚桂莲名下;因过户产生的税费由姚桂莲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郑沈名、郑燕名:本院对孙霏与孙中旦等人遗赠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京0102民初2837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登记在被继承人孙庆元名下的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甲8号17号楼4门2号房屋归原告孙霏继承;二、鉴定费36900元由被告孙中旦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京04民初109号侯凡兴(FRANKFANXINGHOU)、侯馥兴(FUXINGHOU):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维航通达法律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侯方兴、侯凡兴(FRANKFANXINGHOU)、侯馥兴(FUXINGHOU)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2020)京04民初10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服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24日14:00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鄂0192民初3521号阮氏玉贤:本院受理原告张平乐与被告阮氏玉贤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公告(2020)豫0724执309号王洋:本院于2020年3月24日受理河南青岭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与王德安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告知你如下事项:一、向你送达(2020)豫0724执309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1.归还借款本金3982000元及利息(以3982000元本金为基数,从2013年3月24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暂算至2020年3月23日利息为6686400元);2.案件受理费20086元、保全费5000元、诉讼保全保险费4500元、律师费91600元、执行费78160元。二、向你送达(2020)豫0724执309号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公告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三、如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本院依法将对诉讼中查封你位于新乡市建业壹号城邦小区的房产(房产备案号2011-028274、2011-028284、2011-028418)启动拍卖程序,且你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十五日上午九时到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室对上述房产进行议价、询价或选择评估机构。如你拒不到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璐(WANGLU):原告李德嘉与被告王璐(WANGLU)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5民初17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明生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贾建明与被告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明生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9月4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ARIAIRISGLOBALLIMITED: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高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睿众投资有限公司、被告ARIAIRISGLOBALLIMITED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京0105民初150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北京睿众投资有限公司、被告ARIAIRISGLOBALLIMITED已支付押金四十一万八千九百六十九元八角一分,原告北京高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须退还。二、被告北京睿众投资有限公司、被告ARIAIRISGLOBALLIMITED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高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至三月三日期间租金、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至三月十四日期间占用使用费、违约金共计二十七万零四百五十四元。三、驳回原告北京高亿房地产开发有有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我院奥运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NicholasJamesMacdonaldOutlaw、MichaelPhilipOutlaw、ElizabethJaneHuggins、JenniferAnneOutlaw:本院受理原告李红诉被告张一凡等5人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四方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交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仲裁委员会公告蔡正望、金琼、陈文、叶荣财、陈斌:本会受理申请人翁凯婕与被申请人蔡正望、金琼民间借贷纠纷案[(2020)榕仲受90号]、申请人陈泷与被申请人蔡正望、陈文民间借贷纠纷案[(2020)榕仲受91号]、申请人林武明与被申请人蔡正望、叶荣财、陈斌民间借贷纠纷案[(2020)榕仲受92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9:30起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蝶蛹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京73行初4902号原告张春桥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蝶蛹服饰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15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蝶蛹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京73行初4901号原告张春桥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蝶蛹服饰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15日上午15:00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孙晓群:本院受理原告孙晓平、孙晓方(SUNADAMXIAO-FANG)、孙云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2民初86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辰6号楼6幢30-2的房屋归原告孙晓平所有,原告孙晓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孙晓方(SUNADAMXIAO-FANG)、孙云、被告孙晓群房屋折价款各一百八十三万五千七百五十元;二、驳回原告孙晓平、孙晓方(SUNADAMXIAO-FANG)、孙云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201元,由原告孙晓平、孙晓方(SUNADAMXIAO-FANG)、孙云负担47401元(已交纳5650元,余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被告孙晓群负担15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评估费20800元由原告孙晓平、孙晓方(SUNADAMXIAO-FANG)、孙云负担15600元,被告孙晓群负担52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直接给付给原告孙晓平,孙晓方(SUNADAMXIAO-FANG)、孙云);公告费3600元由被告孙晓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哈瑞堡里凯利斯泽恩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1272号原告硕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哈瑞堡里凯利斯泽恩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3日上午11时整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京73行初9534号原告福州鼎彩日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15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宇洪:本院受理原告刘家恩诉被告李宇洪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交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李闵淑(英文名:LEEMINSUK):本院受理的原告龚雁斌诉被告北京科仪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闵淑(英文名:LEEMINSUK)、梁宏海、金容完(英文名:KIMYONGWAN)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京0105民初4154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三个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陈达文: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陈达文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被告丁文(DINGWEN),男,美国国籍,1935年4月23日出生,住33Hi1lwoodPL.NorwalkCT.06850,护照号:495195437:原告薛枫向本院起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京0105民初268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公告朱桂岑:本院受理原告高月琴诉你及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621民初5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103民初7619号李杰:本院受理原告黄湄诉被告秦璎琳、李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103民初76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秦璎琳、李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湄清偿借款本金266164.15元;二、被告秦璎琳、李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湄支付利息(以266164.15元为本金,从2018年3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付);三、驳回原告黄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800元,由原告黄湄负担7874元,被告秦璎琳、李杰负担3926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黄湄、被告秦璎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屈启豪:本院受理(2020)粤0105民初7176号张颖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决双方离婚。现因屈启豪[男,1990年9月30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P641055(7)]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30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9月7日8时45分于本院第16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惠婵、肖志宾、肖丽雯、肖丽君、肖丽梅、肖婉明、何崇源、赵绮年、赵晓中、何维坤、何崇基、何崇本、何维端、何崇熙、康乐民、康惠民、康治平、简其健、简孟、朱兰娟、何惠冰:本院受理(2018)粤0105民初16051号第一原告何小红、第二原告何维玲、第三原告何崇智、第四原告何琼、第五原告何维英、第六原告何文穗、第七原告何文英诉第一被告李惠婵、第二被告肖志宾、第三被告肖丽雯、第四被告肖丽君、第五被告肖丽梅、第六被告肖婉明、第七被告何崇源、第八被告赵绮年、第九被告赵晓中、第十被告何维坤、第十一被告何崇基、第十二被告何崇本、第十三被告何维端、第十四被告何崇熙、第十五被告康乐民、第十六被告康惠民、第十七被告康治平、第十八被告简其健、第十九被告简孟、第二十被告朱兰娟、第二十一被告何惠冰诉你们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与被告共同继承房产登记号为地字6652号,房产地址广州市南华中路49、51号产权中被继承人何泽名下的三分之一产权份额。继承后原告一占上述房屋15/63的产权份额,原告二、三、四、五各占上述房屋1/630的产权份额,原告六、七占上述房屋1/1134的产权份额,被告一、二、三、四、五各占上述房屋的1/630的产权份额,被告六占上述房屋1/126的产权份额,被告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各占上述房屋1/567的产权份额;被告八、九各占上述房屋1/1134的产权份额,被告十五、十六、十七各占上述房屋1/189的产权份额,被告十八、十九各占上述房屋1/126的产权份额,被告二十占上述房屋1/105的产权份额,被告二十一占上述房屋1/63的产权份额;2.判决原告与被告共同继承房产登记号为地字6652号,房产地址广州市南区南华中路南洲局前街22号之1产权中被继承人何泽名下的三分之一产权份额,被告一、二、三、四、五各占上述房屋的1/630的产权份额,被告六占上述房屋1/126的产权份额,被告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各占上述房屋1/567的产权份额,被告八、九各占上述房屋1/1134的产权份额,被告十五、十六、十七各占上述房屋1/189的产权份额,被告十八、十九各占上述房屋1/126的产权份额,被告二十占上述房屋1/105的产权份额,被告二十一占上述房屋1/63的产权份额;3.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所有继承人共同承担。现因第一被告李惠婵(女,汉族,1933年11月12日出生,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华榕街6号1204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4193311121026)、第二被告肖志宾(男,汉族,1959年5月24日出生,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华榕街6号1204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4195905241016)、第三被告肖丽雯(女,汉族,1952年2月21日出生,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复兴六巷31号206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4195202211048)、第四被告肖丽君(女,1962年12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04621202102)、第五被告肖丽梅(女,1950年11月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04501115044)、第六被告肖婉明(女,1934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174号8幢302房,公民身份号码442801193407281041)、第七被告何崇源(男,1930年6月28日出生)、第八被告赵绮年(女,中国护照号G38619381)、第九被告赵晓中(男,加拿大护照号HP929967)、第十被告何维坤(女,1935年7月23日出生)、第十一被告何崇基(男,1937年3月10日出生)、第十二被告何崇本(男,1938年12月5日出生)、第十三被告何维端(女,1941年10月22日出生)、第十四被告何崇熙(男,1943年4月5日出生)、第十五被告康乐民(女,1950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翠城南街76号1703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5007063322)、第十六被告康惠民(女,1951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莲塘巷10号104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419510228192X)、第十七被告康治平(男,1953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前22号之二,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5312183312)、第十八被告简其健(男,1946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区巷125号三楼,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4607302417)、第十九被告简孟(身份不详)、第二十被告朱兰娟(女,1931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和平路13号,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3105023341)、第二十一被告何惠冰(女,1930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29号704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300226242X)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30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9月8日14时10分于本院第16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公告TRANTHIMYKHEN:本院受理马登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829民初833号判决书,判决:准子原告马登帅与被告TRANTHIMYKHEN离婚。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60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鲁0602民初65号王学萍:本院受理原告王学兵诉被告王学科、王学敏、王学卫、王学花、王学红及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求:1.判决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裕顺巷23-2号的不动产由原告继承所有,六被告协助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手续;2.诉讼费用由六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鲁0602民初10829号刘永江:本院受理原告吴晓晖诉你及被告林乐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9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上诉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吕逸林:本院受理向文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6民初44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4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罗贞子:本院受理李元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423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李元根与罗贞子离婚。案件受理费200.00元,由李元根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刘伟伦:本院受理钟里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桂0603民初1482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等诉讼文书,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为举证答辩期限,并定于期满后第1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京0114民初5613号叶枋舟(FANGZHOUYE):本院受理的原告曹国强、曹磊诉被告叶枋舟、叶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京0114民初5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江松燕、江淼:本院受理的原告江文华诉江文侠、江松燕、江卫国、江卫民、江淼、江珊、袁明秀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袁明秀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朴昌男:本院受理原告安图县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朴昌男(2020)吉2426民初437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三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孙元隆:广西钦州市钦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钦州市德陞投资有限公司、孙元隆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案号为(2020)桂07民初2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0)桂0702民初191号民事裁定书以及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白相铉:嘉丰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1.确认被告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白相铉之间的《关于“POPStar!消灭星星”游戏软件著作权之授权及权利证明书》无效;2.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本案证据、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在新海大厦办公中心七层第三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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