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级家长信息违规(让他丢了工作和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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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家住江苏省扬州市的郭新再次鼓起勇气,十分郑重地投出求职简历,这距离他上一次求职已经过去一年有余。
2020年底,郭新和女朋友一起参加了家乡一家银行的招聘,两人一路过关斩将,顺利通过了初试、笔试、面试和体检,还剩下最后政审环节,通过了这一关,就可以顺利入职。
12月15日一大早,女朋友和其他合格的应聘者都收到通知让他们去打印征信报告,但郭新却没有收到通知。直到当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他收到了银行人事部门的短信,上面显示:“很遗憾地通知你,你未通过我行2021年度校园招聘政审审核,不予录用。”
那一瞬间,郭新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他很迷茫,不知道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经过一番打听,银行行长及人事部门答复他说,是因为他未成年时有过一次犯罪记录。
工作和爱情都丢了
郭新从小热爱体育运动,是个自信外向的孩子。2014年,高三刚开学时,郭新因一时冲动和人打架,涉嫌寻衅滋事罪。
经审查,考虑到郭新当时尚未成年,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刚听到这个决定的时候,郭新整个人一下子沉默了下来,他是真没想到打一架会有“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但当时检察官和民警都告诉他,“你的犯罪记录会被封存,可以和正常孩子一样,好好上学、生活”。
听到这话,郭新才放下心来,也逐渐恢复到之前的开朗,之后顺利参加高考,考上大学。
2020年下半年,郭新看到扬州有家银行举行招聘考试,于是决定辞去工作回家备考。备考的3个多月里,郭新每天6点起床,一直学习到深夜。
为了能够顺利通过招聘,郭新还花了3万多元,到南京参加了银行校园招聘考试培训班。经过培训训练,郭新笔试考了72分,面试成绩没有公布,但综合成绩他是全市第3名。这家银行当时计划招聘20人,郭新顺利入围,并通过了体检。
“我一直以为政审肯定没有问题的,没想到因为我高三时候发生的事情,结果就不被录用了。”突然被贴上“有前科”的标签,郭新震惊之余也想发问:“我的犯罪记录不是说被封存了吗?银行作为一家企业怎么能查得到呢?”
与此同时,郭新的女朋友顺利入职了这家银行,而她也听说了郭新的“不顺利”。女朋友并不太清楚郭新具体是犯过什么错误了,但“政审不合格”足以让她觉得郭新故意隐瞒了什么,因而和他分手了。
工作丢了,女朋友也分手了,遭到双重打击的郭新变得精神恍惚。郭新是独生子,和父母一直都很亲近,以前心里有些什么想法,都会第一时间和爸妈沟通,但这一次他沉默了,人也逐渐消沉。
“我们怕他想不开,我和孩子妈妈两人轮流在家里陪着他,晚上我还陪着他睡觉,就怕他出什么意外。”郭新的父亲郭强对《方圆》记者说,他真的很怕孩子走极端。
郭新的精神状态每况愈下,家里带他去看医生也没有明显的好转,一向不信神佛的郭强都开始求神拜佛了。郭强说:“这件事对我们整个家庭伤害太大了。孩子以为及时改正错误就能弥补了,就是重新开始了,怎么又揭开原来的伤疤插上一刀?”
找不到令人信服的理由
郭新一家除了要排解犯罪记录被泄露带来的消极情绪,还要面对来自朋友和亲戚的压力。
此次回扬州求职,郭新以优异的成绩过了笔试面试,他觉得已经“十拿九稳”,便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很多的朋友同学和亲戚。
这件事后,郭新尽量减少和朋友的往来,“我身边的人都知道这个事情了,我的处境非常被动,不知道怎么解释,也没办法解释,在他们面前完全抬不起头。”
其实,郭强也尝试过很多方法,希望能挽回孩子的工作。他上网查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规定,确认郭新是在理的一方,便多次前去和银行交涉,但都无果而终。
郭强还去过郭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希望能开一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拿着材料,他们也好和银行沟通,但派出所说要有用人单位介绍信,郭强又回到银行想要份介绍信,银行没有同意,此事便不了了之。
百般无奈之下,他们想起了检察院。当年,检察机关对郭新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他们一家一直很感激,觉得是检察院拉了郭新一把。于是,2021年1月,郭新和父亲来到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寻求帮助,检察官杨扬接待了父子俩。
那天,郭新精神状态很糟糕,他整个人瘦了很多,杨扬向《方圆》记者形容他是“正处于崩溃的边缘”。“到我们这里来的时候,郭新已经很难自己讲清发生了什么,他的父亲补充了大多数具体细节,但他也表现得很焦躁不安。”杨扬回忆说。
当时,银行的招聘还没有完全结束,杨扬代表检察机关到银行去替郭新了解相关情况——什么原因不录取的?他们是怎么查找郭新的犯罪记录的?杨扬多次沟通了解后发现,原来银行在对郭新开展政审审核期间,通过辖区派出所,违规查询到了他的未成年犯罪记录。
无独有偶,就在杨扬办理郭新的案子期间,先后又有两个人对未成年时期犯罪记录未被封存的问题向仪征市检察院提出控告,其中一人是大学毕业后找工作时,因派出所拒绝向用人单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而求职受阻 。
另一名当事人是工作多年后,单位想将他提拔到重要岗位,但在政审时,公安派出所出具了未成年时期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提拔这件事就被搁置了。
“说实话,我现在30多岁了,在这个岗位也不是不能继续干下去,但我这么执着地希望自己未成年时期的犯罪记录封住,就是不想我女儿以后发展受到限制,甚至是被歧视。”这位当事人更加担心孩子日后会因为自己的事情遭受打击。
收到三起案件线索后,仪征市检察院通过走访询问,初步查明几名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调查过程中,我们意识到这三个当事人遇到的问题可能不是个例,而是存在共性问题。”杨扬说。
“我就想要有一个可以改正的机会”
2021年4月,经江苏省检察院答复同意,仪征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4月23日,仪征市检察院向仪征市公安局发出诉前建议,围绕加大学习力度、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查询流程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收到建议后,仪征市公安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和规范化建设,组织民警集中学习,采取加盖封章、单独存放、专人看管等方式管理未成年人案件卷宗,封存了500多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卷宗。对于案件电子数据,也设置严格的查询权限,做到“应封存尽封存”。
这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督促公安机关履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封存职责的案件。
犯罪记录顺利被封存,郭新一家的生活逐渐回到正轨,但郭强觉得这件事对整个家庭而言伤害太大了,于是想通过打官司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仪征市检察院结合当事人意愿,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为他们联系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杨扬认为,银行以应该封存的犯罪记录为由不录用郭新的行为,侵害了郭新的平等就业权,应当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于是帮助他们制定了相应的诉讼请求。
2021年6月15日,郭新向仪征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开庭时,郭新情绪仍比较低落。半年多的时间里,他暴瘦30多斤。法官看着他之前的照片和法庭上的他,都不太能认得出来他了。
在法庭上,郭新和郭强要银行拿出证据,证明郭新政审因何不过关,对方说:“我们听说你家小孩犯过错误。”当时郭强就急了:“我要听说你们银行行长杀人了、贪污了,法院能支持我吗?!到法院就得讲究证据,讲究事实!”
出庭支持起诉的杨扬向银行出示了调查材料,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认定,银行没有如实告知求职者不予录用的相关依据,侵犯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9月9日,法院判决银行赔偿郭新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银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扬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银行对他人就业权和人格权造成实质不法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我们所做的工作既释放了司法善意,帮郭新一家解决问题,也对违法查询单位敲响了警钟。”杨扬说。
现在,找到新工作的郭新的精神状态稳定了很多,每天下班后,他还会抽空看看学习材料,希望有天能继续追求一个更好的工作岗位。郭新觉得,像他一样因为未成年时犯过错误而求职受阻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一定并不少见,还有很多的家庭同他们一样正在经历或者经历过这些痛苦。
“我就想要有一个可以改正的机会,能对社会贡献自己的价值。”郭新说。
经过检察院的努力,另外两名相关人员的未成年时期犯罪记录也被封存,其中一人已经顺利入职。
“孩子的事无小事。”杨扬认为,犯罪记录封存是国家实施的促进罪错未成年人无障碍回归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封存的记录失密,直接损害了罪错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对法律的合理信赖,影响社会的整体稳定和利益。”
杨扬相信,通过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形成社会保护合力,一定能将犯罪记录封存这件事情做好,让“少年的你”不再负重前行。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10月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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