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民需要交公粮(过去农民交公粮没有功劳)
最近这几天,我在网上发表了几篇关于过去老农民交公粮的一些情况,受到了很多网友的支持和点赞,他们都说过去交公粮的日子确实太苦了,当时的农民都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出现,他们也表达了自己不同的看法,这本来也正常,毕竟每个人思考问题的方法和角度不一样嘛。
不过,有一些人针对过去交公粮这事的说法很让人气愤,因为他们不仅没有感恩和同情老农民,甚至还胡说乱道、抹黑农民,这我就不能忍了,因此今天我就来跟大家聊聊这方面相关的问题,请大家来帮忙评评理,看看到底老农民交公粮有没有贡献,有没有功劳?
有人说“农民交公粮,国家已经给了农民钱,所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贡献”这事是真的吗?
过去交公粮,也有人称为交“爱国粮”,这是从七八十年代就开始的,到了2006年才正式结束的,也就是说,我们农村的老农民一共交了20多年的公粮,这其中的艰辛只有当时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得到。针对有人说:农民交公粮没有贡献,国家已经给过农民钱了”这个话题,我可以说,这就是胡说,这就是歪曲事实,因此我今天冒着被举报的风险,冒着号没了的风险,也要将这些事情给说清楚,还我们老农民一个公道!
公粮,大家都知道这就是农业税,当时的农民由于没有钱缴纳农业税,所以都是以粮食来抵扣农业税的。公粮其实是包含有公粮、公购粮(统购粮)、余粮这三种的,公粮是农民必须要交的农业税,是农民的义务,是没有任何补贴的,这个很好理解的,我就不多说了。
而公购粮,这个也是任务,也是必须要完成的,但是它和公粮又有一些区别,它是国家收购的,也就是由国家出钱来买农民的粮食。另外,还有一种叫作余粮,也就是农民完成了公粮、公购粮以后,还有剩余粮食的话,是可以卖给国家的。看到这里肯定有人会说了:看看,这上面的内容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说到底农民交公粮给国家,国家还是给了钱的,这就等于是农民卖粮食给国家,这还谈什么贡献,谈什么功劳呢?
说这话的人根本就是不懂当时的情况,或者根本就是在故意混淆视听,因为当时农民除了要交公粮、卖统购粮、余粮以外,还要交三提五统等其他十多种税费,农民卖统购粮,卖余粮的钱要先扣除这些费用,有多余的才会返还给农民。不过,您也别想有多余的钱,因为交上去的粮食即使算成了钱,也基本上都是不够扣的,绝大多数人还是要补交税费款的。
说了这么多,可能有人还是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下面我就举例来说明一下也许大家更容易理解:比如我家有4亩地,要交300多斤公粮、600多斤统购粮,这其中的300多斤公粮是义务交的,而600多斤的统购粮是按市场最低价算钱的,这个钱是不够交提留款的,所以我家还要交100-200百斤余粮,才够交齐所有的款项。
这也就是说,我家一年要交1200斤以上的粮食,才能完成所有的任务,不欠国家的税钱。要知道当时种粮食每亩只有400-500斤的产量,4亩地的总产量才最多2000斤,而交上去的粮食就超过了收成的六成了,剩下的粮食就只有几百斤了,这根本就不够一家人一年吃的粮食。
上述这种算法,是在粮食丰产的情况下,最理想的状态下得出的结果,但是如果天气不好,粮食产量低的话,那么我们交了公粮以后根本就没有剩粮了,甚至全交了还不够,这一家人以后一年的日子要怎么过呢?可是即使是这样,农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欠交公粮,缓交公粮,都是第一时间想尽一切办法要交公粮的,哪怕是不吃不喝,也要先满足了公粮后再考虑其他的问题,当时的农民就是这么的淳朴,思想境界就是这么高,人人都以交公粮为荣。
看到这里,您还认为过去的老农民没有贡献吗?您还认为,农民交的公粮,国家是给了钱的吗?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过去农民交的公粮,那么国家的三提五统、以及多达十几种的农业税,这些又从哪里来呢?没有这些公粮的话,国家的基础建设、公积金,公益金,水利建设金,军烈属慰问金等等,这些款项又从哪里来呢?没有农民交的公粮,城里的工人们靠什么养活呢?因此还请那些抹黑农民的人,你们自己摸着良心,好好想想吧!
好了,今天我们就聊到这里吧,由于本文敏感词汇太多了,所以我也不方便再多说了,不过以后我还会继续来说这个问题的,如果屏幕前的您也对这一类话题感兴趣的话,不妨给我一个关注,以后就不会错过我的内容更新了,最后恳请大家帮忙转发本文、并长按点赞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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