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认定依据(贫困生认定新规)
转载自李积朋游戏大佬
大家可能都有了解,在大学校园里奖学金助学金的项目是不少的,只要你好好学习,就是家庭情况再困难,学校也会给你一定的资助,让你安心在学校学习。但是,家庭困难的学生不在少数,每年学校都为分配的助学金名额有限,不能照顾到每一位学生,所以针对如何界定困难学生,如何分配名额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近日,某省教育厅公开发布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中明确提到: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奢侈浪费的,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品,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行为的亦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消息一出,这项规定就引发了广大网友的争议,大家对此议论纷纷。
有的网友认为很多贫困学生都出生于农村地区,小时候受村里小混混的影响,沾染了抽烟喝酒的习惯,导致时不时在学校公共场合抽烟,这些家庭条件不富裕的人就失去评选助学金的机会了吗?
抽不抽烟倒是很好判断,但是界定一个人是否酗酒还是不容易的,毕竟喝酒不等同于酗酒。
但是大部分网友都同意这项提议,因为同样是资助学生,比起抽烟喝酒的情况,当然是更希望资助那些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的人。作为一个学生,应该认清自己的身份,即使之前,受到社会的诱惑,染上烟瘾,但是面对贫困的家庭更应该表现出极强的意志力,都到了需要拿补助的时候也应该为家庭经济着想战胜烟瘾。至于喝酒的话,偶尔,为了增加气氛,喝点小酒是可以的,但是任何人酗酒的话都是万万不行的,何况还是学生。
笔者同意大部分网友的看法,越是贫困的学子越应该自律,抽烟酗酒本来就对身体不好,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姑息一名学生存在这样恶劣的行为。再说助学金的作用是帮助那些无法负担孩子正常生活学习的人,并不是让你抽烟喝酒消遣的。你有抽烟喝酒的时间,还不如出去做兼职,早点为家长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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