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爱心筹款什么时候可以提现(捐款1元还要多付3元)
“这是我的大学同学,
希望大家可以帮助她战胜病魔”
“这是我同事的宝宝,
帮帮这个可怜的小孩吧”
“这是我的父亲,
希望好心人帮助我们渡过难关”
……
每个人应该或多或少都曾在朋友圈或微信群里,看过类似这样的求助链接。在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无力承担时,不少人选择通过网络大病筹款平台求助,希望通过他人的慷慨解囊解决家庭危机。在网友的“爱心”接力下,网络筹款拯救了无数困难家庭免于悲剧。
然而,筹集款项如何分配?求助信息是否属实?网络大病筹款平台是何性质?这份“爱心”背后的故事似乎并不简单……
3元支持费、3%服务费
网络大病筹款平台开始两头收费
近日,据红星新闻报道,“轻松筹”等网络大病筹款平台开始向用户收取“手续费”。多名网民爆料称,平台在用户捐款时会默认勾选“用户资助说明”这一额外付费的选项,稍不留意就会被收取3元“手续费”。
在微博上,法治网研究院发现不少网友发文表达对轻松筹收取3元“手续费”的不满。有网民吐槽轻松筹吃相太难看,“隐蔽协议,收取高额手续费,消费善良,也是对善意的一种伤害和亵渎。”有网友称其捐款10元却被收取13元,“你说13元全部给了病人我可以接受,但是3元不明不白就很无语。”还有网友质疑收费的矛盾性,“每一笔捐款多收取3元费用……但是付款页面的同意书写的是‘0服务费’。”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类似收费投诉也并不少见。有网友投诉称,其捐款一元也被收取3元手续费。针对该网友投诉,轻松筹回应称:“平台未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也无误导支付之意,如您有爱心愿意帮平台继续运营,请留下您助力我们的费用,当然如您需要退费,请您在轻松筹公众号-个人中心-我的捐款-资助平台处申请退费。”
据了解,目前向捐款者收取“手续费”的,并非轻松筹一家。安心筹、水滴筹等网络求助平台也开启了类似“收费模式”。在安心筹平台的捐款页面中,有“加入安心大家帮”的选项,该选项同样默认开启,用户如果不选择关闭,就会多付款3元。在水滴筹平台捐助时,也有“支持平台3元”选项,不同的是该选项默认关闭,只有主动同意才会扣费。
法治网研究院在以上三家筹款平台上捐款后发现,或许是受用户投诉压力影响,目前安心筹仍有“加入安心大家帮”选项,轻松筹、水滴筹则已经关闭相关选项,用户支付时不会额外支付3元。
事实上,除了从捐赠者处收取“手续费”,部分网络大病筹款平台也开始向筹款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水滴筹服务费试运行公告》指出,为平台可持续运营和发展,2022年4月7日起,将收取平台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单个筹款项目提现金额的3%,且单个筹款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此有网友吐槽,“双向收费是在吃人血馒头”。
网络大病筹款平台开始收费体现了其商业逻辑正在发生调整。但种种投诉亦表明,对于习惯了公益“免费”属性的爱心人士而言,这种收费逻辑很难让人接受。
对此,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汝忠律师认为,网络大病筹款平台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所规定的慈善组织,大多数平台的经营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过去,平台大多依靠沉淀资金池的利息、设立保险商城等导流变现、从互助金收取管理费的方式筹集运营成本。2021年8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平台通过保险业务变现的方式受到严格监管,平台的资金来源收窄,故探索从捐款者、筹款人处收取费用。从平台发展的角度,收费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收费应公开、透明、合理。
代写文案、欺诈募捐
网络筹款频陷“消费爱心”争议
据上游新闻报道,今年3月以来,有网民发现其所在业主微信群内频繁出现水滴筹、轻松筹的求助链接。令人惊讶的是,来自不同地区的病患求助链接中出现的视频和文案内容竟然高度雷同,如此奇怪现象引发公众对于求助信息真实性的质疑。
为何不同患者会有相同的求助信息呢?有媒体披露,原来是有筹款平台可以自助生成文案模板。
在“水滴筹”APP首页明显区域处有“不会写筹款文章?”的链接,进入链接填写疾病名称、手机号等基本信息后,统会自动生成求助文章标题,点击右侧“换个标题”还可切换其他标题模板。系统还能仅根据所填姓名、年龄、家乡、就诊医院这四项简单信息自动生成极具煽情效果的文字。
法治网研究院尝试输入“赵四、60、吉林省、吉林省人民医院”这四项后,系统就生成“父亲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是我们家人的依靠,他总是为我们遮风挡雨,无怨无悔的为家庭付出,辛苦付出无非是想给我们更好的生活”等声情并茂的感人文字。感人的求助文案竟是这样生成,网友惊呼“爱心成了KPI”。
法治网研究院中断填写求助信息的几分钟后,接到了自称是“水滴筹”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在回复属误点无需帮助后,其继续追问身边是否有其他亲友身患高血压、脑梗、糖尿病等疾病需要救助,可联系帮助筹款。温州商报曾报道称,筹款顾问帮助一个项目筹集20万可提成2000元。
网络筹款的争议不止于此。事实上,近年来网络筹款曾屡陷“诈捐”漩涡。
2015年8月,广西19岁女孩杨某在微博发文称,其父亲在“天津港爆炸事故”中遇难,3700余名网友及微博大V因同情而付费“打赏”。经网友举报后,警方发布公告称其涉嫌诈骗一事属实,杨某某父母健在,均未去过天津。
2016年11月,一篇《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微信文章在朋友圈疯传,作家罗尔称其5岁女儿罗一笑被查出身患白血病,感人文字引来高达200多万元的网友“赞赏”。然而,仅几天后,罗尔就因“名下有3套房”“治疗费仅自费3万余元”被质疑“诈捐”。最终在舆论压力下,善款被原路退还。
2019年5月,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突发脑溢血住院,其家人在水滴筹发起百万筹款,引发网友质疑其家庭有房有车为何可以发起筹款、治疗脑溢血是否需要百万医疗费、平台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核义务等,一时间引起广泛争议。
2019年11月,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诉讼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2018年4月,莫先生以儿子重病为由在水滴筹上发起40万元筹款,后因网民举报被水滴筹起诉。
……
近年来数起疑似“诈捐”事件在水滴筹等网络大病筹款平台时有发生,“有车有房也能发起捐款”等现象,引发关于平台审核把关不严的质疑。新京报记者曾使用一张像素较差、存在PS痕迹的诊断证明,分别在轻松筹、水滴筹、爱心筹这三家平台进行提交,均被快速通过审核。
对此,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智律师分析,近年来,网络大病筹款平台的“诈捐”事件频发,导致“诈捐”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一是别有用心的求助人虚构事实或隐瞒财产,二是部分筹款平台对求助人信息的审核不严、甚至鼓励患者大量转发筹款信息等。
那么,作为负责信息审核的网络大病筹款平台,应该为“诈捐”担责吗?
刘智认为,关于网络大病筹款平台的法律地位有多种说法,法律地位不同其承担的责任各有不同。网络大病筹款平台除了为求助人与捐助人提供了交流平台外,还需要对发起人资质线上审核、对众筹资金监管、制定交易规则等责任。仅仅从平台作用来看,其具有信息网络服务提供方的法律地位,那么平台至少应按信息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要求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单纯是求助人的故意所为导致的“诈捐”事件发生,且平台已经做到了谨慎审核求助人信息的任务,不应承担责任;但如果平台对求助人的信息审核不严、没有审核,甚至鼓励患者转发筹款信息等,平台应承担责任。
加强监管 清除网络筹款的“灰色地带”
客观来说,近年来,大病筹款平台确实为一些身患重病却因贫困而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筹集到了救命钱。然而,一些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乱象迭出,甚至辜负了很多爱心人士的一片期待。
对此,刘智认为,大病筹款平台具有公益性,但平台运营主体的性质是公司,而公司能持续经营的前提是具有营利性,与平台追求公益性不一致甚至冲突。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的“诈捐”事件频频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实就是平台运营主体追求营利的体现。因此,个人认为政府对大病筹款平台的设立应设制条件,对平台的运营应进行强监管、严监管。
事实上,近年来,网络大病筹款平台在民政部指导下,曾多次签署过行业自律公约。
2018年10月,在民政部指导下,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等3家平台联合签署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其中对恶意发起筹款的行为人建立了黑名单,并在行业内实现黑名单共享,失信人将不能在任何平台发起筹款,且会面临追责。
2020年8月,由民政部主导的《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2.0版本发布,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360大病筹4家平台共同签署自律公约及倡议书。与自律公约1.0版相比,2.0版本增加了更多平台方的义务和风险防控措施。
自律公约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网络众筹平台的野蛮生长,但种种乱象亦表明,要真正完善审核机制和追责机制,仅依靠平台自身难以完全实现。
对于未来如何规范网络大病筹款平台的发展,刘汝忠建议:首先,要完善相关立法,加强监管力度,尤其是资金监管,包括资金来源、资金用途、资金专用账户等,使平台的管理、运营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其次,行业本身加强自律,除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应该遵守相应的行业规范和公约,加强自我约束。第三,通过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对筹款平台的行为进行约束。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黄美玲、曾霏滢、法不阿
声明/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公开渠道,如有版权争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监制/余瀛波
编辑/郑淳心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法治网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