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官告老还乡(告老还乡致仕古代的退休制度)

在现代企事业单位里,职工到了一定的年龄或者达到相应的工龄便可以退出工作岗位而养老,领取相应的养老金,这是现代的退休制度。

古代大官告老还乡(告老还乡致仕古代的退休制度)(1)

其实,在古代也有相应的“退休”制度,只不过,能够“退休”的也仅仅限于吃公家饭的官员们,而古代官员年老退休被称为"致仕"。据何休说:"致仕,还禄位于君。”(《公羊传·宣公元年》注)因为禄位是君王给与的,所以到了年龄要"交还官职"。致仕与罢官不一样,两者性质截然不同,《白虎通义》上明确划分两者的界限:"君不使退而自去者,尊贤也。"是加以褒奖的。"致仕"又被叫作"乞骸骨",这是谦词,意思是恳请君王同意自己留下一把老骨头养老。

早在商朝就有了致仕的记载,如《尚书》中就有关于伊尹告老退休的记载。到了周朝,随着奴隶制国家的发展,制度逐渐完善,《礼记•曲礼》中规定“大夫七十而致事”。而相关史书中关于官员致仕的记载也非常普遍。如《左传》里有个"祁奚请老"的故事,也就是“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出处。讲述了祁奚申请退休,晋侯(指晋悼公)要他推荐一下能接替的人选,他第一次推荐了自己的仇敌解狐,谁知解狐没上任就病故; 第二次他又推荐自己的儿子。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的“请老”即后世的“告老还乡”的制度。

古代大官告老还乡(告老还乡致仕古代的退休制度)(2)

“大夫七十而致仕”这一年龄限制基本上被后世所沿袭。如唐、元规定:”诸职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不过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如果身体有疾病或受伤,不到退休年龄的人也可退休请俸,"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

唐朝以前,一品至五品高、中级官吏可致仕。元朝,三品以下可致仕。明、清时代,凡官年老告休,则令致仕。但也有例外,朝廷重臣、有功勋者及特旨选用者,不受限制。元朝规定:“集贤、翰林老臣”不致仕,即使三品以下,也可例外。如天文、历法专家郭守敬,逾70岁申请致仕,朝廷不准,86岁卒于知太史院事任上,这大概也等同现在的高级职称者延迟退休了。

古代大官告老还乡(告老还乡致仕古代的退休制度)(3)

在古代,由于官员队伍越来越冗余,所以各王朝往往鼓励官员主动致仕。如规定官吏退休后,在政治及物质上均给予优待。汉代之前对于退休后的津贴无定制,往往是君主一次性赏赐。汉代汉平帝时规定对年俸两千石以上者享受原俸禄的三分之一。唐代,对致仕官吏加授级、衔,五品以上官可得半禄;有功之臣,天子恩典,甚至可得全禄。且另授予永业田。宋代则规定先晋升一级后给半禄。明太祖则规定:三品以上者按照原俸,“四品以下者,各升一级,给予诰敕。”为了鼓励官员退休,可真算得上是优厚有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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