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退伍逐月领取退役金细则(各省市退役金发放标准)

18年退伍逐月领取退役金细则(各省市退役金发放标准)(1)

导 读

退役工作正在进行中,南海舰队政治工作部有关部门授权本公众号发布3个重要信息:

1. 士兵退役安置指南;

3. 全国各省市招聘企业汇总表(135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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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退役安置指南

2011年10月以来,相关法律法规连续修订或出台,对退役士兵(含大学生士兵)安置作出较大的调整,按照2011年10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士兵在退役安置时需要抓紧办理好以下几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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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政部门报到

退役士兵实行先报到落户,后进行安置的办法。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三)退役士兵必须本人报到,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到。凡退役士兵自带档案、立功表、伤残表等材料者,一律不予接收。退役士兵回到原征集地后,需在30天内,持本人的退伍手续到县安置办公室报到,然后到县武装部军事科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例如,自主就业安置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待遇;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确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突发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退役士兵应及时与安置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申请延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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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和办理落户手续

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后,城乡退役士兵享有同等安置待遇。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差别仅与服役贡献挂钩,而与入伍时的户籍性质无关。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安置时仍享受以前的待遇。

(一)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

(三)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四)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

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如果复学,按许多大中城市现行政策可以在学籍地落户安置。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包括:1.因战致残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是烈士子女的;4.父母双亡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退役士兵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军队委托国有商业银行系统,直接拨付分发到退役士兵的退役金专用卡。具体由团(旅)级单位军务部门,负责核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服役时间、立功受奖等信息情况,然后提供给本级财务部门统一到驻地农业银行办理,在退役士兵离队前,后勤财务部门负责将退役金专用卡和发放(入账)凭单发给退役士兵本人签收。对于既无居民身份证也没有居民身份证号码的退役士兵,由军务部门会同后勤财务部门提出意见,报司令机关审批后,退役金可采取直接发放的方式发放。退役士兵本人需要在离开部队前自愿选择是否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原籍后不能再申请领取或放弃退役金。

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道后,然后持地方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退役金专用卡,再到安置地的农业银行网点办理退役金支取。在此之前,只能查询卡内退役金数额。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退役金手续的,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退役金。

退役士兵退役金专用卡为银联标准借记卡,专项用于退役金的发放。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取现、转账支出、消费、挂失、销户功能,不开通存现、个人账户转账存入、换卡、短信动账通知、投资理财等功能,关闭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签约功能,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和自开卡之日起1年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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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预备役登记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一)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40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二)退出现役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士兵,在到达安置地以后的30日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需要补充的是,退役士兵都持有退役证,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加盖“服预备役”章的退役证,才算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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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

退役士兵的党、团组织关系要在30日接转,经县委组织部审批,退役士兵的组织关系可暂时安排到父母等亲属所在的单位的党、团支部;已经结婚的退役士兵,可暂时接转到配偶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安置工作后,在接转到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因本人原因,超过半年不过组织生活的按自动退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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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现在,地方职工都有“五险”,即法定的5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保费,个人不需要缴纳。军人退役后如何与地方“五险”接续,《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章专门做了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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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政策规定,士兵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根据退役安置去向和服役期间月缴费工资,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义务兵的月缴费工资,按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

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安置后,需及时持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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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政策规定,士官服役期间,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按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国家按同等数额给予补助,退役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将退役医疗保险金通过银行转移至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义务兵服役期间不缴费,退役时按统一标准乘服役年限计算,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安置后,需及时持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到地方后,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退役士兵还享有失业保险待遇,士兵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其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退役士兵到用人单位就业后,所在单位或本人要持军队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以及士兵退出现役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失业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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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报名参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当地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有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具体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民政局安置办),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放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规定优惠政策有: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可以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规定,由本人申请,享受政府给予的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以及其他奖学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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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取或者划转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军队人员依据规定申请支取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凭批准的住房补贴计划、个人购房申请书、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转业复员命令等有效证明,按照下列要求办理:

对尚未购买住房的转业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从个人在住房资金账户中划转给地方安置接收单位或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已购买住房的转业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

对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

退役金卡:退役金专用卡是中国农业银行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发行的银联标准借记卡,可直接将退役金发放到退役士兵手中。退役卡采用“集中发卡,异地支取,时效限制”的原则,采用批量开卡模式,具有取现、转账支出、消费等功能;该卡可在全国各农业银行网点、ATM等渠道支取退役金,也可在有银联标志的商户刷卡消费;免收开卡手续费、挂失手续费,以及自开卡日起免第一年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和行内异地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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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抚恤关系的转移

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做退休安置,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可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战区级单位兵员部门审批。

被评定伤病残等级的士兵退役后,要在军队办理退役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并提供本人户口簿、残疾军人证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经省级民政部门审查批准、登记备案后,继续享受地方政府优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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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换发地方机动车驾驶证

持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退役士兵申请地方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按照2006年12月30日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退伍证明、有关身体条件证明和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等材料,换发地方机动车驾驶证。申请B照以上等级的驾照,还需要参加地方车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过关者才能换发相应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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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士官办理其配偶、子女随调手续

2010年3月29日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办理随军的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这里的“随军家属”,在士官复员、转业安置时,需要办理随调手续,解决其户口、就业、社会保障、就学等问题。其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由地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全国各省市退役士兵

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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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

招聘企业汇总表

全国各省市招聘企业汇总表∣135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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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文由南海舰队政治工作部有关部门提供

  • 编辑: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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