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工作 多渠道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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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工作 多渠道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工作

多渠道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工作 多渠道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工作

【专家点评】

作者:赵忠(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经济模式和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物流、外卖、网约车、网络销售等新业态发展迅速。新就业形态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员,成为新增就业的重要来源,发挥着就业“蓄水池”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同时,日渐庞大的新就业群体越来越体现出参与基层治理的潜力,不论是社区治理、政策宣传,还是志愿服务、疫情防控,都离不开他们的身影。

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要高度关注新业态发展,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多渠道多举措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实践中,要随势而为、补齐短板,让更多基本公共服务惠及新就业群体,切实保护新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服务托底工作,提高新就业形态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自豪感。

夯实制度基础、健全和完善新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就业模式平台化、灵活化、劳动关系不明确是新就业群体的重要特点,这对我国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构建的劳动群体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重大挑战。当前,要顺应新业态和新就业形态的发展,让社会保障惠及更多劳动群体。在试点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使之与技术进步导致的劳动力要素组织形式平台化、分散化、虚拟化的特点相适应,使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对新就业群体更加友好;提高失业、医疗保险对新就业群体的适用性。

完善劳动保护规定、充分发挥工会作用,保护新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数据显示,新就业群体越来越成为灵活就业群体的主要来源,劳动关系不明确、劳动保护规定不完善、劳动保护执法困难等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保护难点同样体现在新就业群体中。一方面,要推动新就业群体中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纳入正规就业的范畴;另一方面,探索针对不能纳入正规就业群体者的劳动保护措施,在新业态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吸纳新就业群体成为工会会员,把对新就业群体的劳动保护作为当地工会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

发挥社区功能,对新就业群体做好精准服务。由于新就业群体就业平台化、分散化,工作时间相对自由,工作地点不太固定,其后勤保障、工作场所、员工参与等等都与传统就业群体有很大不同。新就业群体日常的劳动空间不再是工厂或写字楼,而是各个社区。外卖人员的就餐服务、对新就业人员开放社区公共设施……都是社区应该大力发挥作用的地方。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形成新业态企业和新就业群体双赢的局面。在新业态发展初期,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状况给劳动法律制度带来挑战,而法律制度调整需要一定时间。技术进步是新业态出现和发展的推动力,在利用技术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必须贯彻技术向善的理念,坚持企业社会责任,防止利用算法等技术手段损害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为规避法律责任和成本不与从业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社保缴存比例低等情况。新就业群体是新业态的基石,只有形成企业与劳动者方双赢的局面,才有利于新业态整体健康发展。

构建培训共享平台,拓展新就业群体职业发展空间。今天的社会,正处在技术进步、生产方式转换的关键期。随着技术进步速度加快,劳动者在学校积累的人力资本折旧速度也越来越快。在职培训和终身学习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更新知识体系、提升劳动技能、推动职业生涯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社会和培训行业等应群策群力,通过共享和社会化来丰富新就业群体的培训形式,帮助他们在行业内长期发展。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记者陈之殷、陆健、吴春燕、董城、丁一鸣、王斯敏光明日报通讯员徐梦玲)

《光明日报》( 2022年06月27日07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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