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忠诚协议书是否是法律行为(夫妻签署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结婚是一件人生大事,而婚姻中最重要的也是结婚双方最在意的问题就是对方是否能对婚姻对伴侣保持忠诚,有些夫妻就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约定类似内容为“若有一方出现不道德行为例如婚外情,需要赔偿对方100万元”的协议,假设签署了类似协议的夫妻婚后,有一方真的有不忠诚行为,那么另一方是否能以此协议起诉要求赔偿呢?最高院给出了意见,让我们以下面的案子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基本案情

李某与妻子马某相爱多年,后来二人携手进入婚姻,婚后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可是结婚以后的李某开始不安分,婚内出轨罗某并且导致罗某两次怀孕,妻子马某知道真相以后痛苦不堪,可是她依旧对于这段婚姻还有留恋也是希望能给女儿一个健全的家庭,让女儿能在爸爸妈妈的爱护下长大,于是她与丈夫李某签署了一份婚内协议,要求夫妻双方遵守忠诚义务,如果因为一方的过错造成离婚的,女儿抚养权归无过错方,过错方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且补偿无过错方20万元。该婚内协议签订后,马某以为丈夫能忠诚于自己和家庭,可是她没有想到的是李某依旧和罗某保持婚外情还生下了一个儿子,李某有了儿子以后坚决要求跟妻子马某离婚,并起诉到法院。马某同意离婚主张要求按照婚内协议约定来处理女儿的抚养权和财产问题。

签订忠诚协议书是否是法律行为(夫妻签署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1)

法院经过审判认为,夫妻二人感情已经破裂,准予离婚。但夫妻间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并不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考虑到李某在婚姻中的明显过错等因素,应对无过错的马某酌情予以照顾。综合考虑孩子的成长经历、双方收入水平、家庭财产来源等情况,判决女儿随马某共同生活,并由马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70%。一审判决后,李某、马某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解读

对于夫妻签署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最高法认为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应当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允许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是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主张按忠诚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要证明协议内容真实又要证明过错方有违背忠诚协议的举动就可能导致当事人为了取证而做出更多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演变为刑事犯罪,负面效应不可估计也不可控制。

第二、赋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的后果之一,就是鼓励当事人在婚前签订一个可以“拴住”对方的忠诚协议,这不仅会加大婚姻成本,而且也会使建立在双方情感和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质。

第三、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但是如果一方不愿履行,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

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主任付璐律师说道,文中的案例丈夫出轨的行为令人气愤,可是夫妻之前签署的忠诚协议也确实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我们在步入婚姻的时候一定要做好相应的风险预防,也要综合评估对方,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忠诚行为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介入,果断离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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