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枫泾公墓落葬风俗(崇明地区农村丧葬习俗演变散记之三)
作者:顾士云,崇明区建设镇人,1952年出生。1970年应征入伍,1973年退伍同年任村党支委兼16队队长。1974年担任大队党支部书记,1977年12月参加首次高考,1978年5月入读上海师范学院政教系,1980年7月毕业后到建设中学任教。1985年1月担任学校党支部书记。1998年11月转任学校校长。2009年8月离任后担任崇明区教育局党建和教育方面的督导工作。目前在区人社局委托的扬帆评估中心担任成人培训的督导工作。©本文经授权后发表,转载请联系本公众号编辑授权。
崇明地区农村丧葬习俗演变散记之三
七十年代丧葬习俗的变革
上世纪七十年代,崇明地区的丧葬习俗受时代的影响,在丧事的丧葬礼节和丧事后的祭奠礼节上出现了一系列进步性的变革:
一是改变了千百年来的土葬习俗,推行了火葬。七十年代,崇明搞农田基本建设,开展了土地大平整。把遍布在高田上的石坑坟、砖坑坟、土坑坟、材屋(存放死人棺材的小房子)、寿缸(人死后坐在里边入殓的大型陶器)、骨什甏(土葬后把死者残存的骨骼捡起来存放在内的中小型陶器),作了清除和深埋处理。当时面临的情况是:大量的旧坟堆处理了,接下来的新坟堆又该如何处理呢?政府部门因势利导,及时提出推行火葬的要求。由于实行火葬后,骨灰盒的体积小了,比较容易处理,一般人家在自留地或竹园基上都可填埋,不再占用大田了。这样做的结果,既节约了土地,又清洁了环境。但这件好事,推行起来却是难事。一九七四年我在村里工作,去生产队宣传火葬,有个老太被吓哭了,说我没有做什么坏事,把我放到火里,那不要把我烫死了?引得大家哄堂大笑。那年春天,村里有个钱姓老太故世,子女要土葬,村里要火葬,村干部坐镇丧家,连续做了一天一夜的思想工作,基本做通了。但到出灵的时候,死者的女儿又反悔了,不愿让母亲火葬。在这关键时刻,村支书夺过敲棺材钉的斧头,斩钉截铁地说:如果今天要土葬,我哪怕砸破棺材也要把死者送到火葬场去!在村干部的坚定果断和耐心说服下,全村第一个推行火葬的工作成功了,火葬的新风尚在全村逐渐形成了,但旧风俗不愿自行退出历史舞台。一九七九年春天,全村又有两户人家实行了土葬。面对这股回潮风,镇村领导坚定不移,硬是做通丧家工作,把死者挖出来重新火化。经过这段时间的反复后,火葬习俗最终取代土葬习俗。
二是提倡移风易俗,制止丧葬中的迷信习俗。政府推行移风易俗办丧事,鼓手牙装被禁止,吹鼓手人从此失业了,不准扎幡杆木头,不准做道场,不准立座台牌位,不准扎纸轿子和纸房子。虽然还保存着搭撑、烧床柴、化库等习俗,但荷花灯、纸轿子、纸房子等冥葬品没有了,少数人家即使烧一点黄纸表示悼念,也只能悄悄的进行。锡箔、冥币等祭奠用品,在市场上是严格禁止销售的,丧葬祭奠礼节中的迷信习俗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三是倡导勤俭办丧事,反对铺张浪费、大吃大喝。村里人家发生丧事,村干部会同队里的队长、党员在第一时间赶到丧家做思想工作,宣传节约办丧事的意义和要求,限酒限烟,缩小排场。丧事的圈子被压缩得很小,吊丧的对象只通知近亲,许多远亲一般不通知了。队里参加吃素饭的人员只限于帮忙人,一家络门全员参与吃素饭的现象是不存在的。丧事场合是不用酒的,只是在死者待葬的陪夜期间,吃小夜饭时可以适量热一点老白酒助助暖。人们的观念中还保留着五、六十年代的老规矩:吃酒是喜庆场合的事,丧事这种悲伤场合是不适合用酒的。丧事中的人际圈子比较小,丧事人情(礼金)只限于亲戚和近邻。而朋友、同事、同学、战友等社交圈内,一般只有喜事人情来往,很少有丧事人情来往的。由于丧事的人际圈子小,所以丧事中的开支是比较省的。
四是为死者开追悼会成了新的风尚。那年月,时兴学老三篇,用毛主席的话说:村里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式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开追悼会成了新的习俗,只要死者没有重大政治过节,家属要求开追悼会的话,村里总会尽量满足,总会派人参加葬礼,主持追悼会。由村干部前往丧家开追悼会,致悼词,送去的是组织的温暖,体现的是集体的哀思,使普通群众也享受了盖棺定论,评功摆好的光荣感。我当大队支部书记四年:组织的追悼会不少,但从不参与吃素饭,即使丧家在要求开追悼会的同时,邀请吃素饭,我都婉言谢绝了。
整个七十年代,我参加的丧事吃素饭没有几次,而记忆犹新全过程参与的只有三次:第一次是我嗣母故世(我大伯父没有子女,把我和堂弟嗣继为子)。那是一九七五年的农历七月中旬,那次丧事办的非常简单,虽然也沿袭了烧床柴、发化、化库等习俗,但没有扎纸轿子、纸房子,没有插荷花灯。发化只发近亲,儿子辈的扎白扎头、系白圄腰、戴黑臂章,外甥男女,阿侄男女辈的系白圄腰、戴黑臂章、白帽子,白腰带没有了。嗣母火化后,没有立座台,大伯把骨灰盒放在一张小台子上保存了一年,平时不供饭,逢年过节时供点饭菜,以寄托哀思。后来烧周年羹饭时,把骨灰盒埋到了自留地上。那时,我和堂弟都没有成家,丧事是由大伯出面办的。参加丧礼的亲戚不多,倒是队里人都来吃素饭了。丧事中邻里的人情在一元左右,亲戚的人情在一元至三元之间,整个丧事人情的收入在一百二、三十元左右。大伯是要面子的人,特意叮嘱素饭要办得好一点。因此,那次素饭用了红烧肉和肉包子。那时买肉要凭票,素饭上用的肉是在商店工作的表哥开后门买来的。丧事费用二百多元,大伯自己拿出了一百多元。第二次是我嗣继的姑父故世(大伯的妹夫),那是一九七六年的冬天。姑父因脑梗中风,卧床多年,家景并不宽裕。因此,素饭的安排就紧了一点。荤菜中,以猪头肉为主,配以猪血、猪大肠、猪肺头等内脏,烧了咸菜大肠、黄芽菜肺头,猪血豆腐、红烧猪头肉、炒粉皮等八大碗菜。那时的人,肚子里油水少,吃素饭的菜一扫而光,要多吃一碗豆腐汤,还得靠队里帮忙人和厨师傅走后门。第三次,是我外婆故世。那是一九七九年的十月底。当时,我在上海大学里读书,得到消息后,我马上回家帮忙料理丧事。外婆年轻时就守寡,一生吃了不少苦,舅父母都待她很好。由于晚年光景好,尽管小毛小病不断,但还是活了96岁的高寿,算是喜丧,大家都没有哭天喊地。那次丧事,除人情收入外,在上海工作的二舅还贴补了一点费用,所以丧事的素饭比较客气,除了红烧肉和肉包子外,还用到了鱼菜。外婆故世后,骨灰盒存放在堂屋里的一张桌子上,平时不供饭,逢年过节时,大舅父会在骨灰盒前供菜供饭,寄托哀思。七十年代,特别是在批林批孔后,好多人家祭祖的忌日羹饭都不烧了。所以人死后,一般人家座台不立了,七数羹饭有的也不烧了,即使烧,程式也简化了,穿白戴孝没有了,座台哭灵没有了,只是捞块豆腐,买一沓粉皮纪念纪念。儿子烧三七,女儿烧五七或六七的规矩没有变,但规模排场缩小了,这些活动都只能悄悄地进行了。节气羹饭就根本没有人家再烧了。周年羹饭只是象征着逝世一周年的纪念,脱化仪式没有了,没有人再戴孝哭灵了,大量焚烧锡箔、冥币的现象也不见了。
七十年代,崇明的丧葬礼节和祭奠礼节,出现了简化的趋势,那些年的丧葬习俗变革还是有成效的,政府在丧葬习俗方面的教育引导还是有作用的,而丧事中的素饭质量的提升,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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