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如何办理(了解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近代欧洲,迄今为止,已有160余个国家或地区相继建立了作为现代国家社会体系乃至文明标准的社会保障,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社会保险如何办理?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社会保险如何办理(了解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如何办理

第一章、社保社保的起源

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近代欧洲,迄今为止,已有160余个国家或地区相继建立了作为现代国家社会体系乃至文明标准的社会保障。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1984年制定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条例》。1991年,通过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费用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

第四阶段

从1993年到1997年。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社会保障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1995年,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并同时出台了两个具体操作方案,将职工和企业缴费分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

第五阶段

到1999年,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009年中央出台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体现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改革。

现状

中国当前的人口结构现状和独生子女政策,中国政府必然会难以承担越来越庞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到2020年工资提取率将达到32.3%,到2040年将达到40.2%。从2025年起,中国政府将每年拿出5000亿-14000亿元用于维持城市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障。

社保的新政策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最终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归税务部门征收,其他单位暂缓征收。

以江西为例,国家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江西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跨年度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

  1.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省具体调整或过度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1.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1.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参保缴费基数。

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2】6号

  1.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纳部分进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2. 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统筹地区,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征收滞纳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1.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2. 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3.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个地方相应出台对应的政策,以江西为例,赣人社发【2020】1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1.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自2020年2月起,全省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不予减免。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自2020年2月起,对我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

  1. 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 企业划型办法

由统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区分大、中、小、微型企业后直接办理。

三、社保组成
  1. 基本养老保险: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是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指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退休费的制度。
  2.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3.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4.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5.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1.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
  2.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3. 职工工资在60%—300%之间的,按实申报;
  4.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月平均工资收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社保基数是否包含年终奖?

劳社发【2008】33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以上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本地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以本地区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社保计缴基数含年终奖

奖金、补贴是否计入社保基数?

社保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因此社保费会随着社会平均工资年年上涨。

职工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12

月最低缴费基数=上年度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低缴费基数

月最高缴费基数=上年度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社保缴纳计算方法

2019年-2020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工伤保险:公司缴0.2%(变动,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比例降为16%。

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0.5%,至2021年4月30日。

2020年上一年度(2019年)的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4736元;则

用人单位申报的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低于4736元的60%(按2842元计)的,由信息系统统一按60%核定;用人单位申报的在职职工缴费工资高于4736元的300%(按14208元计)的,由信息系统统一按300%核定;在60%至300%区间的,按经申报审核的缴费工资数确定。

社保风险防范

企业违反社保法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于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是否需要担责?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国家对企业及劳动者的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属违法,单位对于包括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费。

临时工要不要缴纳社保?

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临时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外,其他用工形单位依法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待遇。

是否表示单位可以跟员工签订临时工合同而逃避缴纳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临时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模式

试用期要不要交社保?

根据《劳动法》的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要依法购买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试用期也时包含在劳动合同所囊括的范围之内的。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为员工购买保险的。而这一时间在《社会保险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是在用工之日后的三十日内

《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由谁负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同时,《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因此,社保费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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