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谈白嫖犯法吗(锅姨猥亵男)
“我放弃了读柏拉图,加入了追剧大军”,走红网络的“法律界段子手”罗翔最近也在追刚刚收官的热播悬疑剧《开端》,并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一一解答。《开端》大结局尘埃落定,法律界人士也纷纷对剧中热议话题给出答案。比如,男主在和携带炸弹这的搏斗中夺了她的刀,并将其反杀,这叫不叫正当防卫呢?猥亵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如何,剧中女孩因为受到色狼骚扰,提前下车结果遭遇车祸身亡,色狼构不构成犯罪呢?
《开端》的故事发生在公交车上,在近似密闭的空间里,大学生李诗情和游戏架构师肖鹤云,一次次在公交车爆炸事故中死去,又醒来,不断逼近真相,尝试拯救全车人的性命。从大结局来看,涉事公交车上除了王兴德、陶映红夫妇外其他人都拥有了圆满的结局,伤害王萌萌的眼镜男得到了相应惩罚,而男女主人公在经历了这么多生死时刻后终于牵手走到一起。
罗翔开场白提出了一个问题,“不断循环中,如何阻止一场爆炸案发生,不断逼问我们一个问题,如果人生真的能够重来,你会不会做得比现在更好?”但生活中没有如果,不论是电视剧,还是生活,大家都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锅姨”和老公犯了什么罪?
剧中制造炸弹、准备炸掉公交车,用一车人的性命祭奠女儿的“锅姨”陶映红和公交车师傅王兴德,该怎么判?针对剧情核心爆炸事件,罗翔给出了法律解读。他表示,犯罪中准备在公交车上实施爆炸犯罪,这实际上涉及好多犯罪问题。首先制造炸弹行为本身,就构成《刑法》第125条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这个罪的基本刑是3-10年,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判死刑。125条是我国刑法最长的一个选择性罪名,全称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所谓选择性罪名的意思是可以拆开用,也可以合着用,但不是不能数罪并罚。你比如说非法制造了枪支,又非法运输了爆炸物,那罪名就是非法制造枪支、运输爆炸物罪。”最多可以组合成多少个罪名呢?应该是15种!至于计算方法,罗翔也调侃,“估计文科生听不懂。难怪柏拉图学院门口的牌子上写着,不懂几何数学者禁止入内。”
另外,“锅姨”携带爆炸物坐公交车构成犯罪。罗翔说,据《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也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至于爆炸罪,罗翔也介绍了量刑标准,《刑法》第114条规定的5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刑罚是3-10年,如果发生严重后果造成重伤、死亡,那就是115条的结果加重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罗翔总结说,“细究起来,光一个爆炸问题,都非常非常的复杂,这就是为什么学法律的人那么容易掉头发。”“锅姨”欲犯罪,最后被制止,那到底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罗翔认为,尽管炸弹没有爆炸,但还是危害了公共安全。
总结而言,如果爆炸物没有爆炸,犯罪人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如果爆炸物爆炸,但炸弹是个坏弹,没有爆炸,那这是未遂、既遂,还是不构成爆炸?这其实就涉及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判断标准。“站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炸弹没有爆炸,那就没有危及公共安全,因此不构成犯罪,但是我个人还是倾向于按照一般人标准,也就是说当你身临其境,你是否能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危险,那我估计一般人还是觉得足以危及了公共安全,所以构成爆炸罪的基本。”罗翔还说,如果爆炸导致了死亡结果,那就妥妥的结果加重犯,同时还触犯了破坏交通工具罪,从一重罪论处。
面对女儿的不幸,“锅姨”的正确做法是?
律师也针对“锅姨”的情况给出建议。五年前,王萌萌不幸去世,锅姨并不满意警方的结案,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不满意警方结案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大为律师认为,如果现实中真的出现了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情况,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映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映或者投诉。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如果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切忌采取极端手段,因为这样既达不到目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猥亵男”构成犯罪吗?
整个事件中,在公共场合对“锅姨”的女儿进行猥亵,导致其匆忙下车遭遇车祸的戴眼镜的猥琐男,会怎样?况且王萌萌被猥亵导致死亡已经过去5年了,还可以追责吗?大为律师认为,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15年。本案未过追诉时效。
如果当时有人站出来保护王萌萌,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对于他人遭受不法侵害选择视而不见的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吗?显然,想用法律强制要求来规制一个与人的生存本能相背的、仅属于道德层面的行为是难以实现的。
男主“反杀”锅姨,属于正当防卫吗?
在剧中一次循环中,女主决定再试一次阻止爆炸,“锅姨”拿出匕首刺向她。危急关头肖鹤云上前挡刀,其手臂被划伤。“锅姨”继续持刀捅向他们,肖鹤云拼力抵抗,两人僵持之下,肖鹤云不小心把匕首刺入“锅姨”腹部,造成对方当场死亡。从情感与正义的角度出发,肖鹤云是正当防卫,那么从法律角度,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呢?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本条第三款规定,肖鹤云的行为是为了制止陶映红的暴力犯罪,属于特殊防卫,因此不用负刑事责任。
从法律角度,也给《开端》挑挑刺
此外,罗翔还指出了剧中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小细节。“如果把这个网剧的前几集,尤其是警察的审讯工作作为法科生期末考试的试题,让学生去挑其中的法律错误,估计也是不少。”
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江警官的诱供问题。罗翔说,江警官其实犯了一个严重的程序错误,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作为法律人,我们认为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因为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中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也许编剧也注意到这个问题,所以借杜局之口批评了江警官。”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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