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让准备证件是什么(税务接管社保一年后会实施检查吗)
最近突然有许多人在微信中问道关于社保稽查的问题。屈指一算,税务机关接管社保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马上一年了。一年之后,税务稽查局就要按照惯例进入检查阶段。那么税务稽查检查内容会涉及到“社保”吗?这是企业财务必须提前了解和重视起来的问题。对此,根据我了解的信息,社保归属税务机关,就意味着执法检查中必然会包含对社保的稽查,怎么查?查什么?今天我根据相关信息做如下的提示。以此提前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
一、企业招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社保?怎么查?现在许多企业用工制度非常灵活,非全日制用工也是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用工模式。这种用工由于属于短期临时性,所以企业是无需为其缴纳社保的。对此税务稽查检查的方向主要集中在相关资料环节,其方法是以存在的特征为验证手段。
不用缴纳社保的原由:
由于各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有差异,这里徐箐老师无法给大家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这样的用工,由于政府指定最低标准是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所以企业聘用此类人员不必为其缴纳社保。
例如:
非全日制用工者与企业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所以他的最常见的特征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一般来讲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天),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税务稽查主要重点:
检查企业非全日制用工人数以及是否经营需要为前提,然后检查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企业是否按照小时及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了(一般会参考靠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违背其原则,说明存在税收与社保疑点。
重点检查目标:是否存在为了规避社保而与签订虚假合同。
二、企业雇佣劳务派遣人员是否缴社保?怎么查?
由于劳务派遣在企业用工形式上还是比较宽泛的,所以,近年来这种用工形式得到许多企业的青睐。对此税务稽查检查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劳务合同的签订。
劳务派遣的基本特征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人员签订的,然后劳务派遣机构再根据用工企业需要,把这些劳动者派向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所以用工企业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不缴纳社保的原由:
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是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并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所以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否则则存在重复缴纳社保。
税务稽查主要重点:
根据以上业务流程,税务稽查主要检查的环节就从初期用工企业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合同开始。主要检查用工的必须性以及支付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此从中找出疑点。
例如:企业经营规模并没有扩大、效益逐渐在下滑等,但是用工数量在增加,那么说明该企业存在税收以及社保疑点。
重点检查目标:是否存在为了重规避社保而与劳务i派遣机构签订虚假合同。
三、企业聘停薪留职人员是否缴社保?怎么查?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停薪留职合同,就意味着该人员不在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暂时不存在劳动关系。税务稽查对企业这种用工形式强调的基本特征是:员工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脱离原岗位和暂时解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薪酬合同。员工在停薪留职合同中约定,该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暂时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和领取薪酬。这种用工签订的都是临时协议,所以费用虽然各地劳务市场都不一样,但是统一的用工费用都不会过高。
不缴纳社保的原由:
企业采取这种用工形式,由于只是保留了原来的劳动关系和公职(保留用工名额),但不再支付费用。所以就不涉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行为。
税务稽查主要重点:
签订的停薪留职合同的真实性、签订时间、签订人员,并延伸检查职工“三费”的变化。
四、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是否交社保,怎么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是指进入城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人员,泛指区、县所属企业的下岗人员中1997年男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含35周岁)的,按规定于2000年6月前与企业签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称之为协保人员。这种用工形式在八十年代初期国有企业改制比较普遍,现在基本不多。
不缴纳社保的原由:
这种用工形式大大多发生在国有企业重组和其他一些企业退市、合并等等原因发生人员分流,分流后这些人员的费用是由托管中心负责其社保、退休等。所以企业临时聘用这类人员也不必为其缴纳社保。
税务稽查主要重点:
分流人员的来源以及相关合同和劳动关系。
五、雇佣兼职人员是否缴社保?怎么查?
这种用工形式近年在技术行业是比较普遍的,例如:本人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在互联网承揽一些工作。
不缴纳 社保的原由:
这种用工形式,由于只是个人行为与第三方签订了服务合同,并没有发生实质上的企业用工,企业外包的是服务,个人对接的也只是干完活领报酬而已。这种兼职人员已在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和缴纳了社会保险,所以无需在取得第三方企业支付的费用缴纳社保了,因此聘用这类人员也不必为其缴纳社保。
税务稽查主要重点:
主要通过劳务发包方延伸检查劳动人员劳资关系所在地,最终确定收入的性质以及社保缴纳的状况。
六、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是否缴社保?怎么查?单位派遣去异地工作,关系不变。
这种用工大多发生是在房地产开发、建筑、勘探、开采等企业。例如:施工单位的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经常会由总包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还比如一些集团推行财务委派制等。虽然工作地点并不在集团,但他们的劳动关系依然是保存在集团和所属单位。
不缴纳社保的原由:
虽然工作地点与劳动关系不在同一个单位,但是劳动关系所在地已经为其缴纳社保,故此,用工单位无需再为此缴纳社保。
税务稽查主要重点:
重点检查劳动关系以及支付的薪酬方式,防止两头虚挂形成的漏缴社保的问题。
七、业务外包给个体工商户是否缴社保?怎么查?这种形式的用工方式,大多企业都是为了规避社保。所以,税务稽查也会作为重点进行核查。其特征就是企业将部分业务外包给个体工商户,企业为外包工商户的工作人员支付劳务报酬也就成为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收入。
不缴纳社保的原由:
由于企业推行的是业务外包,支付的也是劳务者为其提供的服务费用而已,两者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所以企业则无需为这类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税务稽查主要重点:
主要检查双方签订的合同、签订的时间、签订的事由、签订的价格等。以此确定是否将企业正式员工作为个体工商户,以此达到规避社保的目的。
八、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是否缴社保?怎么查?
企业经常出现将退休人员进行返聘用工形式,例如:达到退休年龄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这些用工的特征就是:正式办理了退休人员,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
不缴社保的原由:
由于返聘的退休人员已经进行缴纳退休统筹金,原来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所以公司在聘用退休人员时也就不必再签签订劳动合同和不必为其缴纳社保了。
税务稽查主要重点:
主要检查相关退休资料以及在返聘的劳动合同,支付的费用和相关社保状况。
九、短期临时就业人员是否缴社保?怎么查?有关合法有效的凭据。其特征是“暂时性”的用工,即: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例如:保洁人员、撰写文章、装卸等。
不缴社保原由:
由于雇佣这些人的特点是短暂的,所以费用大多不会达到增值税起征点,而且也不存劳动关系,故此雇佣此类人员企业也不必为其缴纳社保。
税务稽查主要重点:
重点检查支付的费用标准和用工的形式,重点关注合同签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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