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不要指责英雄他是英雄(叛逆之声不是英雄)
阿水
丹尼·博伊尔的六集迷你剧《叛逆之声》(Pistol)以史蒂夫·琼斯的回忆录《孤单男孩》(Lonely Boy)为蓝本,不可避免地具有回忆录的特征。它的情节,大家都已极其熟悉。在地球上存在仅三年的“性手枪”(Sex Pistol)乐队,像水滴蒸发后融入大气又变成了雨,灌溉流行文化五十年。不计其数的故事和人物中有他们的影子。大概是这个原因,情节在这部剧中最不重要。镜头用迷离色彩和忽快忽慢的速度,在回忆的废墟上跳来跳去。
因为它主要来自一个人的回忆,所以经常没头没尾。人物前一秒还在活动,下一秒就陷入断片的闷黑中。
史蒂夫·琼斯(托比·华莱士饰)跳入人群,强尼·罗顿(安森·布恩饰)瞪着病态的大眼睛,席德·维瑟斯(路易斯·帕特里奇饰)在爱情和药物中长醉不醒。马尔科姆·麦克拉伦(托马斯·布罗迪-桑斯特饰)每次登场都像大魔术师翩翩而至,几乎能看见他的黑色披肩和高筒礼帽。
左起:席德·维瑟斯、强尼·罗顿,史蒂夫·琼斯
1970年代的英国失业情况严重。青年失业则社会暴躁不安,亘古不变的道理。时代的列车正在快速行驶,有一些青年掉队了。于是他们捡起铁轨边散落的工具,有时是武器,有时是酒瓶,有时是乐器,取决于运气。运气好的得到乐器,按会几个和弦,诞生了“性手枪”。他们自己组成一辆车,突突着一路狂飙,比抛弃他们的火车开得更快。
但这是一辆破车无疑,一路开,一路掉零件。车上的成员全都毛发倒竖,表情惊恐,痤疮的颜色发黑,等待最后一个车轱辘飞掉,车子彻底报废的时刻。强尼·罗顿拒绝马尔科姆去巴西的建议,史蒂夫·琼斯急得在床上跳脚,问他:“你为什么不能享受一下快乐?为什么我们一刻也没有感受过快乐轻松的滋味,永远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这是一部只有紧张、混乱的回忆,情节粗糙疏懒的电视剧,导演本人的谦逊近乎懦弱。他在接受《卫报》采访时表示,自己不知道“这个故事和今天有什么联系”。FX买下这个故事固然令他高兴,但他“不确定非英国观众是否会对这个英国故事产生共鸣”。
既然如此还要拍,那就是纯粹的喜欢了。喜欢到拒绝用反省的、清醒的眼光看待这支乐队,当时的社会背景也仅以资料片和简报集的形态出现。它们共同构成噪音的底板,烘托“性手枪”粉墨登场。
导演最大的兴趣,只不过是让这支乐队重新年轻一次。
马尔科姆·麦克拉伦和薇薇安·韦斯特伍德
他精心挑选演员,让不会乐器的演员学习弹奏(幸好乐队也不以技术见长),让他们在镜头前真弹真唱。这是一群街溜子,在特殊时代也许能成为好的战士。他们一无所长,只有一个才能——毫不顾惜自己。他们擅长用身体做容器,装下酒、药物和空气中所有的情绪,在狭小空间的人肉摩擦中一次性释放。
心灵、精神、灵魂这类抽象的字眼离他们很远。嬉皮们追求爱与和平,在诗歌与音乐中寻求生命真谛的时候,有阅读障碍的史蒂夫·琼斯正在偷东西和女人,虚张声势好勇斗狠,上台前却临阵怯场。
马尔科姆给他们制定的战略目标是:激怒大众。具体的方式包括现场的暴力,在大众媒体上冒犯大众,在女王的登基庆典上画一串捣蛋的省略号。
他们对任何事物都缺乏尊重,包括自己和友谊。如果以上几条罪名还不算太坏的话,不自尊和互相倾轧绝对够坏。马尔科姆对乐队成员有严格的人设要求,貌似正常者最后都被弃若敝屣。“蛇鼠一窝”的设定,容不下中产阶级的乖乖仔格兰·马特洛克(克里斯蒂安·利斯饰)。他甜蜜得像一个披头士,在四个人里最懂音乐,也只能挥刀斩断,迎来泥浆般无可救药的席德·维萨斯。主唱强尼·罗顿看不惯马尔科姆说要走,以为自己带入队的好兄弟席德·维瑟斯必会跟随。没想到席德懒洋洋躺在沙发上,宣布自己成为这支乐队的新主唱。
如果他们有情谊和自重,也仅仅在深夜的海边和巡演巴士上昙花一现,随后便如春梦消失无痕。
强尼·罗顿向记者夸口自己是绝对诚实的摇滚明星,不粉饰对即将变得超级有钱的洋洋得意。“性手枪”的前方有金光闪闪,诱使他们眯着眼袒露渴望乞丐变王子的心声,争抢有限的座位时像强徒般翻脸无情。
强尼·罗顿
马尔科姆就是那个以各种大骗局闻名于世的明星经纪人,这伙强徒的头目。他宣称“性手枪”是骗局,堕落和叛逆是骗局,各种工作计划也是骗局。这些说法既足够反叛,又别具一格。可即使是擅长操纵人心的营销天才马尔科姆,也不能完全控制他的小弟们。
失控是摇滚明星的主要魅力之一。他们的职业生涯中总有一个短暂的时期在失控边缘徘徊。观众像抬头看走钢索的演员一样仰望他们,血液忽而沸腾,忽而凝固。如此的胆战心惊,因而成为粉丝。这个时期过去后,摇滚明星掌握了表现出在失控边缘的秘诀,终其一生重复地表演。粉丝也不太介意,继续凭记忆热爱他们,重温青年时的感受。
“性手枪”是真的失控了。他们没有变成技术娴熟的老艺术家,而是随着席德的疑似过失杀人和服药过量轰然解体。
南茜之死可以用水到渠成来形容,在镜头中如梦似幻。死亡和解体像一颗晶莹的树脂,把他们永远封存在其中。
席德之死
“性手枪”不是英雄,也不是“反英雄”。他们是一群长不大的宵小之徒,刚刚脱离父母(剧中有他们互相拜访家长送唱片的情节),没有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只顾着破坏,垂涎金光灿灿的未来。你们说,社会要这样的人何用?
当他们自己把自己消灭(而不是社会),这支乐队很快成为一种原型。无数水滴反射他们的存在。在他们的光芒之下,还有一群女性朋克的存在。她们在这团混乱中留下淡淡的影子,她们的故事有始无终,既是催化剂,也是脚注。
麦茜·威廉姆斯扮演的朋克icon约旦披着透明雨衣搭火车穿越伦敦,赤裸的美好胸部一路黏满死苍蝇般的目光。薇薇安·韦斯特伍德(妲露拉·莱莉饰)颠覆演员的荧幕形象,粉色朋克头搭配自己剪裁的衣物,成熟、冷冽而富有悲剧气质,像朋克版的圣女贞德。这位女朋克的精神纯洁,毫不功利。她想“放火烧掉这座城市”,伴侣马尔科姆却说她,“你懂什么,回去玩你的针线。”
薇薇安·韦斯特维德(左)和约旦
西德尼·钱德勒演的克里斯·海德和史蒂夫·琼斯断断续续地恋爱,在罕有的宁静夜晚教他弹吉他。克里斯·海德的失望和她的美貌不成比例。有几次她以为自己终于被吸纳进乐队,每次的希望都被另一个男性混蛋的出现熄灭。海德后来终于组建自己的乐队“The Pretenders”,自己圆满了自己。她后来的故事在剧中只有一丝暗示。
最有争议的女性角色是艾玛·阿普尔顿扮演的南茜·斯潘根,摇滚史上最出名的骨肉皮。阿普尔顿对这个角色的解读是“不被理解的精神病患”。席德和南茜的故事曾被搬上过银幕——《席德与南茜》(Sid and Nancy , 1986)。这两个人早就死了,没有留下什么帮助世人了解他们的东西。他们也是神话的原型,故事怎样全凭想象。
电影《席德与南茜》是朋克版的《雌雄大盗》(Bonnie and Clyde , 1967),两个朋克被演绎成比邦妮和克莱德更稀烂阴郁的末日情侣。他们没有腻歪的爱情,可就是离不开彼此。这部剧里的席德和南茜却上演充满活力的青春爱情故事。席德对南茜的赞美反复出现到想吐。二人一见钟情,你侬我侬,所有的糜烂只是纯洁爱情不小心沾上的狗屎。
我更喜欢1986年的电影版,但说不定剧中的甜蜜才更接近事实,毕竟他们相爱时都没到二十岁。朋克的生命里就不能有一点美好吗,哪怕他们是“性手枪”。
《叛逆之声》播出的今天,“性手枪”已经不是离经叛道,而是温暖怀旧的代名词。它的故事在电视里播放,主流媒体为它写虽然不太满意却饱含感情的文章。只有强尼·罗顿一如既往,早成了老帮瓜(但还算帅)仍旧不改朋克本色,为了不让这部剧用“性手枪”的音乐,和其他成员对簿公堂。法庭判决可以使用,这部“性手枪”的年轻玩偶才有了黑漆漆的眼珠。
强尼·罗顿还放下狠话:“这些小B样子多亏了我,才有今天的成就。”他觉得这部剧一无是处,“只是中产阶级的幻想”。“它是一个童话,和事实毫无相似之处。”
导演闻之挺开心,觉得对百事不满、富有攻击性的强尼·罗顿才是他心目中的天才。这种礼尚往来的友好余波,更凸显时间的神奇作用。然而不管怎么变迁,“性手枪”这种搅屎棍的存在还是让人振奋。这就像恐怖片永远有市场,屎尿屁笑话始终是值得信赖的消遣。
责任编辑:陈诗怀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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