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开展质量安全检查(住建部门安全大检查的重点)
近日,据北京市住建委消息: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单位按照安全专项检查表进行隐患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详细情况请见文后,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住建局开展质量安全检查?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住建局开展质量安全检查
近日,据北京市住建委消息: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单位按照安全专项检查表进行隐患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详细情况请见文后。
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重点对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防护、悬挑式物料平台设置、移动式操作平台设计及搭设情况进行检查。
2.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安全措施情况。重点对基坑监测方案执行情况、监测预警情况、周边荷载及地下水排水方案及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模架和脚手架工程设置情况。重点对模架和脚手架工程的设计、架体基础、扫地杆和剪刀撑设置、安全装置防护措施及荷载情况进行检查。
4.起重机械搭拆及使用情况。重点对起重机械搭拆、顶升作业专项方案及落实情况、安全装置设置情况、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5.施工现场燃气情况。重点对燃气管线资料移交、施工现场燃气线路保护、食堂燃气使用管理及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6.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情况。重点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风险识别、安全教育、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安全防护设备配备进行检查。
7.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设置及管理、防火措施进行检查。
附件1
安全防护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11项)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结果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符合 |
不符合 | ||||
1 |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临近铁路施工附近无彩钢类硬质漂浮物或轻漂浮物 | ||||
2 |
施工现场临边设置不低于1.2米的防护栏杆 | ||||
3 |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
4 |
施工现场楼梯口和预留洞口防护符合要求 | ||||
5 |
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严密、牢靠,防护棚长度符合坠落半径要求 | ||||
6 |
电梯井口有可靠的洞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 ||||
7 |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在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 ||||
8 |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斜拉杆或钢丝绳按规定设置 | ||||
9 |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下部支撑或上部拉结点设置符合要求 | ||||
10 |
移动式操作平台组装符合设计要求且验收合格 | ||||
11 |
移动式操作平台四周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临时用电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16项)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结果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符合 |
不符合 | ||||
1 |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符合要求 | ||||
2 |
施工现场专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系统 | ||||
3 |
配电系统(TN或TT)符合要求 | ||||
4 |
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 ||||
5 |
配电设备、线路采取可靠防护措施 | ||||
6 |
漏电保护器参数符合要求 | ||||
7 |
外电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要求 | ||||
8 |
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 | ||||
9 |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应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 ||||
10 |
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应 可靠连接 | ||||
11 |
电动机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 ||||
12 |
母线槽与分支母线槽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 ||||
13 |
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符合设计 要求 | ||||
14 |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独穿于钢导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合磁路 | ||||
15 |
灯具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 ||||
16 |
当与电气工程共用线槽时,应与电气工程的导线、电缆有隔离措施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模架和脚手架工程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42项)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结果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符合 |
不符合 | ||||
一、□支撑架 □落地脚手架 □悬挑脚手架 | |||||
1 |
架体基础符合要求 | ||||
2 |
扫地杆距离符合要求 | ||||
3 |
自由端长度符合要求 | ||||
4 |
剪刀撑设置位置和角度符合要求 | ||||
5 |
连墙件设置符合要求 | ||||
6 |
卸载节点符合要求 | ||||
7 |
悬挑钢梁锚固支座符合要求 | ||||
8 |
支撑架与结构拉接符合要求 | ||||
9 |
步距、跨距符合要求 | ||||
10 |
安全网设置符合要求 | ||||
11 |
作业层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 ||||
12 |
脚手板符合要求 | ||||
13 |
构配件表观质量符合要求 | ||||
14 |
构配件尺寸偏差符合要求 | ||||
二、□爬架 □爬模 | |||||
15 |
附着支座的构造符合要求 | ||||
16 |
附着支座的设置数量符合要求 | ||||
17 |
附着支座的受力螺栓安装质量检查符合要求 | ||||
18 |
防坠落装置符合要求 | ||||
19 |
防倾覆装置符合要求 | ||||
20 |
同步控制装置符合要求 | ||||
21 |
架体支撑跨度符合要求 | ||||
22 |
架体水平悬挑长度符合要求 | ||||
23 |
悬臂高度符合要求 | ||||
24 |
剪刀撑设置符合要求 | ||||
25 |
脚手板铺设符合要求 | ||||
26 |
安全网设置符合要求 | ||||
27 |
作业层防护符合要求 | ||||
28 |
开口处防护符合要求 | ||||
29 |
构配件表观质量符合要求 | ||||
三、吊篮 | |||||
30 |
防坠安全锁标定符合要求 | ||||
31 |
上限位装置符合要求 | ||||
32 |
安全绳安全带固定位置符合要求 | ||||
33 |
支座设置(结构)符合要求 | ||||
34 |
前梁外伸长度符合要求 | ||||
35 |
配重件重量检查符合要求 | ||||
36 |
悬挂机构前支架与支撑面相互位置符合要求 | ||||
37 |
工作钢丝绳符合要求 | ||||
38 |
安全钢丝绳符合要求 | ||||
39 |
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 ||||
40 |
防护顶板符合要求 | ||||
41 |
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符合要求(2人) | ||||
42 |
安全锁灵敏可靠,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28项)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结果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符合 |
不符合 | ||||
一、塔式起重机 | |||||
1 |
塔式起重机载荷、行程、起升、回转、变幅等安全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 ||||
2 |
塔式起重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 ||||
3 |
塔式起重机基础(轨道)与承载力满足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要求 | ||||
4 |
塔式起重机基础(轨道)排水通畅,并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 ||||
5 |
塔式起重机避雷接地装置牢固可靠,符合规定 | ||||
6 |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 ||||
7 |
塔式起重机主要承重结构无开焊、开裂、变形、严重锈蚀 | ||||
8 |
塔式起重机吊钩、滑轮、卷筒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 ||||
9 |
塔式起重机钢丝绳、吊索具的规格、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 ||||
10 |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主要承载结构件完好;结构件的连接螺栓、销轴有效;机构、零部件、电气设备线路和元件符合相关要求 | ||||
11 |
起重机械的备案、租赁符合要求 | ||||
12 |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符合要求 | ||||
13 |
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 ||||
14 |
起重机械的基础、附着符合使用说明书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 ||||
二、□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 | |||||
15 |
地面防护围栏符合规范要求 | ||||
16 |
停层平台等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 ||||
17 |
按规定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且灵敏有效 | ||||
18 |
安装极限开关、上限位开关及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并灵敏有效 | ||||
19 |
钢丝绳的规格、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 ||||
20 |
附墙架采用标准产品且已进行设计计算 | ||||
21 |
吊笼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
22 |
作业环境符合规范要求。多塔交叉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符合规范及专项方案要求 | ||||
23 |
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 ||||
24 |
吊索具的使用及吊装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 ||||
25 |
按规定在顶升(降节)作业前对相关机构、结构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 ||||
26 |
附墙架的使用和安装符合使用说明书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 ||||
27 |
安全停层装置齐全、有效 | ||||
28 |
附墙符合要求。缆风绳、地锚的设置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5
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工程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11项)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结果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符合 |
不符合 | ||||
1 |
基坑监测项目符合规范要求 | ||||
2 |
基坑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符合规范要求 | ||||
3 |
基坑坡顶、坡面和坡底有适当的排水措施 | ||||
4 |
基坑支护结构完整 | ||||
5 |
基坑坡顶地面无明显裂缝 | ||||
6 |
基坑周边建筑物无明显变形 | ||||
7 |
基坑内作业人员上下专用梯道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 ||||
8 |
基坑周边荷载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 ||||
9 |
基坑地下水控制措施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 ||||
10 |
基坑周围地面排水措施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 ||||
11 |
基坑施工时对主要影响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6
施工现场燃气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8项)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结果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符合 |
不符合 | ||||
1 |
建设单位将地下管线资料移交施工单位,并会同施工单位、管线单位签署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三方协议。 | ||||
2 |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将防范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制定和落实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及相关具体措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方案,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定。 | ||||
3 |
施工现场作业区及生活区严禁带入、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 | ||||
4 |
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进行防水作业。 | ||||
5 |
自有食堂使用市政燃气的,要建立健全燃气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办法。 | ||||
6 |
食堂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灶具、阀门、管道等设施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 ||||
7 |
使用燃气的食堂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 ||||
8 |
食堂燃气管线无破损现象,连接处无损坏现象。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7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13项)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结果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符合 |
不符合 | ||||
1 |
施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 ||||
2 |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 ||||
3 |
监理单位应将有限空间安全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 | ||||
4 |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进行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 ||||
5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于作业开始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 ||||
6 |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培训教育。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应当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 ||||
7 |
施工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 ||||
8 |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 ||||
9 |
施工单位应当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有限空间作业气体监测记录表(AQ-C6-4)。 | ||||
10 |
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 ||||
11 |
有限空间内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24伏,在积水、结露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12伏。存在爆炸危险的,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的有关规定。 | ||||
12 |
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型安全防护设备和防静电工作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的有关规定。 | ||||
13 |
施工单位应配置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安全警戒设施及应急救援设备,包括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强制送风设备、正压式隔绝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绳、三脚架等。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8
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7项)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结果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符合 |
不符合 | ||||
1 |
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区和办公区。 | ||||
2 |
电动自行车需在生活区进行充电的,项目部应在生活区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行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 | ||||
3 |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选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扑救的位置,且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不应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 ||||
4 |
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电动三(四)轮车、电动手推车等电动施工机械车辆的统一管理,要建立电动施工机械车辆台账,明确专职司机负责操作。 | ||||
5 |
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 | ||||
6 |
各项目要建立电动自行车日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查制度,对临电线路、充电设施等明确专人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固定充电设施及消防设施、器材等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 ||||
7 |
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包含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消防应急演练,并每月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9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工地数量 |
出动检查组数 |
出动检查人数 |
进行行政处罚数量 |
一般程序处罚数量 |
简易程序处罚数量 |
下发责改数量 |
发现安全隐患条数 |
已整改安全隐患条数 |
填报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形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用工程项目自查、集团公司检查、市区监督机构抽查形式进行,各单位采用安全专项检查表进行隐患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安全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1-8。
二、检查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8月15日为全市工程项目自查阶段;8月15日至20日为集团公司检查阶段;8月20日至25日为市区监督机构抽查阶段。
三、检查重点内容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重点对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防护、悬挑式物料平台设置、移动式操作平台设计及搭设情况进行检查。
2.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安全措施情况。重点对基坑监测方案执行情况、监测预警情况、周边荷载及地下水排水方案及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模架和脚手架工程设置情况。重点对模架和脚手架工程的设计、架体基础、扫地杆和剪刀撑设置、安全装置防护措施及荷载情况进行检查。
4.起重机械搭拆及使用情况。重点对起重机械搭拆、顶升作业专项方案及落实情况、安全装置设置情况、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5.施工现场燃气情况。重点对燃气管线资料移交、施工现场燃气线路保护、食堂燃气使用管理及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6.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情况。重点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风险识别、安全教育、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安全防护设备配备进行检查。
7.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设置及管理、防火措施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检查表逐一开展检查并如实记录。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
(二)各集团公司要做到项目检查全覆盖,市区监督机构对抽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要依法处理。
(三)请各集团公司于8月23日前将自查情况电子版报送市监督总站,各区监督机构于8月27日前将抽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电子版报送市监督总站,电子邮箱地址:aqjdgls@126.com。本次检查情况将在月度安全工作例会上进行点评。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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