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被中介骗怎么解决(中介要承担责任吗)

2012年3月7日,李东、宏旭地产、赵敏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协议约定:经宏旭地产居间介绍,李东购买的涉案房屋为赵敏、唐晓共有,由赵敏委托宏旭地产代为收取并保管20万元定金在赵敏签约当日将房屋产权证书等文件证明交由宏旭地产保管后,赵敏可以取回由宏旭地产代为保管的定金同日,赵敏出具一份载明唐晓委托赵敏代为办理系争房屋交易的相关事宜的公证书给李东、宏旭地产,李东通过其配偶王颖的账户向赵敏支付了定金20万元,赵敏向李东出具一份确认收到李东支付的定金20万元的收据,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买房被中介骗怎么解决?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买房被中介骗怎么解决(中介要承担责任吗)

买房被中介骗怎么解决

案情简介:

2012年3月7日,李东、宏旭地产、赵敏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协议约定:经宏旭地产居间介绍,李东购买的涉案房屋为赵敏、唐晓共有,由赵敏委托宏旭地产代为收取并保管20万元定金。在赵敏签约当日将房屋产权证书等文件证明交由宏旭地产保管后,赵敏可以取回由宏旭地产代为保管的定金。同日,赵敏出具一份载明唐晓委托赵敏代为办理系争房屋交易的相关事宜的公证书给李东、宏旭地产,李东通过其配偶王颖的账户向赵敏支付了定金20万元,赵敏向李东出具一份确认收到李东支付的定金20万元的收据。

2012年3月14日,李东向公安机关报案,称2012年3月7日,其通过宏旭地产与赵敏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赵敏支付了定金20万元,准备购买其名下的房屋。后发现赵敏提供的公证书系伪造,怀疑对方有欺诈行为。3月17日,公安机关对赵敏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

2012年12月14日,赵敏因犯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并被责令退赔犯罪所得,返还被害银行及被害人(即李东)的刑事判决生效。

经法院查明,宏旭地产的公证书系赵敏伪造的。系争房屋交易过程中,区房地产登记处于2012年3月30日受理了系争房屋的过户事宜,2012年4月16日,该房屋过户至案外人曹芳名下。

李东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宏旭地产赔偿损失20万元。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

宏旭地产应对案外人赵敏刑事退赔不足部分在人民币 3万元范围内赔偿原告李东损失。此款应于刑事退赔执行中止或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二审法院:

变更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中的金额为宏旭地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人民币10万元范围内就案外人赵敏刑事退赔不足部分对李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为中介公司即宏旭地产是否应当就李东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宏旭地产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

宏旭地产作为专业的房屋中介机构,在进行中介服务时应尽到必要的、审慎的审查、核实义务,如核实房源信息、核实卖房人的身份信息、判断交易过程中的合理性等,尽职尽力维护好委托人的利益。本案中,宏旭地产负责本案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经纪人资格,其虽进行了一定的调查、核实等行为,但未就系争房屋是否存在一房二卖、公证书是否系伪造等事宜进行调查核实,也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定金保管义务,使赵敏得以实施诈骗,继而造成李东损失。换言之,宏旭地产在李东定金被骗事宜上负有一定的过错,故宏旭公司应当就李东定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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