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程万 常德(余程万浴血守常德)
1944年元旦,国民党中央党部、国民政府各院及军事委员会高级职员,集合于国民政府大礼堂前院,先是遥祭孙中山陵寝,即入大礼堂,举行武职人员授勋典礼,然后再行开国纪念典礼。10时半,军法执行总监何成濬急忙赶回办公室,等到办理完公务,返还寓所,“贺新者纷纷惠临,接见不暇”,何成濬在日记中感慨写道:“政府固有命令停止贺新,而以往之习惯,不易立予改变,不独此事为然也。”
国民政府军法执行总监何成浚
翌日,何成濬更为忙碌,11时至华侨兴业银行为“陈乐三之弟寿生证婚”;旋即又往罗汉寺吊友人妻子之丧,紧接着赴过杜月笙、钱大钧、刘航琛、范绍增等人的饭局,“复到华侨兴业银行,为居书祺证婚”;15时半,“再转往广东酒家,为陈执法监织新之女公子恒德证婚”。从这一天的社会活动观察,何成濬在重庆结交甚广,人缘较好。
1月6日,正在重庆医治牙疾的第六战区副司令长官兼江防司令吴奇伟找到何成濬,“谈及常德战役,再四委婉为令交(军法执行)本部讯办之师长余程万、朱岳两人解说,希望念其前功,从宽处理”。 何成濬表示“尚未完全明悉”情况,答应将来办案时,“在法律范围内,酌量轻减”。
第六战区副司令长官兼江防司令吴奇伟
常德会战发生在蒋介石出席开罗会议前后,他下令第57师师长余程万“务希严督所部与常德城共存亡,勿使斯大林格勒之战史独美于前也”。战斗激烈之时,余程万也曾打算“扼守一屋作最后抵抗”,结果在常德城陷落的前一夜,还是选择突围。蒋介石扬言枪毙余程万。
1月14日,何成濬接到第六战区军法执行监冯庸报告,说是余程万“对所部无适当处置,部队迨查觉师长业已逃出,始悬白旗降敌,又有常德难民代表十余人,呈控余程万毫不顾及民众,且约束不严,民众出城避寇,守军须每人勒索数千元”。何成濬感叹案情复杂,“审理时即欲保全之,恐亦不易着手”。
第57师师长余程万
2月5日,余程万抵达重庆,拿着军长王耀武的介绍函,私下求见。何成濬“以其情形甚严重,未到部投案,而先来寓请见,实不便与会面,因嘱侍者以正在午睡谢绝之”。15日,周远村、杨宗鼎上门询问余程万案情形,何成濬“以尚未调查完毕,仅约略告之”。22日,第六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又来登门,极力为余程万开脱,“请审判时于可能范围内予以宽宥”。何成濬允诺“必从法律上最轻之条文处断”。
3月6日,蒋介石亲自过问案情,余程万“如已解到,应速审判呈核”。此时,第57师副师长邱维达适在重庆受训,亦是奔走联络营救余程万。侍从室主任俞济时乃第74军首任军长,面对众多老部下求情,当然从中斡旋。何成濬只好采取“拖字诀”,静待蒋介石气平一些后再想进一步的办法。
位于常德市区的常德会战纪念坊
6月20日,余案进入会审环节,审判长官及法官一致认为余程万尽到了守城责任,应当“轻微处分呈核”。25日,何成濬奉召参加作战会报,蒋介石正为湖南战事失利心情不快:“如果早枪毙余程万,则张德能(第4军军长)有所畏惧,或不敢轻弃长沙。”
何成濬默不作声,当晚日记云:“其实余已尽最大努力,与张绝不相同。”平心而论,余程万守常德确实做过努力,而各方呼吁关说也在改变舆论导向。蒋介石虽然不同意轻判五年,但也没有坚持一定枪毙余程万。
抗战胜利后,余程万与第8军军长李弥(左)在云南
是年底,何成濬以韦云淞失守桂林未受严惩为由,再度签呈蒋介石,维持余程万原判。韦云淞是桂系将领,“碍于特殊情形,不能按军法惩办”,蒋介石也就顺势同意不再深究余程万。抗战胜利后,余程万获释,很快得到重新起用。余案说明国民政府的战时军法执行存在广阔操作空间,一为中央平衡地方实力派往往让步,二为人情关说严重干扰办案进展和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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