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第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

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第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1)

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第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2)

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与会议代表合影(档案类型:照片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1956年3月19日至4月1日,第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留念。彭真同志在会上作了报告。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制定1956年至1957年的检察工作规划和1956年检察工作业务建设与组织建设的具体计划,统一业务思想和工作方法。会议强调,在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应当认真执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并且决定把处理刑事案件的各项业务建设起来,以便对刑事案件的处理,从逮捕人犯、案件的起诉和审判以及判决的执行,进行系统的法律监督,同时努力开展其他各项业务工作。

(来源:检察日报 整理: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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