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房产继承(叔叔过世没立遗嘱)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周大姐:朱某的叔叔朱大爷生前是一名孤寡老人,没有配偶和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也均先于其去世一直以来,朱大爷的生活都由侄子朱某照顾朱某还出资为朱大爷建了一套农村自建房2015年2月,朱大爷突然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请问:侄子朱某可以继承叔叔的房产吗?,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房产继承?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房产继承(叔叔过世没立遗嘱)

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房产继承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

周大姐:朱某的叔叔朱大爷生前是一名孤寡老人,没有配偶和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也均先于其去世。一直以来,朱大爷的生活都由侄子朱某照顾。朱某还出资为朱大爷建了一套农村自建房。2015年2月,朱大爷突然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请问:侄子朱某可以继承叔叔的房产吗?

答:根据以前的《继承法》规定,作为侄子的朱某并没有继承权,无法继承那套自建房,而朱大爷也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应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根据新的《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可以依法继承遗产。

针对现实生活中,侄子、外甥等虽在晚年照顾老人,但并非法定代位继承人,没有继承资格,无法继承遗产的困境,《民法典》将侄子、外甥等纳入代为继承的范围。对于配偶、父母、子女及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均不在世的鳏寡孤独老人,侄子、外甥等在父或母不在世的情况下,可代位继承老人遗产。同时,根据《民法典》精神,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相反,有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俞为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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