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

莫泊桑、欧·亨利、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其中,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

张爱玲说:“最好的材料是最深知的材料”,《小团圆》故此成形,因为盛九莉就是张爱玲。

莫泊桑也多从自身见闻中取财,虽没把自己写进小说,却也是因为了解才信手拈来,有以普法战争为背景的,有反映小职员苦辣酸甜的,有记录乡村趣闻的,有讲述爱情故事的,林林总总,莫不有现实生活的痕迹。

而使之与现实拉开距离的,是莫泊桑赋予小说的戏剧效果,就如欧·亨利小说“含泪的笑,结局的出人意料”,莫泊桑的小说也常有悲喜交加的措手不及,如反映小职员生活的《我的叔叔于勒》。作家光怪陆离、精彩纷呈的内心世界由此可见一斑。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1)

降低对别人的期待,就是对自己的善待

年轻,意味精力充沛,前景远大;也意味轻浮放浪,行事不加节制,愧悔在早迟之间。

于勒还是个小伙子的时候,挥霍无度,把自己的那份遗产糟蹋得一干二净以后,又花掉属于哥哥的部分遗产,丝毫不顾念生在寒门小户的事实。

在穷人家里,于勒的所作所为无疑是最严重的罪行之一,也就跟坏蛋、无赖、大逆不道沾上了关系。家里人没奈何,按照当时的规矩,让他搭乘到美洲去的商船,送他离开出生地。

没过多久,于勒来信说在美洲发了财,要补偿曾因胡作非为给哥哥造成的损失。某位船长也说,于勒盘下了一家大商店,做起了大生意。

自然地,于勒就由家人眼里一钱不值的无赖成了个正直的人,一个有良心的好兄弟,一个无愧家族的好子弟,跟家族所有成员一样诚实可靠了。

随着第二封信的到来,家里人更是欢天喜地,把它当作福音书,有空儿就拿出来看看,也拿出来让别人看看,因为信上说于勒将要去南美作一次长期旅行,发达了就回来和哥哥一起快乐地过活。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2)

约瑟夫小时候,家境并不富裕,只靠父亲早出晚归挣得的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少不了处处节省——向来不接受别人吃饭的邀请,以免回请;买日用品,只挑商店里滞销的打折货、旧存货;两个姐姐自己做裙子穿,购买价格低廉的花边也要在钱上磨个好半天,虽说大姐快三十的人了,婚事尚无着落,二姐嫁出去了,但也是一定程度上归功于勒叔叔的信;家里饮食单一,从不变样,只在调料上变些花样,尽管卫生健康,约瑟夫还是宁愿吃点别的,但是吃不到;要是约瑟夫弄坏衣服上的扣子,撕破裤子,准会劈头盖脸地挨一顿骂。

约瑟夫的母亲因为生活窘迫,经常把丈夫数落一通。每当这时,丈夫嗫嗫嚅嚅,张开手掌在额头上搓来搓去,露出无能为力的痛苦。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3)

能救达夫朗什家族于水火中的,只有天之涯海之角的于勒了。于勒是那时全家人唯一的希望,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每逢星期日,全家人都要盛装打扮,去海堤上散步。约瑟夫的父亲望见远方驶来的游轮,总要说重复了几百遍的话:“要是好兄弟于勒在船上,该多让人惊喜啊!”约瑟夫的母亲也经常念叨,说好心人于勒归来时便是全家时来运转时。

除此之外,他们还拟定了几百种计划,甚至打算用于勒的钱在乡下买栋别墅。

希望是用来实现的,不只说说而已,但若不切实际,纯属异想天开的变体,也只落得希望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结局。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4)

第二封信后,于勒就杳无音信了。原来他确有过发达,但不知为何重又一贫如洗,沦为流浪汉,写第二封信时或许就已经破产了。

后来一名船长雇用了他。他就在船上撬牡蛎为生,经年累月,已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了,手上的褶子和脸上的皱纹诉说着贫穷、疲惫和艰辛。散发秽气的底舱深处是他的住所,原来的家回不去了,因为他欠着哥哥的钱,而无力偿还。

曾经的承诺到底是个空虚。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5)

约瑟夫的父亲却是希望与日俱增,只道是于勒在美洲发达了,时时盼望于勒回家,此外一无所知,也无暇他顾,毕竟被美好的未来攫住了。所以在去度假的船上看见于勒的瞬间,竟不相信眼前的一切,待到妻子确认,船长证实,才接受了撬牡蛎的老伙计是于勒,他的亲弟弟是事实。至此,计划归零,希望落空。

约瑟夫的母亲也一改往日对于勒“好心人”“有本事的人”的称谓,“无赖”一出口,便回到了原点,希望和由希望而来的恭维仿佛从不存在过似的。

返程时,他们换了船只,因为约瑟夫的母亲烦透了,也是为了躲避无赖,怕被无赖赖上。

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尤其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像是一场豪赌,赢了还好,皆大欢喜,输了的话,对谁都是负担,我辜负了我的承诺和你的心意,你错付了你的热忱和希冀,双份的沉重,何苦来?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6)

世间自有温情在,不要把人心想得太坏

鲁迅不止一次在小说里写父母对孩子言传身教的作用:

在《狂人日记》里,街上的孩子睁着怪眼睛,脸色铁青,议论“我”,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我”先是不解,究竟和孩子有何冤仇,随即明白过来,“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在《孤独者》里,魏连殳以为孩子天真,乃希望之所在,待到看见堂兄的儿子,才知“儿子如老子一般”;街上的孩子也受大人影响,拿了片芦叶指着他道:“杀,他还不很能走路”。

这是具体的时代决定的,含有鲁迅变革举步维艰的思想。

莫泊桑最有深意的一生(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7)

​在《我的叔叔于勒》里,却有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观:孩子时的约瑟夫并没受父母感染,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叔叔于勒。

约瑟夫以前常听家里人议论于勒,说于勒如何糟蹋钱,是家族的祸害,尽管有意压低声音,还是一字不漏地进入约瑟夫耳里。所以约瑟夫了解于勒动身去美洲前的所有生活细节。

但当在船上遇见于勒,看着他满是褶子的手、爬满皱纹的脸和破旧不堪的衣衫,那些听来的话并没先入为主,占据约瑟夫的脑海,反而让他起了和于勒相认的冲动,不过最后还是在称呼上以礼貌客套的“先生”代替了象征血缘关系的“叔叔”。虽然如此,付牡蛎钱时,约瑟夫给了于勒半个法郎的小费,算是做侄子的些许心意,却遭到母亲呵斥。

船将到岸,约瑟夫想再见于勒一面,想给于勒一些温暖、抚慰人心的话,但是于勒不见了,是去了底舱深处罢,愿望只得作罢。

从此,约瑟夫再没见过于勒。仅有的一次邂逅让约瑟夫在以后的岁月里念念不忘,于勒落魄的情状和约瑟夫付牡蛎钱时父亲给的五法郎,就像发生在昨天,清晰可辨,同时也不无抱憾。这就是为什么约瑟夫后来不止一次地给流浪汉五法郎的银币。

笛卡尔所谓“我思故我在”,不是说我思考,所以我存在,而是我使用理性思考的时候,才有了存在的价值,我和其他人得以区分开。

约瑟夫即是如此,没有被已成观念所左右,而是理智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这是约瑟夫的存在,也是《我的叔叔于勒》喜的所在,感动人心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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