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在人间留下美好的时光(这些天使)
“孩子,做好事了啊,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3月1日上午一对父母在浙江东阳一家医院的手术室前抹着泪跟儿子作最后的道别。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19岁男孩沈奕宸失去了生命。沈奕宸父母签署器官捐献确认书,捐献其肾脏、肝脏、心脏和眼角膜至少能让6名患者重燃生命希望。
捐献器官,延续生命,传递大爱。除了沈奕宸,这世上,还有千千万万的生命在以另一种爱的方式延续。
2月26日,黄冈市罗田县抗战老兵刘靖在家中安详地合上双眼,走完了105年的人生路程。今年1月8日,刘靖委托儿子通过红十字会进行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等相关手续,用这种方式完成一位抗战老兵最后的冲锋,遵照老人生前遗愿,将其遗体捐献给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今年新年第一天,广东清远男孩小翼因一氧化碳中毒永远离开了,父母捐献出他的一对眼角膜和肝脏、肾脏。其中肝脏移植给了同样7岁的广西梧州男孩小捷。“我们决定把孩子能用的器官全都捐出去让他的生命在别人身上活下去,也是为社会做最后的贡献。”小翼的父亲含泪说。
小翼很喜欢超人,能救人一定也是小翼的心愿。而对于接受移植的小捷也喜欢超人,在新年里给了他一颗健康肝脏的同龄人小翼和一群为了他的生命接力奋斗的白衣天使就是他生命中的超人。
这些天使们,以“爱”的方式继续留在人间,网友不仅纷纷表达敬意,还晒出了自己的志愿登记证书♥♥♥
网友们的志愿登记证书↓↓↓
2020年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突破100万人,是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前8年的总和,每年能得到器官进行移植的约有2万人,但是供需矛盾依然严重。
为此,国家有关部门也在不断宣传推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向法治化轨道迈进,让这项事业以“爱”之名充分体现并尊重人权。
2002年5月民法典出台
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中对遗体和人体器官、人体组织捐献作出明确规定:明确禁止人体买卖,这也是民法典的亮点之一。
7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明确表示国家鼓励公民逝世后捐献人体器官,但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可以通过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和参与器官捐献的志愿服务支持器官捐献工作。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组织用于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公众,公众可选择最便捷的方式完成登记,并成为器官捐献的宣传使者。
在完成网络登记后,每位器官捐献志愿者会即刻收到一张写有编号、姓名和时间的电子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下方还会温馨提示写道:登记成为志愿者3年以上,在本人需要器官移植时将获得优先权。
登记的各种方式↓↓↓
♥当地红十字会捐献管理机构或登记站进行书面登记;
♥中国红十字会官网或其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odac.org.cn)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
♥登录“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www.savelife.org.cn)进行线上登记;
♥通过支付宝、云闪付等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其他信息平台报名登记器官捐献意愿。
除了进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之外,参与志愿服务也是一种选择,目前,全国现已组建了多支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伍,大家可以通过参加各地的举办的“生命接力跑团”“临终关怀”“捐献知识宣讲”“捐献者子女关爱”等各种志愿者团队和志愿活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宣传和服务工作,人体器官捐献让逝者的生命和梦想在受者的身上延续。
实现生命接力
传递人性光辉
天使们
感谢你们延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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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以另一种方式留在人间
监制丨唐怡
制片人丨郑弘 武慧锋
策划丨郑立恒
编辑丨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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