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伯虎桃花诗欣赏(唐伯虎一首桃花庵歌读不出潇洒)

#向往的春天#

桃花正妖,在窗外山头灿烂了几天的桃花,昨夜一场大雨便都被打落了。

想起唐寅的《桃花庵歌》,当年看过《唐伯虎点秋香》,这首诗还被我誊抄在笔记本上。

说到唐寅,即唐伯虎,人们的印象大多是周星驰在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塑造的形象,风流不羁,才华横溢,专情执着。

尤其是那首《桃花庵歌》虏获秋香姐芳心,读来朗朗上口还意境潇洒。

读过《桃花庵歌》的人都说,这首诗何其的潇洒,作者何其的不羁。

如今再读,却觉得这首诗里藏着唐伯虎内心最深的绝望。

唐伯虎桃花诗欣赏(唐伯虎一首桃花庵歌读不出潇洒)(1)

桃花庵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富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

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对唐伯虎而言,如今的日子是“混”,是随便怎样都可以。

在一个“学而优则仕”的时代里,唐伯虎却因“泄题案”葬送前途,是非曲直对于醉卧桃花树下的唐寅已不重要,没有了仕途可言,生活的无聊便都在这“日复一日”中渡过。

说世人看不穿的唐伯虎又真的看穿了么?还是说这就像是摆出“顺其自然”样子,只是不想再做挣扎了?

《桃花庵歌》作于弘治十八年,距离唐伯虎科场被牵连仅六年。

唐伯虎桃花诗欣赏(唐伯虎一首桃花庵歌读不出潇洒)(2)

唐伯虎16岁苏州府试第一成为府学生员,29岁中解元,成为天下皆知的“江南才子”南京解元,然而不到一年,一夜之间,从人人追捧的风流人物,变成人人喊打的舞弊小人。

不仅前途尽失名声尽毁,还被罢黜为一般小吏,终生不能参加科举。

古时读书人的人生大事便是金榜题名,然而唐伯虎永远没有机会了。读书人的追求不是“了却君王天下事,留得身前身后名”么?

唐伯虎是读书人,还是一个曾感受过功名,非常自负的才子,心中怎么可能没有朝堂叱咤的欲望?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别人有宝剑,我有笔如刀。

这是所有读书人发渴望,同样也是唐伯虎的追求。

只是,没有了参加科举的资格,读书又有何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唐伯虎心中再无任何动力。

留恋于花巷,画春宫图糊口,本来能功成名就的唐寅,成了风流才子唐伯虎,只能在这诗句中苦涩一笑,喊一句“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他笑他人看不穿,其实他自己也并未看穿了。

唐伯虎桃花诗欣赏(唐伯虎一首桃花庵歌读不出潇洒)(3)

只要还能挣扎一下,只要有机会,他便会尽力抓住。

不然正德九年,唐伯虎都44岁了,宁王聘请他就不会去了。

那个喊着“但愿老死花间酒,不愿鞠躬车马前”的唐伯虎,最终毅然选择了效力宁王,因为他还想再寻回当年南京解元时的那个稀世才子。

可惜事与愿违,不过只半年时间,唐伯虎发现自己的“伯乐”心怀不轨,终于通过装疯卖傻,不惜当街裸奔,才逃回去继续做自己的“风流才子”,仍旧过那“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的日子。

即使如此遭遇,或许外人看来唐伯虎对仕途 的追求已经死心,但他真的能放下么?那个想做“酒盏花枝”的隐士的唐伯虎,终究是放不下这身前身后名。

念念不忘却再无回响,这是人生中最深的绝望。

即使经历牢狱,被黜小吏,装疯卖傻,春宫换钱,唐伯虎在努力生存下去的同时,并没有将对仕途无望的遗憾放下。

唐伯虎印章很多,但有两枚印章,无论是诗、书、画,都爱钤上。

一枚“六如居士”印,一枚“南京解元”印。

六如居士”是唐伯虎则《金刚经》中“一切皆有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中的“六如”。

这是唐伯虎对一切的理解,或许也是对自己一生的和解。

唐伯虎桃花诗欣赏(唐伯虎一首桃花庵歌读不出潇洒)(4)

而“南京解元”是唐伯虎此生最辉煌的身份,也是最恣意的岁月。

唐伯虎作画极少注明年份,但嘉靖年间的画都钤“南京解元”与“六如居士”居多。

《庐山观瀑图》是此印,著名的《落霞孤无图》也是此印。

这两枚印章,是唐伯虎的今生,一半是荣一半是辱。

在他的《绝笔诗》中“阳间地府俱相似,只当漂流在异乡。”是唐伯虎的孤寂,也是唐伯虎的痛苦,亦是唐伯虎的释怀。

他是风流倜傥的江南才子,是泼墨山水的画坛巨擘,是一颗落入尘世的星辰。

他是唐伯虎。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