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夫妻关系变更需共同申请吗?夫妻双方办理变更车辆共同所有人

夫妻名下共同拥有一辆小轿车,如果想要把机动车所有人的名字进行更换,移除一方在车辆产权证上的所有权,可以吗?办理手续又是如何的呢?来看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的权威解答↓,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机动车夫妻关系变更需共同申请吗夫妻双方办理变更车辆共同所有人?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机动车夫妻关系变更需共同申请吗?夫妻双方办理变更车辆共同所有人

机动车夫妻关系变更需共同申请吗夫妻双方办理变更车辆共同所有人

夫妻名下共同拥有一辆小轿车,如果想要把机动车所有人的名字进行更换,移除一方在车辆产权证上的所有权,可以吗?办理手续又是如何的呢?来看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的权威解答↓

据悉,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的相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当然除此之外,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和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均不能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1、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

4、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5、《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6、共同所有人需共同提出申请并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7、提供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现场提供免费拍照);

8、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原号牌,换发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9、变更额度种类的需先通过交通委额度审核。

如果办理时有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一并办理申领业务,还需提供《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车辆车主或者被委托人签字);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现场免费拓印),并交验机动车,在受理完毕五个工作日后,机动车所有人到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再办理其他业务。

办理当日需夫妻双方带好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共同提出申请,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接着至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换发号牌的车辆受理完毕后,持《排队叫号凭证》到选号区选号;接着到付费窗口付费或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费(支付宝、微信、银联支付);付费后,凭《排队叫号凭证》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无法当场领取号牌的可选择在三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和号牌缴费凭证,自行到沪公标志厂(长逸路250号)发牌窗口领取;或是通过邮政服务领取,快递费用自理。

此外,如果本市非营运客车额度需与机动车一并变更的,应先到本市交通委额度审核窗口办理。(地址: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需要注意的是,各区机动车管理窗口受理已取得交通委核发的《在用额度转移变更审核单》的夫妻变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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