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行人不处罚(曝光不文明行为之)

不礼让行人不处罚(曝光不文明行为之)(1)

不礼让行人不处罚(曝光不文明行为之)(2)

不礼让行人不处罚(曝光不文明行为之)(3)

本报讯(记者李辰 通讯员白莹)一脚刹车、一次等待,传递着一个城市的文明。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深入推进,礼让斑马线已成为呼伦贝尔市文明交通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但还是有个别驾驶人遇到斑马线不但不礼让行人,反而加速、抢行通过。

11月14日15时11分,苏炳文广场附近人行道北向南,一辆银色小轿车的车主未礼让行人,被处罚金200元,驾驶证扣3分。11月13日8时33分,伊敏小区附近人行道西向东,一辆黑色越野车的车主未礼让行人,被处罚金200元,驾驶证扣3分。

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危害很大。首先,威胁行人通行安全,斑马线是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生命线,也是行人的法定路权,应当受到礼让和保护。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来说,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不礼让斑马线容易造成人车碰撞事故,从而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死亡;其次,不礼让斑马线违背了社会公德,行经斑马线,汽车与行人抢行,侵犯行人路权,相对于酒驾、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比较普遍,反映出驾驶人对法律的漠视,对行人的冷漠,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公民的文明程度和社会公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以及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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