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历史上包拯是什么样的)

包拯包青天这个名字,相信在咱们中国应该没什么人不知道(小时候看的少年包青天没有3部也有4部了吧,咱就别提那几部老年版的了)。随着各种包拯电视剧的热播,很多粉丝都曾经私信过笔者,问我历史上的包拯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电视里演的那么神,还敢穿打龙袍?

今天咱们就聊聊历史上的包拯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什么所谓的铡美案,打龙袍甚至割牛舌之类的,千万不要被这些骗了。也就是说,历史上包拯并非跟电视剧演的那样,翻开史料,真是差得挺远。不过话说回来,这些当个饭后谈资还是挺不错。

包拯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历史上包拯是什么样的)(1)

一、包拯的一生

包拯是宋真宗(北宋第三个皇帝)时期考中的进士,因为考虑到双亲身体不好,所以恳请朝廷将他任命在老家附近。但没过多久,包拯的双亲就告诉包拯,他们还是觉得离他太远,所以包拯毅然决然地辞官归隐,以奉养双亲。

包拯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历史上包拯是什么样的)(2)

宋仁宗(北宋第四位皇帝)景祐四年(1437年),包拯在双亲都故去且守丧期满后,在亲人的规劝下前往京城(开封)听候任命,没多久就被任命为天长(现在的安徽境内)知县。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因公升迁至端州(现在的广东肇庆附近)知府。因为当地盛产砚台(文房四宝之一),所以贪污腐败严重(主要是官员),但包拯上任后,严加控制砚台的产量,并以身作则,禁止当地盛产砚台的数量和出口,一改当地的贪污之风。

包拯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历史上包拯是什么样的)(3)

庆历三年(1043年),包拯又因功入开封述职,并于11月任监察御史(监察百官礼仪,监察各地官员任职情况,对皇帝提出建议等)。在任期间,包拯多次提出建设性意见(重视将领,充实边军,免去按察使官职等),并因此得到了宋仁宗的赞许,于是两年后包拯任契丹大使出访辽国,不但为宋朝带回了详细的军报,还带回了十余年的边疆和平。

包拯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历史上包拯是什么样的)(4)

庆历五年(1045年),包拯因公升迁至陕西转运使(北宋初年为一地最高行政长官,中后期为主管运输的地方官职),并在一年后改任河北转运使。在任期间,包拯对自己辖下的多种不合理行为进行了驳斥,为自己赢得了美名,也为宋朝赢得了实惠(当时河北地区是宋朝主要的粮食和木材产地)。

包拯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历史上包拯是什么样的)(5)

再往后,包拯一路升迁至开封府右司郎中(注意,不是开封府尹),并在三年后再次升官至三司使(负责均衡全国财政收支),自此包拯的官职也算是做到了尽头。再往后,包拯虽然还担任过枢密副使和礼部侍郎等官职,但大多是虚职。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枢密院任职时突然病倒,同月就因病重逝世。

包拯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历史上包拯是什么样的)(6)

二、包拯的功绩

包拯一生中最重大的功绩莫过于弹劾文武百官,从而为民做主,这些被弹劾的人大多是真正的祸国殃民之辈,如转运使王奎(贪污腐败激起民变,并用酷刑镇压),丞相宋痒,舒王女婿,张贵妃岳父等(皆为贪污腐败)。因为包拯所弹劾之人都是王公贵族,因此包拯在当时还得了一个“包弹”的外号。

庆历新政(宋仁宗时期由范仲淹发起的一次变法,因为触及贵族利益而被废除)时,包拯还为范仲淹站台,在宋仁宗面前毫不畏惧地指出北宋所面临的冗官,冗兵等现状,并提出解决方法。但因为守旧派贵族的阻挠,最终还是没有实现。

包拯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历史上包拯是什么样的)(7)

在包拯任开封府右司郎中时,开封附近屡遭水淹,而包拯在严查之后发现是城内贵族私自阻截河水以建筑亭台楼阁,于是包拯立刻上奏朝廷弹劾那些人,虽然此事不了了之,但在当时的影响还是很大,起码让开封城内的百姓知道了包拯这么一个敢于为民做主的好官。

如果说上面那些是包拯干的大事,那下面这些就是包拯干的一些“小事”了。

包拯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历史上包拯是什么样的)(8)

包拯在老家担任官职时,他的一些亲朋好友仗着是包拯的朋友,就在当地为非作歹,但包拯得知后毫不留情地将所有人统统问罪,因此得到了当地百姓的爱戴。

在包拯升任开封府右司郎中后,因为开封位于京城,所以常常有人来告御状,而开封府县衙的下属为了赚钱就将府门关闭,只有给钱才会收状纸,这就导致很多穷苦人家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包拯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历史上包拯是什么样的)(9)

此事包拯得知后,严厉地批评了下属后,重开开封府大门,并对所有来告状者一律秉公执法,一时间开封城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最后笔者想提一句,包拯确实值得我们尊敬,值得我们铭记,但他说白了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历史人物,大家千万不要被网上的各种段子所误导。这种情况说轻了蹭热点,说重了可就是误导他人!

参考资料:《宋史》 《包拯集》 《包孝肃公奏议》等。

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