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善恶和对错吗(关于真假好坏对错的理解)

一、真假问题

这是传统逻辑、哲学研究得最多的一个问题,也是传统思维方式的主体构架。遗憾的是,在不少人的心目中或思维框架中,这是思维的全部内容、全部问题。传统的哲学体系、逻辑体系及其教科书也基本上是按照这种模式建构的。似乎思维面对的所有问题最终都只是一个真假问题,价值的好就是真,真就是好,行为规范的对就是真,真就是对;反之,则假。这是造成思维混乱、模糊不清的一个认识根源、思维症结。

其实,真假问题仅仅是个认识问题,即只有在人脑的映象中才有真假之分。因为客观世界、

客观事物(含认识对象、客体)本身是无所谓真假之分的。就存在而言,所有的客观存在都是真实存在,只有在人的反映(映象)中才有假的问题。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认识,任何存在物(含人造物、人化自然)均不存在假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真假之分的问题。所谓的“假货”、“假酒”等等客观存在物,它们本身是什么并没有以造假者、标榜者、宣传者、认识者的意志为转移。误认为真、标傍为真、标识为真等等,都只是人的主观认识所为,这丝毫也没有改变被误认、被标榜的事物本身的性质或状况。只不过有造假者故意以假乱真,而受害者误以为真的区别,但都同时为假,都是虚假的认识及其载体(表现形式)扭曲了事物本来的面目。黑格尔曾说,生活也有“真实生活”与“虚假生活”之分,这也只能从认识论上理解,即主观认识的生活状态与客观存在的生活状态相分离,被自己的主观臆想欺骗或被别人虚假的言词欺骗,这在爱情生活中最为常见。当然,做假、造假本身对某些人来说是有正价值的,但这已是另一个问题了,对假的本性、类型、根源、表现方式、功能等的研究应该是现代科学的一个重大选题,我们期待着博大精深的《假论》出现。

真假问题表现在逻辑上典型结构模式或原子形式就是:“ S 是(或不是) P ”,这也构成了传统形式逻辑最重要、最经典、也最基本的表达形式。在这里,逻辑常项“是或不是”代表了思维的基本模式、基本性质、基本框架,无论逻辑变项“ S "和“ P ”如何变化,只要如此规格的“命题”同与之反映的事实相符就为“真”,反之则为“假”。正如真假认识问题是人类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一样,“ s 是(或不是) P ”的命题也构成了逻辑问题的重要基石。虽然传统思维方式把它当作思维的全部内容和形式是陷人了误区或荒谬,但这种错误本质上仅仅是扩大化错误,问题本身是成立的,基础地位也是不能动摇的。

二、好坏问题

这是社会生活必然派生的问题,也是真假问题必然衍生的问题。从发生学上讲,好坏问题比真假问题更占先,或者说处于更重要的地位。初生的婴儿有刺激反映,但条件的反射的结果不是表现为真假认识,而是不自觉地表现为以是否有利于我为标准的价值选择问题,即趋利避害的肯定否定态度分别出现,这是人类好坏问题的确切起源。

但从逻辑上讲,最重要的是要把真假问题与好坏问题严格地区分开来。真与假是主体人的大脑对客体对象的映象即反映是否相符的问题,相符者谓之真一真理也;不相符则谓之假一﹣谬误也。而好与坏是客体对象对于主体人的需要是否满足的问题,满足者谓之好一正价值,不满足者谓之坏一负价值(实际上还有零价值,这里暂不作此细分)。很明显,好坏问题必然成为社会生活的核心内容,而真假问题退居非核心地位。因为人来到世界上,他的全部活动的中心或目标就是不断创造条件、创造价值,从而不断满足人自身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要,这是全部社会生活的意义所在。视价值问题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太阳”和轴心一点不为过,价值关系、价值存在,即好坏问题也必然反映到人的思维中来,形成思维的基本对象。

传统的思维方式、传统的哲学体系和逻辑体系似乎对此都有些欠缺或丢失。表现为:一方面没有认识到价值问题(好坏问题)在社会生活中的轴心地位,在思维方式(框架)和逻辑体系中的独特表现形式问题;另一方面则往往是(或客观效应是)把真假问题与好坏问题等同起来或用真假问题直接取代好坏问题。

事实上,真并不等同于好,假也并不等同于坏。真是一种好(具有正价值),也是形成好的基础,但好又远远不只是一种形态一真,好的形态、好的客体丰富又多彩。坏也远远不只是一种形态一假,坏的东西千奇百怪又真实存在,而且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价值主体利益的分割性、冲突性,许多假的形态、假的方式、假的过程等对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价值即好坏之分。总之,真假与好坏完全不是一种对应关系,而是不同领域一主观认识领域与客观价值存在领域之

间交错复杂的多边关系。

由此,也就决定了传统的真假判断逻辑不能涵盖或代替好坏判断即价值判断问题。换言之,价值判断关心的是某一客体对于某一主体有无价值即好坏问题,这是它的基本逻辑特征,而不是一种好坏判断是真是假的问题(这个问题当然也存在,但这是在另一平台或层面上的问题)。真值判断、真值表是传统逻辑关注的焦点之一,如果说“ S 是或不是 P “代表了真假判断即真值判断的基本逻辑形式,那么,“ S 对于 P 是好或坏”则构成了好坏判断即价值判断的基本逻辑形式,这里的“ S “代表价值客体,“ P ”代表价值主体,都逻辑变项,由“对于………是好或坏”则是逻辑常项,它规定了这一类判断的基本逻辑特性。这种逻辑结构及其公式代表了与传统逻辑很不相同的思维模式。

笔者认为,对任何思维体系或逻辑体系来说,概念无疑是思维、逻辑的细胞和基本单位,推理也无疑构成了思维、逻辑的目标和基本特征。但判断却是思维、逻辑的栋梁和桥梁,概念的目标是构成判断,概念本身也离不开判断,它只能以判断形式存在或表达;推理以判断为前提,并且由若干判断构成,本质上是对判断之间蕴含的逻辑关系的一种揭示。因此,判断在思维、逻辑中处于中轴地位,起着桥梁作用。真假判断“ S 是或不是 P ”与好坏判断“ S 对于 P 是好或坏”这两大逻辑公式,代表了两种不同思维框架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它们并存而不是相互取代,相别而又统一在现代人的思维总构架之中。

三、对错问题

如果说真与假问题是认识性质问题,好与坏是价值形态问题,那么,对与错则是人的行为规范问题。认识真假、价值好坏、行为对错这三个问题仍然是严格区别、不容混淆的。遗憾的是,传统的认识和逻辑体系,不注重甚至不加以区分,大多误以为真假就是对错,好坏就是对错,在它们之间划上等号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真是一种对,但对并不远远只是真;假是一种错,但错也远远不只是假,甚至跟假毫不相干,如成功的抢劫,这种行为无疑错了,但从动机到手段到结果都与假无关。同理,好是一种对,但对也并不只是因为好;坏是一种错,但错也并不只是因为坏,甚至跟坏风马牛不相及,如想依靠人体装上翅膀飞翔蓝天,这应该是件大好事,但它违反了自然规律,所以大错特错。事实上,完整意义上的对错是在真假、好坏认识基础上提出并形成的,即人们在认识客体本性及其规律性的基础上,总是根据主体人的需要并利用规律去改造客体的存在状态,从而实现满足人的需要这一目的。这一过程是人的行为过程,这就必然产生行为规范问题,即什样的行为及其规范才能达到这一目的,什么样的行为及其规范又会远离这一目的,通俗地说,就是“怎么办”的问题,怎么办,怎么行动,遵守什么规则,这就有对错之分。在社会生活中,除了真假问题,好坏问题之外,最后提出的大量问题都是行为规范的对错问题。

一种行为规范是对还是错,受到两个前提条件的制约:一是合规律性问题即真假问题,某种行

为及其规范是否同客观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性相符合;二是合目的性问题即好坏问题,某种行为及其规范是否同价值主体的需要相一致。由于这是来自主体和客体两个不同方向的要求制约了行为规范的对错,这就在逻辑上形成复杂的格局:

有善恶和对错吗(关于真假好坏对错的理解)(1)

有善恶和对错吗(关于真假好坏对错的理解)(2)

有善恶和对错吗(关于真假好坏对错的理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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