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驾考新规实施时间(四川驾考改革方案出台)
10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这次驾考新规出台,不仅准备学车的朋友需要关注,老司机们也需要抽空了解一下。
准备学车?那你需要知道下面这些事
1
先培训后付费
《方案》明确,驾驶培训机构要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单一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并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今后,市民学车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在学习过程中,还可以自主决定转至其他培训机构继续培训。
2
年底前自主报考
四川将提供互联网、电话、车管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车辆管理所按照考生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考试。2016年底前,全面实行考生自主报考,实现驾驶培训和考试报考分离。
3
推进“全省异地通考”
由于驾考分为好几个科目,全部考下来往往需要来回跑个三四回。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方案》指出,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取消通过单边桥内容。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予以安排。
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在全面实现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推进驾驶人考试“全省异地通考”。
4
单眼视力障碍可学车
四川将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依法执行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落实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执行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使用专门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
老司机们注意啥?
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
根据《方案》,四川将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
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倒查考试员
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依法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年体检起始年龄调整为70周岁
调整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
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新增“高速公路考试”?谣言!
此前有消息称,“7月1日起,将增加科目五(高速公路安全驾驶操作)考试,请学员尽量在7月1日前通过科目四考试,以免增加考证时间。”
该消息是一起谣言。在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与《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中均未提及上述“科目五”的内容。
关于高速公路考试,2012年修订、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提到了有关内容,科目二包含模拟高速公路考试,但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不针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来源: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四川日报、中国新闻网)
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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