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若干意见(破除对共同富裕的误读)
光明网讯(记者刘梦甜)2022年9月16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光明网、《社会保障评论》编辑部协办的“共同富裕大家谈”第一期在北京举行,共同探求正确理解共同富裕和更好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大问题。来自学界和企业界的部分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会议现场
郑功成作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在题为“正确认识扎实推动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报告中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成为十分明确的国家发展目标,也成了公共政策的核心议题,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党的二十大将继续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但在讨论中仍有人认为这只是一种政治口号或难以实现的理想主义,也有人将共同富裕误读为杀富济贫并心生焦虑,还有人以为躺平也能过上富裕生活,这些表明当前对共同富裕这一重大的时代主题有必要通过深入讨论正本清源、凝聚共识。郑功成强调,围绕共同富裕这一重大时代主题,需要坚定一个信念、把握两个根本、坚持三个并重、着力四个方面、观察五大指标。第一,坚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定如期实现的信念。因为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基因诉求和历史使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期盼,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成功实践证明中国能够走出共同富裕的新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第二,把握两个根本,即做大蛋糕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前提、分配公正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关键。前提毋庸置疑,关键需要更加重视,因为市场经济或市场机制不可能自动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分配制度如果不公正,蛋糕做得再大也不可能走向共同富裕。第三,坚持三个并重,即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并重、发展市场经济与建设公正社会并重、坚持德治与法治并重。要以持续做大蛋糕促使可供分配或共享的社会财富更加丰厚,通过合理分好蛋糕让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偏大的问题持续不断地得到实质性改善;要不断完善并持续发展好市场经济,但教育、医疗、养老、育儿、社会保障、住房、文化等领域均应当追求公益与公平,换言之,是经济领域要市场化,但社会领域不能市场化;要在坚持法治的同时,还要坚持弘扬中华民族崇尚德治的传统,厚植责任意识、公益精神、共享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类共同价值观。第四,着力四个方面,即调适社会矛盾、坚持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公有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一是与时俱进地调适社会基本矛盾、社会主要矛盾和社会阶层矛盾;二是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走向共同富裕,新发展阶段应当鼓励所有人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合法收入致富;三是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同时要创新发展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其他形态的公有制;四是加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第五,观察五大指标,包括人均GDP、基尼系数、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社会保障水平、精神文明程度。他最后强调,我们已经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伴随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提速和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步伐也必定走得更加稳健。
高培勇作报告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学部委员、中国社科院大学党委书记高培勇在题为“准确把握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的报告中指出,学理上搞清楚共同富裕“是什么”、弄明白共同富裕“不是什么”应把握好五个关键内容。一是促进共同富裕不仅要切好分好“蛋糕”,更要做大做好“蛋糕”。共同富裕是由体现效率和发展的“富裕”与体现公平的“共同”组成,两者间是辩证关系,同等重要。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和必然路径,但必须坚持“做蛋糕”和“切蛋糕”并举,力求效率和公平的统一。二是促进共同富裕要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不是搞平均主义。中国在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更应当关注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共同富裕是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要实现有差别的共同富裕,要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基础上保证公平并保有对创新、勤劳的激励作用,形成正确的公平观。三是促进共同富裕要根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离开市场经济谈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是要通过加快完善更加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效率和公平互为倚重的共同富裕。四是促进共同富裕是一个全局性问题,而不单纯是分配问题甚或经济问题。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牵动社会再生产各方面和国家治理活动各领域,要跳出分配维度和经济视域局限,坚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改善并重,综合施策以实现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的统一。五是促进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是同时间同步同等富裕。在我国现实发展与基本国情下,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个体之间存在适度差距是正常的。各地区要因地制宜探索有效途径,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不急于求成,不盲目攀比和冒进。
宋晓梧作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兼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宋晓梧在题为“排除两类干扰,逐步实现共富”的报告中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被提出后,引发社会上各种观点的激烈争论,其中有两类观点有待商榷:一种观点认为,当前提出共同富裕为时过早,虽然中国的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但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科技水平也远未达到世界领先地位,因此当前的主要任务仍是经济发展而非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他表示,关注经济发展、重视创新发展是值得肯定的,但不宜将分配和发展割裂、将激励创新和共同富裕对立。从中长期看,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如果不能尽快得到控制,经济和社会层面都将面临严峻挑战。因此,中央再次突出强调共同富裕目标不是为时过早,而是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另一种观点以马克思、恩格斯原著提出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原则为准,认为当前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还不具备。他指出,从人类文明发展长远看,现在提出发达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才能实现的共同富裕标准确实为时过早。现阶段以及今后较长一个历史时期,中国要实现的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共同富裕,要认识到中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
陈菊红作报告
腾讯公司副总裁、腾讯可持续社会价值事业部负责人陈菊红在题为“推动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切实助力共同富裕”的报告中指出,企业对共同富裕的理解应当把握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助力共同富裕正在成为政策、产业、资本市场层面的趋势,主动迎接这一趋势将会为企业创造巨大的发展机遇,这同时也是企业作为社会组成部分、财富创造市场主体之一的题中之义。二是企业在助力共同富裕过程中,要明确“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并非此消彼长,而是可以相辅相成、共生发展,能够内化为企业的发展战略。三是企业可以在政府的主导下,以共创的方式打通断点,推动社会创新,有效地助力共同富裕。
郑永年作报告(线上)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长讲座教授、全球与当代中国高等研究院院长郑永年在题为“为什么说可持续经济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的报告中指出,共同富裕是人类的理想社会形态,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也符合中国从贫穷到小康再到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逻辑。他表示,分配在中西方话语体系中的含义并不一致,不能简单照搬西方对分配的理解。初次分配要兼顾效率与公平且初次分配的公平是最主要的公平,再分配要兼顾公平与发展,三次分配要健全法律体系以鼓励企业家通过慈善捐赠履行社会责任。知识界要肩负起准确理解分配的责任,切忌在缺乏理性认识条件下进行解读。他还指出,实现共同富裕应当着眼于三个方面:一是“上不封顶”,鼓励增加合法收入,通过完善政策激发高收入群体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二是“保底”,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以及公共住房等政策,保障社会底层成员的生活,为不断壮大中产阶层奠定基础。三是“扩中层”,做好教育、医疗与住房等“软基建”,恢复市场主体的信心,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促使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壮大。
李实作报告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在题为“设定合理的共同富裕目标”的报告中指出,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目标,需要通过包括富裕和共享层面的相关指标体现。在追求高水平的富裕和更大程度共享的过程中,目标设定得过高或过低以及经济增长、经济结构变化、对外关系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均有可能影响未来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他认为,无论是消灭私有制、限制市场经济还是保守地按照现有的模式发展都不利于实现共同富裕,要实现更高水平、更高标准的共同富裕必须走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三条道路。全面深化改革更重要的是深层次的改革,这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还包括政治、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他强调,共同富裕目标的设定与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应当具有一致性、兼容性和内洽性。因此,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在过去几十年想改而改不动的制度层面下功夫,包括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改革以及教育体制改革等。
蔡继明作报告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题为“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逐步推进共同富裕”的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实现了从体制改革到制度创新的转变。他认为,推进共同富裕应当遵循五项原则:一是推进共同富裕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发展生产力仍居于核心地位。二是推进共同富裕必须理解并处理好效率、平等与公平的关系。效率是在坚持机会均等的前提下,调动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平等是在财富的再分配中,将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成员所能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三是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坚持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原则。四是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同等保护”与“两个不可侵犯”。五是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原则。他表示,推进共同富裕的第一步是缩小乃至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差距,而判断收入分配合理与否的标准是报酬与贡献是否一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素的贡献只能由完善的要素市场做出评价,我国现阶段收入差距的高位徘徊主要源于要素市场不够完善。他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推进。
赖德胜作报告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赖德胜在题为“在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的报告中指出,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但我国人均GDP与中等发达经济体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经济仍需适速的增长。他认为,促进经济发展必须要抓住两个方面:一是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尤其要注重发挥民营经济以及各类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所有者、经营者对共同富裕实现的重要作用。二是要更好地激发人力资本红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发达国家开始限制先进技术转让,经济增长必须要从投入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这也要求增加自主创新,而人力资本是自主创新的核心之一。他还指出,必须改革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优化人力资本配置,保障较高人力资本的劳动者能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他强调,发展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过去十年,我国民生建设实现了从有到优的转变。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就是扩大内需、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则是新发展阶段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抓民生就是抓发展,以民生为导向的发展是共享型发展,与共同富裕的目标和方向具有一致性。
何文炯作会议总结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但目前学界对共同富裕的理解存在一定分歧。作为社会共享机制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探讨如何破除对共同富裕的误解是学界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次讨论厘清了不少关于共同富裕的认识误区。他表示,理解共同富裕要抓住四个要点:一是共同富裕的核心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要保持经济发展活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提供全体社会成员全面发展的公平环境。二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民营经济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稳定的环境。三是推动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主体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四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的创新活力,调动和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共同富裕大家谈”系列是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创设的一个系列学术交流机制,旨在配合党和政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时代主题,汇聚学界与经济界等有影响的专业人士,共同探求走向共同富裕的发展思路与实践路径,为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应有的理论贡献。
来源: 光明网-学术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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