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是一个优柔寡断之人(秦桧所说的莫须有)

岳飞是南宋期间著名的抗金将领,在民间演义中,岳飞曾经打败金兀术,要和河北义军联合要痛饮黄龙,迎回徽钦二帝,但是秦桧出卖国家的利益要和金国人媾和,于是撺掇宋高宗发了12道金牌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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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

秦桧随后发动冤案,将岳飞陷害,岳飞被以谋反的罪行被害死在杭州。这样的冤案引起了一些忠义之士的愤怒,其中之一就是黄天荡大捷中的韩世忠,韩世忠质问秦桧,说岳飞谋反有没有证据。秦桧说,这个证据莫须有。韩世忠说,相爷,仅仅凭莫须有,三个字怎么能定下这么大的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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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世忠

从此莫须有三个字成为了冤假错案的代名词。当然这是演义,真正的历史上又是怎样的呢?

根据《宋史岳飞传》记载: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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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来,既有史书的记载,又有故事在民间坊间也广泛流传,那么莫须有的事情是真实可靠的。然而实际上,《宋史》的可信性在历史上一直存疑,尤其在有关岳飞这里的史实,可靠性并不多,所以,秦桧到底是否说过“莫须有”三个字还是有待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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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

南宋几个比较靠谱的历史资料中,岳飞案的第一手资料《王俊首状大理寺案款》,没有“莫须有”的记录,王明清的《挥麈录》、赵甡之的《中兴遗史》,《三朝北盟会编》、刘一清的《钱塘遗事》、李焘的《反正议》都没有莫须有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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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史料价值同样很高的李心传所著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面有这样的记录。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三《绍兴十二年十二月癸巳》条的记载,也是李氏抄录他书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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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李心传是从哪里抄来的呢?

最早确切提出莫须有之事的,则是熊克的《中兴小记》,但熊克在其文后特意注明,此引野史,显然,熊克仅仅是转述,而不对此言论负责。不过李心传到底出于什么原因采信了这个观点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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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世忠

我们来看看“莫须有”的另一个主人公韩世忠。

韩世忠在岳飞案发之后,以太傅、醴泉观使、奉朝请、福国公的官爵致仕。换句话说,韩世忠已经没有了什么政治能量,与秦桧说话,秦桧用得着搭理他吗?

而且从韩世忠的性格上来说,韩世忠自致仕以后,闭门谢客,口不言兵,时常骑驴携酒,带一两名仆人,纵情游览西湖,即使是昔日的部下,也很难见他一面。这样的性格可能为岳飞一个要死的人出头吗?

而且如果韩世忠替岳飞出头之后对自己能有什么好处?这样替岳飞求情无异于引火烧身,被打为岳飞一党,所以我个人认为韩世忠不会去质问秦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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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秦桧是否说过“莫须有”也并不主要,因为艺术是艺术的形象,要交给民众。历史是历史的真实,要交给历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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