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对后代子孙的家训(包拯为父母尽孝)

包拯对后代子孙的家训(包拯为父母尽孝)(1)

开封府匾额

包拯(999年-1062年),人称包公,字希仁,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包拯,寓意拯救国家,安抚黎民;希仁,希望“仁政”治国,以民为本。两者合一,就是立志报国安民。

包拯为官26载,不忘初心,勤政为民,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病逝任上。他为官公正廉明、刚直不阿,是忠、孝、节、义的代表,被正直的士大夫视为楷模,被民间呼为包青天。

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包拯恪守“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弃官侍养双亲”。宋仁宗天圣四年,他进京赶考,中甲科进士,朝廷授建昌知县。这时他29岁,正是施展才能、实现抱负的好时候,但看到父母年迈,便请求朝廷分配离家近的地方,便于照顾父母。朝廷改派到100多公里的地方管理税收,而父母还是故土难离,他认为父母年事已高,需要有人照料,况且为父母尽孝之日越来越短,为国尽忠来日方长。

于是,包拯精心侍养双亲,直到父母相继去世。按当时旧制,父母去世,儿子“丁忧”,他就在父母墓旁搭草棚守孝,历经8年,徘徊于父母墓侧,又过两年,整整10年了,经亲友们多次劝勉,他才离乡到京城候差。这时,他已39岁了,10年前的同科进士,已升任转运使(相当省长)了,一起考中进士的文彦博已官至丞相了……但是,他这种十年亡宦侍养亲老的做法赢得了好名声,也受到很多大臣的赞誉。

包拯踏上仕途,决心以身许国。他始终坚持清廉公正执法,不管身处何地,都竭尽所能造福百姓。他廉洁奉公,为民伸张正义,铁面无私,不徇私情,全心全意为国为民尽忠。

包拯清廉自守,一介不取。在任端州(今广东肇庆市)知州时,曾于府邸壁上写诗以明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以“清心”“直道”为誓言。端砚,当时是皇帝的贡品,也是不法之徒巴结权贵的礼品,他一到端州,就下令只按贡品数额征收,自己一砚不取,《宋史》包拯本传中就有“不持一砚归”之语。

包拯被调入朝,先任监察御史,负责纠察百官;后任谏官,专给皇帝提意见。他敢言能谏,不畏帝威,就像前辈范仲淹,看到宋仁宗因宠爱张贵妃,又不依才德任官,他就和同台谏官共论其不是,词意甚切,被宋仁宗接受,并下诏“外戚毋得任二府”。

后来,开封府尹出缺,人人裹足,朝廷便任命包拯为开封府尹。京畿重地,政事繁忙,再加上朝廷贵戚冠盖如云、豪门家丁无法无天,局面混乱,但他执法如山、抑强扶弱,为百姓伸张正义,革新除弊:“开正门,径使至前,自言曲直,吏民不敢欺”,这就是民间传说的“击鼓鸣冤”;不论是民间纠葛,还是牵及权贵显宦,或“衙内”子弟,一概搜集人证物证,依法严处,毫不容情,民间传说“龙虎狗”三口铡刀,人人见之战栗。正所谓包拯入主开封府,“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俗话说,“自古忠孝不能两全”,而包拯为父母尽孝,矢志不渝,为国尽忠,无私无畏,真正做到了忠孝两全,所以成为千古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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