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劝架高速狂飙扣光12分(有损形象)
司机朋友们都知道
电子警察之下,
各种违法行为都逃不过!
在2月7日
有网传消息称
一小型汽车副驾驶座位上
女子头卡在方向盘下方
有损上海市形象
被普陀区交通执法设备拍照
记1分
网友纷纷质疑,
交通违法中
有“有损上海市形象”一说吗?
对此,记者从上海交警求证获悉,
该网传消息系造假。
目前,电子警察可抓拍违反信号灯规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损上海市形象”不在违法行为之列。
对于驾驶员而言,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交替通行、左转弯不让直行、加塞等不良驾驶习惯较容易被电子警察抓拍。提醒车主朋友,开车期间,无论是否有电子眼或交警的“监督”,都要做到安全行驶。
其实类似“哗众取宠”的谣言
也报道过不少
开车挖鼻孔被扣分?
交警辟谣:假的
2022年8月,广东肇庆某网友的一条交通违法信息截图在微信群被传开,车主因为“单手驾驶汽车,右手在挖鼻孔”被罚款200元,扣分3分。如此违法行为,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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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谣言截图
开车摸胸被记3分?
造谣者被处罚
2020年8月,一张“开车摸胸被处罚”的短信截图在微信朋友圈流传。
该短信内容以“广西梧州交警”的名义发送,称车主的小型汽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员将右手放至副驾女乘客的胸口,有损梧州形象,记3分,罚款200元,30日内接受处理。
经警方调查,发现是钟某等3人故意造谣。随后,民警依法传唤了编造短信的嫌疑人钟某,以及多次转发谣言的黎某生和纪某远。
最终,梧州市龙圩公安分局对3人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此外,3人还写下了悔过书致歉。
司机右手放置女子大腿处
有损无锡形象,记6分”?
2019年,一张短信截图在丽水流传开。短信内容伪造“丽水交警”名义,称短信车主在丽水莲都区丽水学院路段,被交通技术监控抓拍了【右手放置副驾驶座女子大腿处】,有损丽水市文明形象和影响驾驶机动车注意力的违法行为,要求在15日内接受处理。
经核实,
该短信内容为谣言。
同时警方指出该谣言漏洞百出。
首先,交通违法地点表述不当。
其次,交通违法行为表述不当。
最后,抬头和落款错误。
不过虽然该短信内容不实,但短信中所述的“开车摸大腿”确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范畴。在此提醒: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只要车辆在行驶过程或者发动的状态下,司机单手离开方向盘进行其他非驾驶性操作,都属于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网络社交平台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网民不传谣、不信谣。
涉嫌违法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综合:东方网、网信丰润、广西梧州警务在线、紫牛新闻等
来源: 杭州交通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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