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内十大林庙(平江有座又美又古老的余氏家庙)

长沙市内十大林庙(平江有座又美又古老的余氏家庙)(1)

每年的正月初四,是余氏家庙一年一度的祭祖活动。岳阳平江余氏宗亲按照十二地支分为12支系,每支轮流主持一年,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从未中断。如今,除了平江本地的余氏宗亲之外,还有来自长沙、岳阳、江西各地的后人也参与到余氏家庙的祭祖仪式中。

门楼与建筑主体呈15°倾斜

余氏家庙位于平江县木金乡木瓜村南山组,距离县城70公里。家庙始建于清朝乾隆四十五年,抗日战争期间不幸遭兵燹,直到抗战胜利后,余家上下踊跃出资,雇请平江名匠方双桂、余希全等,才按照旧貌进行复建;新中国成立后,祠堂中心的六角亭为风雨所摧,栋宇破败,族人又另行集资修葺,遂保存至今。家庙的建筑艺术、历史价值较高,2002年作为祠堂建筑的代表作成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平江不仅是全国三大将军县之一,也保留了数量众多的家族宗祠。由于位于省界边缘,县域东面与江西修水、铜鼓县交界,北与湖北通城县相连,处于湘鄂赣三省交界之处,在人口、经济和文化方面都具有交汇互通的特征。数百年来本地家族不断发展壮大,此地的宗族祠堂也构成了一道文化风景。据不完全统计,平江县境内现存明、清、民国以来各类家族祠堂多达70余座,其密集程度与时代延续性为省内罕见。

余氏家庙则属于这众多祠堂中的建筑翘楚。不但主体建筑保存完好,就连附连的祠堂前院、门楼都得到了完整保留。有趣的是,门楼部分墙体并未与建筑主体构成平行的关系,而是呈约15°的倾斜,以保证祠堂门楼在方位上坐北朝南,是在地块条件约束下的巧妙安排。而且门楼入口与祠堂主体仍保持严格的轴线关系,使建筑形成强烈的空间纵深感。

门楼由“八字大门”“入第耳门”“出孝耳门”三个门组成,“出孝”与“入第”并侧门,祠堂正门为门楼式,三个入口均采用八字门的形式。正门内两侧建门房,作看守用。余氏家庙的八字门楼主体以青砖砌成,外立面以砖砌成牌楼门罩式,柱础部分为花岗岩,门框则采用红色砂岩。八字门屋面檐下以“轩”来衔接檐椽与额枋,再加以彩绘,让檐下形成优美的弧形装饰。屋面覆盖澄亮的绿色琉璃瓦,脊饰虽毁,但仍可想见当时的精美。八字门两侧采用近乎半圆形的青砖围墙,连接“入第耳门”与“出孝耳门”,形制特别。家庙入口处的梁枋上,雕梁画栋,工艺精湛,而在山墙两侧更保留不少精美的灰塑。

六角罩亭:四边形转成六边形实现偷梁换柱

整个家庙中,最精彩的当属中间三层屋檐的六角罩亭。罩亭在轴线上为前后两进建筑之间的节点,在平面上,通过连廊联系左右厢房,形成田字形布局。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罩亭采用纯木结构,除了椽钉、瓦钉等,几乎都靠榫卯结构拼接而成。罩亭底层为正四边形,以四根边长440mm的方形石柱支撑上部,到了藻井上部,结构则通过趴梁等转换为六边形结构,每组六边形仅依靠六根木柱支撑。那么,罩亭是如何完成四边形向六边形转变的呢?如何做到偷梁换柱的呢?

这是通过石柱上的四根木梁来完成的。木梁的东西向上架设两根次梁,次梁上架设两根短梁,形成“回”字形结构。南北向通过次梁再次搭设四根斜梁。整个六角形罩亭的木柱全部架设在这些横梁之上。有意思的是,最外侧的六边形木柱,有两根则落在两侧连廊的屋架上,既简洁统一,又科学合理。

罩亭的设计,还体现着功能上的要求。我们知道,家庙祭祀活动主要集中在正堂上,罩亭和过廊则组成了完美的礼拜空间,罩亭区域起到了从门厅到正堂之间的过渡空间,拉长了祭拜线路,是正堂肃穆氛围的延伸。

家庙的级别高于宗祠

作为平江的余氏后人,祭祀祖宗的地方可不只有余氏家庙这一处,在三市镇白雨(尔)村,还有一座始建于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的余氏宗祠。那么问题来了,余氏宗祠和余氏家庙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样的?

其实,很多读者应该已经猜到,家庙的级别高于宗祠。通常一个家族迁入某处,会建造一处祠堂用来祭祀祖先,随着时间的推移,家族人口不断增多,其后人可能继续外迁,或者重新建立祠堂延续香火,这样就有了多个同姓祠堂。在湖南汉族的传统村落中,往往可以看到两个甚至三个祠堂,这也是其家族兴旺的体现。

但是,在中国古代,很长一段时间里,普通老百姓是没有建庙祭祀的权利的,我们现在能看到许多明清以来的家庙祠堂,不得不感激明世宗朱厚熜(嘉靖帝)。嘉靖帝虽然修了几十年的仙,热衷青词炼丹,但也是一位非常擅于驾驭下属的领导,不然如何做到数十年不上朝,大明依旧运作如初。在正德年间,民间私建家庙还是非法的、僭越的,但是到了嘉靖年间,一切都变成了合法的。

在传统文化不断被遗忘、建筑遗产不断消亡的今天,平江县仍然保留了如此多的明清祠堂,与之相关的非物质文化活动也比较多,例如被誉为九龙舞之乡的姚氏宗祠,九龙舞依然活跃。

家族组织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基础,家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通过与地缘关系、利益关系的结合,演化出不同的家族组织形态——宗族。明清以来,家族组织主要出现了三个方面的变迁:宗法伦理的庶民化(平民建庙祭祀的合法化)、基层社会的自治化(乡绅中的士大夫)和财产关系的共有化(家族族产)。正是有了这样的变迁,才有了一荣俱荣的家族观念。

回到当下,我们的文化自信不断增强,家就是我们内在信念的源泉,也是我们无法割舍的根,即使远在天南海北,每年到了除夕夜,也团圆在一起。正月里,也不忘到家庙宗祠里上一炷香,汇报去年的成果,同时祈祷来年的顺顺当当。

参考文献:

1.《平江县古祠堂建筑特点研究》(李杨文昭);

2.《明清社会和礼仪》(科大卫);

3.《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郑振满);

4.《白鹿原》(陈忠实)。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凌翔(80后,湖南大学建筑历史方向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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