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时间到了还是亏损要怎么办(不怕经营者不退赔)

掌握一个技巧,不怕经营者不退赔!更不用年年等3.15这一天!

黄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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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时间到了还是亏损要怎么办(不怕经营者不退赔)(1)

消费纠纷,毕竟属于民事纠纷。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受理消费者投诉时,虽然无需征得经营者同意,但调解过程仍实行自愿原则,需当事人平等协商,不能强制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经营者或消费者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以及六十日内调解不成的,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就应当终止调解。因此,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务必合理,不宜提出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的过高诉求,否则,纠纷难得有效解决。只要诉求合理,掌握以下技巧,就不怕经营者不退赔!更不用年年等3.15这一天!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九、十条,则具体列举了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担责的情形,如,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赔等诉求,无正当理由予以拒绝或未予满足且超过15天的。

因此,消费者就其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纠纷向工商等执法机关投诉后,若经营者对消费者合理诉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工商等执法机关不能简单地终结行政调解,而应当也有必要提醒经营者若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担责属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出现此类情形时,消费者可积极主动地向工商等执法机关提出,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合理退赔等诉求的违法行为,务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015年,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就对某电商屡次删单且在调解中拒绝消费者合理诉求的行为,认定为构成对消费者提出的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违法行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顶格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所以,只要消费者诉求合理,并灵活而坚决地督促工商等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违法行为,相信大多数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解决,相信能以此倒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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