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如何继续使用(商标被侵权你可以这样)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与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法院联合发布川渝自贸区法院《著作权及商标权侵权纠纷诉讼指引》,教你如何打官司。
据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披露,2021年该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1710件,审结10503件,受理的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商标类侵权纠纷。
为更好的引导当事人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了《著作权及商标侵权纠纷诉讼指引》。
据悉,这份诉讼指引不但就原告遇上侵权时该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还就被告如何应诉也进行了提示。
新闻多一点
遇上著作权侵权纠纷时,可以这样收集证据
1.对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权
原告可以提供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发表链接、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授权书、权利人声明等证明权属的证据。
2.被告侵害其署名权
原告主张被告的署名方式不符合约定或通常署名方式,可以提供约定署名方式的合同、往来邮件或体现原告署名的公开发行的作品载体、规定署名方式的行业规范性文件等证据。
3.被告侵害其保护作品完整权
原告可以指明歪曲、篡改之处,并提供证明前述歪曲、篡改损害了原告声誉的报刊、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发布的相关评论性文章等证据。
4.被告侵害其复制权
原告可以提供载有涉案作品的图书、音像制品等复制品或者电子文件载体等证据。
5.被告侵害其发行权或出租权
原告可以提供被告销售、赠与或出租给他人载有涉案作品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复制品或电子文件载体,以及销售单据、交易凭证、赠与说明等证据。
6.被告侵害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告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能够播放、下载或者以其他方式使公众在其选定的时间、地点能够获得涉案作品等证据。
7.被告未尽到通知删除义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其向被告发出了合格的通知、被告收到了该通知、被告在合理期限内未采取必要措施等证据。
8.被告系被诉侵权网站的经营者
原告可以提供被告是被诉侵权网站经营者的网站登记备案信息、网站中相关标示信息等证据。
9.侵权赔偿数额
原告可以提供权利作品类型、市场价格、发行量、所在行业正常利润率,侵权商品的市场价格、销售数量、作品对商品售价的贡献率,被告的主观过错、侵权方式、时间、范围以及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合理开支等证据。
遇上商标侵权纠纷时,你可以这样收集证据
1.对涉案注册商标享有权利
原告可以提供商标注册证、续展证明、转让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授权书等证明权属的证据。
2.被告实施了被控侵权行为
原告可以提供采用公证、可信时间戳、区块链等方式固定的证据,并利用取证时获得的商品、销售单、收据、付款凭证、发票、网站备案查询信息等确定侵权行为实施人。
3.被告对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系商标性使用
原告可以提供被告系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使用,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证据。
4.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
原告可以参考《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进行说明,也可以从商品或服务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以及消费对象等方面发表比对意见。
5.构成相同或近似商标
原告可以从商标的音、形、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说明,并对商标的整体和主要部分发表比对意见。
6.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
原告可以围绕商标标识的近似程度、商品的类似程度、请求保护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等方面说明或提供证据。
7.侵权赔偿数额
原告可以提供侵权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侵权获得的利益、商标许可使用费、原告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被告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合理开支等证据。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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