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皆善因果不空(因果不空善恶有报)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生存的唯一目或者奔头的便是挣钱,朝来夕往夙兴夜寐,甚至不惜牺牲自己身体为代价只为了多挣钱,评价身边人的一个常用标准便是这人一年挣了多少钱,买了几套房,拥有多少车,用物质化的多少评判一个人成功与否金钱多少似乎成了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找工作也是“你这个工作多少钱?”一听钱数多,就会觉得不错不错,可以继续干,有前途,否则就是“不想干了,想换个钱多的活”,是不是能够挣钱以及挣钱多少成了我们工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目标,这里面,个人的喜好、热爱,以及这个行业带来多大的社会价值全都可以退而求其次,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万法皆善因果不空?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万法皆善因果不空(因果不空善恶有报)

万法皆善因果不空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生存的唯一目或者奔头的便是挣钱,朝来夕往夙兴夜寐,甚至不惜牺牲自己身体为代价只为了多挣钱,评价身边人的一个常用标准便是这人一年挣了多少钱,买了几套房,拥有多少车,用物质化的多少评判一个人成功与否。金钱多少似乎成了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找工作也是“你这个工作多少钱?”一听钱数多,就会觉得不错不错,可以继续干,有前途,否则就是“不想干了,想换个钱多的活”,是不是能够挣钱以及挣钱多少成了我们工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目标,这里面,个人的喜好、热爱,以及这个行业带来多大的社会价值全都可以退而求其次。

我们生而为人,有幸借着一副皮囊,行动自由。正像歌曲创作者赵雷创作的《我记得》中的歌词那样“我带着比身体重的行李,游入尼罗河底,经过几道闪电,看到一堆光圈,不确定是不是这里,我看到几个人站在一起,他们拿着剪刀摘走我的行李,擦拭我的脑袋,没有机会返回去。”拥有一个身体,这个身体每日奔波却是为了挣钱,来保持日常生活以致追求更加舒适的生活。当挣钱成为了生活的唯一目的,便出现了投机取巧,为蝇头小利不择手段:市场上出现有毒的“三鹿”奶粉,为了减少成本,饭店就使用地沟油,增大盈利,鸡肉注水,家庭里为分家产,关系破裂,兄弟反目……一切的一切都为了这个“钱”,它作为一种交换的物体,从古时的贝壳,到近代的铜币银元,到现代的纸币,再到现在的数字化,它只是一种我们获得物质所需的方式,什么时候变成了人生的终极意义?

在我的理解中,人有权利追求更舒服自在的生活,让自己、家人在物质生活条件中过得好一点,但人来一趟,挣钱绝不是终极目的。我们什么也带不走,连出生之日就在用的皮囊也只能和万物一样归于土地,滋养大地,把挣钱当成生活的唯一目的真的有这么大的意义吗?人生就是一场经历,你能带走的只是你这一生林林总总的经历和记忆。

如果按佛学(对佛学并不了解更不精通,不敢妄谈,只是单纯的一点个人感受)所说:世间轮回,万事万物皆有因果,善因结善缘,恶因种恶果,今生的种种皆为累世因果所致。那我们来一趟的意义,是不是更重要的在于修行自己:结善缘,消恶果,承受自己累世的因果报应。

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曾经说:“人生来就是苦的,不受这种苦,就要受那种苦。”本人也极其认同,快乐只是很多痛苦中夹杂着一丝的瞬间,或者万事都是客观的,只是在你心上过时,引发了自己的快乐与痛苦的感受。在“王老哲科思维中”中曾说“人生本身是苦的,一切生命是苦难,一切存在皆是苦难。如果你觉得人生快乐,标志着你的人生体验浅薄。一生出来面临莫名的刺激,大哭而临,人生中十九八九都不顺心,历经身体磨难、精神折磨,走完一生,一切快乐都只不过是下一茬苦难的引诱剂。”万物存在于世界,弱小的被强大的吞噬,强大的被自然控制,或者被周遭各种事情困扰,确实苦无处不在。如果万物皆苦,我们是不是在自己承受痛苦之时也可以善待它们?

为了吃营养又新鲜的,我们可以将活着的鱼虾类立马杀掉,牛羊猪饲养有部分作为肉类卖出,经常在高速路上看见大货车里拉的猪牛羊送往屠宰场,它们目光呆滞,毫不清楚马上要发生什么,甚至都不知道,它们的出生及生存就是为了让人类大快朵颐,成为餐桌上津津乐道的美味,更不用说那些野生动物的丧命,我们为了生存得更好,促成了那些动物更大的苦难——剥夺它们的生命。我们从小被教育,有个飞虫飞来了,打死它,有个虫子跑过来了,踩死它,甚至都不用去分辨它到底是有益还是有害,就果断爽快结束了它们的生命。都说万物有灵,到底是谁允许我们:一种有着强大的行动能力和超于其他动物智商的“强者”为了自己的某种目的,轻易决定不曾伤害自己的动植物的生死?

或者我们大部分情况下都习惯了利己而不自知,有时以为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没有人知道,明代作家吴承恩在名著《西游记》中曾有这样的一首诗:“人心生一念,天地悉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但天地怎会有私心?所以善恶终有报。那我们存在于世,在面对芸芸众生皆苦,是不是应该怀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去对待周遭的万物,不因个人利益目的去做那些杀害生灵的事情,善待万物,修行善心。

至于我们自己的痛苦,在挣钱之余得靠自己的修行,一切随缘,随世间缘,“放弃我见”,“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借用佛家说开悟的三个阶段:第一看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诸漏皆苦,诸法无我,一切无常,万事万物空空如也,故而不必执着;第二放下,指放下心中的执着,心无所住,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心灵不被贪嗔痴慢疑所迷着并束缚,才能达到解脱的涅槃境界;第三自在,解脱苦海的一种状态,没有任何束缚才是真自在,凡有束缚,无论多少,都不能算自在,因无所住而生其心,不论处于何境,此心皆能无所执着,只有开悟后而不再斤斤计较,不再患得患失,活的自在逍遥。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尚书·商书·太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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