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集体离职事件 网传360准备裁员20-30
年会特等奖为“免裁券”的360公司,网传最近有动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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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总结这条网传消息:360公司准备裁员20%-30%,用PIP模式。
消息是真是假我们无法判断,然而PIP模式是什么?用PIP解雇究竟怎么操作?
PIP是什么?PIP,职场新词,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个概念。
PIP: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绩效改进计划,指的是员工入职之后,表现不佳,公司会制定一个改进计划,若能完成就留下;无法完成就会被裁掉。
而事实上,360公司并不是近期爆出使用PIP的第一家国内企业,早在1月份的的时候,网上就流传科大讯飞也在使用P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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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PIP模式在硅谷公司里很常见。比如Amazon,在知名科技论坛Blind上有这样一个问题:
“Amazon PIP员工的频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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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网友爆料说:
“我们组不到40人,3年内PIP了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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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解雇合法吗?对于HR们来说,了解PIP概念之后,更想知道的是,用PIP模式解雇合法吗?法律上怎么看?
企业用PIP进行解雇员工,依据的其实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即“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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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以 “不胜任工作”解雇员工,应满足以下条件:
● 其一,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
● 其二,企业在确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后,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安排其调岗或者进行培训;
● 其三,只有在该员工在调岗或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才能予以解雇。
然而员工是否构成“不胜任工作”,在实务中,企业具有一定的举证责任,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企业在适用“不胜任工作”对员工进行解雇时,往往面临一大难题,即是否能够锁定员工“不胜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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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若采用PIP模式,实际上是很好地弥补了不胜任解雇难以锁定员工不胜任事实的问题。
即首先,在法律上确认了不胜任的事实;其次,又设定了改进计划(其实设定了岗位目标),若还不胜任(也就是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实现岗位目标)可以予以解雇。
在本质上来讲,PIP模式原本是企业用来改进并优化员工绩效的方式,也是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锁定相关事实和依据的有效方式。
因此,每家企业的HR都有必要学会如何做好绩效改进计划书,善用PIP模式,优化员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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