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案原始情况(曾春亮案择日宣判)

备受关注的曾春亮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案今日上午在江西省丰城市看守所审判庭开庭审理,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华商报记者从康家委托的代理人、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处获悉,庭审分两部分民事部分和刑事部分,曾春亮积极追求死刑,请求尽快枪毙他。

曾春亮出狱后十分好赌,一直想开采石场赚大钱

8月8日,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曾春亮入室杀人致2死1伤,逃亡途中又杀害一人。曾春亮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案于12月21日上午8点30分由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曾春亮在丰城市看守所审判庭接受审理。

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曾春亮出狱后十分好赌,多次向亲戚朋友借钱。当地村干部曾给曾春亮介绍口罩工厂工作,曾春亮当庭表示,觉得在那打工“挣三四千元烟钱都不够”、觉得“这点钱对男人来说没什么用”,所以一直想开采石场赚大钱。

检方起诉书显示,曾春亮认为自己无处藏身的现状系山砀镇厚坊村驻村干部没有为其解决开釆石场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起杀害村干部之念。

曾春亮觉得已经杀了两人,多一个孩子无所谓

侯士朝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当庭向曾春亮发问:“你是否认识受害方康家的人吗?”曾春亮说不认识被害家里的人。庭审中,辩护人问曾春亮:“你后悔吗?”曾春亮回答:“现在肯定后悔了。”

曾春亮案原始情况(曾春亮案择日宣判)(1)

受害家属和律师一起出庭

受害人家属康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表示:“案子审理结束了,但是悲痛愤怒并没有结束,他还在笑着说话,他是一个冷血、无知的动物,对生命的漠视让我觉得不寒而栗,他请求枪毙自己应该是心里极其扭曲的表现。”

对杀害康家两人,曾春亮当庭表示“当时思想狭窄了,不想坐牢,觉得是因为报警导致自己未来无望。”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曾春亮本想杀当时报警人康某帅,但因为没找到康某帅,就觉得杀他父母也一样,又因为觉得已经杀了两人,再多一个孩子也无所谓,因而对7岁孩子行凶。

曾春亮对民事赔偿没异议,只是说没钱赔

侯士朝律师说,曾春亮积极追求死刑,请求尽快枪毙他。曾春亮对民事部分没有提出什么异议,只是说没钱赔。最后陈述时,曾春亮说:“没啥说的,快点枪毙我”。

侯士朝说庭审分两部分民事部分和刑事部分,他此前已经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诉请法院判处曾春亮死刑,索赔272.75万元。此外,受伤的康家外甥也诉请法院判处曾春亮死刑,并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护理费等经济损失计159.3万元。受害人家属康女士表示,“我知道对方没钱赔,但我们索赔就是体现一个态度,表明整个案件会依法治理去处理。”对此,侯士朝律师也表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仅是康家人对待自己权利的立场,“是一种态度”,同时可以加强庭审参与度。

侯士朝律师表示,如此一个杀人狂魔,嗜血如命之人,不对其处以极刑,对社会将是一个极大的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本案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曾春亮不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且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华商报记者 王利民 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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