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抵制低俗网红(封杀低俗网红应慎重)

#面对低俗网红到底应不应该封杀#

摘要

“低俗网红”之所以没有被封杀,其原因是“低俗”尚不能被评价为淫秽与腐朽。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限制基本权利的目的正当性决定着不能一律封杀“低俗”文化,用“高雅”封杀“低俗”不利于文化事业的繁荣。作者希望“高雅”人士能够宽容他人,“网红”不易,特作此文,供公众参考。

坚决抵制低俗网红(封杀低俗网红应慎重)(1)

网红不易,不要轻言封杀

关键词 高雅与低俗 核心价值观 言论自由限制的目的

高雅与低俗的关系

“高雅”是高尚与雅致的缩写,高尚是指崇高的情操,属于思想领域的评价;雅致是指优雅的举止,高雅在生活中反映的是情趣。“低俗”是卑鄙与庸俗的缩写,卑鄙也是意识领域的评价;庸俗是指粗鲁的举止。

人们行为举止是优雅,还是粗鲁,通常与一个人教育有关系,优雅的举止可以通过刻意训练或者专业培训获得。一个道德败坏的人也可以表现出“高雅”;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因不注意生活小节,可能也显得粗鲁,因此,在现实生活中,高雅与低俗是相对的。

实质的判断高雅与低俗重在思想领域,而不是外在的表现。通过作品反应高雅与低俗是非常复杂的事情,思想或者意识领域的崇高与卑鄙不在于用词的精妙,而在于提示的社会意义,社会需要有不同的声音,作品的高雅与低俗更具有相对性,不能的价值观的人对同一作品可能有完全不能的结论。

坚决抵制低俗网红(封杀低俗网红应慎重)(2)

低俗含义模糊

社会需要核心价值观

可以肯定社会,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核心价值观,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每个国家均有核心价值观,例如,人们所称的“小国”并不一定有核心价值观。一个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除了与该国的传统、实力等有重要关系外,还与政党的价值观、领导力有重要的联系。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低俗”思想,或意识中的“卑鄙”没有达到腐朽的程度,仍然不是我们反对的思想。例如,日常生活中常常有人说“黄段子”,“黄段子”不能评价为淫秽,我们不能反对。

我国言论自由限制的范围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自由,言论自由是政治自由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与社会倘若以“低俗”限制言论自由,这个社会可能仅有“崇高”的赞美。社会需要不同的声音,用以修正,或者矫正不当的,或者不适时宜的行为与言论。

任何一个国家的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但限制言论自由需要从限制基本权利的目的出发,从而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一般认为,限制言论自由权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

  • 就维护社会秩序的言论而言,下列言论应当禁止或者限制: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论;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
  • 就保障国家安全的言论而言,下列言论应当禁止: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论;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 就维护公共利益的言论而言,下列言论应当禁止: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言论;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言论。

坚决抵制低俗网红(封杀低俗网红应慎重)(3)

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

正确认识媒体平台的“封杀”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众多的媒体平台,但从总体观察,媒体平台大致分为三类。其一,国家举办的媒体平台,例如,央视网络传播等;其二,社会力量举办的媒体平台,例如,今日头条等;其三,个人媒体平台,目前,个人媒体平台主要是指自然人在前述平台上的注册用户的账号,例如,微博等。

  • 作者以个人在今日头条注册的账号为例说明“封杀”的含义。作者在今日头条上回答了一个问题被通过,他人对作者的回答予以评论,作者进入评论管理栏内,可以对该评价采取的措施有:回复、赞、顶置、举报和删除,“删除”就是“封杀”。其中,删除的原因可能是评价的内容与作者的观点相悖。

需要说明的是,作者从没有使用过删除功能,不同的评论,对作者创作有启动、修正的作用。

国家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媒体平台为个人平台设置了上述功能,当然也为自己运营平台设置更为全面的功能,因此,媒体平台封杀个人自媒体账号是轻而易举地。一般来说,自媒体运营平台封杀个人自媒体账号也不是“随意的”,公益营运、商业营运需要更多的注册用户。

可以肯定认为,个人自媒体账号发表的言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不得含有的内容,属于“封杀”之列,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已具备垄断的地位的自媒体运营者常常是“公”权私用,例如,腾讯等。作者认为,创作者发表了言论不属于前述“封杀”之列,自媒体运营者采取审核不能通过的方式比较适宜。

坚决抵制低俗网红(封杀低俗网红应慎重)(4)

封杀需要有正当的理由

“低俗”网红封杀的评价

作者在本文开头时就阐述了高雅与低俗的关系,得出了高雅与低俗是相对的结论。网红的注册账号有较大的潜在价值,少数账号的价值甚至巨大。自媒体经营平台倘若用一个不确定的“低俗”评价网红作品的内容,可能没有人能够安心创作,或者传播。

作者认为,对网红的封杀应当特别慎重,网红创作的作品“低俗”能够评价为《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不得含有的内容,始得封杀,其他情形可以采取限制措施,例如,一定期限的停止发表作品等。实际上,主流自媒体也正是这样做的,例如,辛巴直播平台,“假燕窝”事件,停止直播一定的期限,而没有封杀。

坚决抵制低俗网红(封杀低俗网红应慎重)(5)

一定期限的“封杀”为“封禁”

@南京徐剑@法律新视点,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