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远离火源(点火源的安全控制)
1、明火
明火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火源。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汽,过热水或其他热载体加热。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该严格密闭,燃烧室与设备应该隔离设置。凡是用明火加热的装置,必须与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装置相隔一定的距离,防止装置泄漏引起火灾。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不得使用普通电灯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照明电器。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工艺加工区,应该尽量避免切割和焊接作业,最好将需要动火的设备和管段拆卸至安全地点维修。进行切割和焊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在积存有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的管沟,下水道,渗坑内及其附近,在危险消除之前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2、摩擦与撞击
机器轴承要及时加油,保持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可能摩擦或撞击的两部分应采用不同的金属制造,摩擦或撞击时便不会产生火花。铅,铜和铝都不发生火花,而铍青铜的硬度不逊于钢。为避免撞击起火,应该使用铍青铜的或镀铜钢的工具,设备或管道容易遭受撞击的部位应该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覆盖起来。
搬运盛装易燃液体或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抛掷,拖拉,震动,防止互相撞击,以免产生火花。防火区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地面应铺设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
3、高温热表面
加热装置,高温物料输送管道和机泵等,其表面温度都比较高,应防止可燃物落于其上而着火。可燃物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热表面。如果高温设备和管道与可燃物装置比较接近,高温热表面应该有隔热措施。加热温度高于物料自燃点的工艺过程,应严防物料外泄或空气进入系统。
4、电气火花
电气设备所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多由电弧,电火花,电热或漏电造成。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可能的条件下,应该首先考虑把电气设备安装在危险场所以外或另室隔离。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对电气设备本身采取各种防爆措施,以供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选用电气设备时,应该根据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和电火花形成的条件,并结合物料的危险性,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一般是根据爆炸混合物的等级选用电气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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