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集团申请破产重组(被裁定破产重整)
在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供应商申请破产清算的消息发酵一周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这一申请。
11月20日,法院裁定称,华晨控股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其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而对于这一结果,外界也多用“预料之中”来形容。对于破产传闻华晨方面曾一再否认。就在法院裁定受理当天,华晨集团副总裁、新闻发言人齐凯还在回应媒体采访称,“没听说,一切正常。”华晨汽车相关人士也表示:并未接到法院关于破产重整的裁决书。
诚然,对于“破产程序”一说,目前实际还需画上一个问号,但可以肯定的是,“负债”和“违约”已然成为了其2020年的关键词,破产重整也再算难免。
自今年7月下旬以来,华晨汽车集团的多支存续债券就大幅下跌,遭遇市场恐慌性抛售,“19华汽01”“18华汽03”等甚至已被列入中证评级高隐含违约率名单。
8月底,华晨汽车集团发布了2020年债券半年报,报告显示集团总负债1328.44亿元,扣除商誉和无形资产后,资产负债率为71.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6.77亿元。
10月23日,华晨集团就因未能按期兑付规模10亿元的私募债券“17华汽05”,而发生实质性的违约。随后华晨集团主体信用等级多次被降,大公国际和东方金诚最终将其信用评级从最初的AAA级一路调低至CCC级。
11月16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目前,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
据资料显示,今年以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经多次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共有16项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总金额近3.9亿元。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华晨目前所面临的困境仅对自主板块,并不会影响华晨宝马、华晨雷诺的运营。
11月17日,宝马中国方面就华晨集团陷入债务危机一事回应称:华晨宝马和华晨集团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当前的问题仅是华晨集团的事,华晨宝马汽车公司的运营不受影响。
在法院裁定受理的消息当天,雷诺中国的一位新闻发言人也表示,“华晨集团与华晨雷诺金杯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目前,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运营正常。”
正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此之后证监会、上交所也第一时间紧急表态。
证监会称,其已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同时也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上交所向招商证券出具监管警示函。经查明,招商证券在承销,并担“17华汽05债”受托管理人期间,存在未能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职责、未能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违规行为。
犹记得在今年9月的媒体沟通会上,齐凯还表示,70%左右的资产负债率在行业里面大概是一个比较中等的资产负债率。
在当时,他也曾说:“短期内,我们确实面临一些流动性问题,但债委会的成立将帮助华晨集团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目前,对于华晨集团而言是危中有机。”他强调,“对我们来说这些都是能解决的问题。”
只是,属于华晨的“机”究竟何时到来,华晨的破产重整程序又会如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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