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存在争议能确权吗(农村未能确权的房子将面临收回)
宅基地是农民独有的福利,其用途主要是为了农民有房子居住,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分配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有的农民就很担心了,那房子如果不能确权,房子怎么办呢?很显然就会被收回、拆除或有偿退出,因为早期建房或买房也没有走什么审批手续,好多家庭因为人口多,村集体短时间又申请不到宅基地,就在周边空地加盖或扩建,如今可能面临不能确权的难题,当然有的可以补交手续进行确权,不能确权的房子主要是以下四类,农民朋友要注意了!
一、占用农业耕地的房子
以前有的农民家里小孩成家后,人口突然增多,虽然符合分户条件,但是宅基地一时申请不到,于是就在自农业家耕地进行建房,由于新规的出炉,所有建房占用农业耕地,无论用于居住、仓库或工厂用,都无法进行确权,而且面临拆除的风险。
二、城镇户口违规购买的房子
农村空气新鲜,鸟语花香,是城里人梦寐以求的养老天堂,而农民由于常年在外打工,房子多空置无人居住,这样一个想购买,一个想出售,可是非农业户口人到农村购买房子是《土地管理法》所不允许的,这样购买的房子也不会被确权。
三、小产权房
农村还有一部分房子是建在集体用地上的,未缴纳土地转让金,这样的房子当时可能也经过村委会同意或审批,并有乡政府或村颁发产权证,但是这样的房子在土地规划部门没有登记,就是说产权证国家不认可,在农村房子确权的时候,也不会被认可。
四、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的房子
为了保护环境,国家划定了三条红线,其中生态保护红线,要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农民若是这些土地上建房,也是不能确权的,比如自然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等等,这样的房子很有可能被拆除。
综上,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结束,农民的房子成了一种资产,通过合理利用可以赚取佣金,但是以上四类房子是不可能确权的,所以农民盖房子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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