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送货上门的规定(快递是否应当送货上门)
时下网购越来越发达,日均包裹数以亿计,快递作为商品流通环节中最为重要的一节,是否应当送货上门呢?
图片来源网络
首先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经营快递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代收人当面验收,当面验收是收件人的权利。所以说快递应当送货上门,并让相关人签收确认的。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仍旧会出现非常多不送上门的情况:
1.未经客户同意,私自把包裹放进菜鸟驿站,蜂巢等;
2.大件物品,仅送到楼下,不提供送货到家;
3.以包裹量剧增,人手不足为由,要求客户自行网点取件;
4.地址偏僻,不安排派送;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呢?其实根本还是在于成本。
快递员直接把包裹放进了菜鸟驿站或蜂巢,把最后送货上门的一部分功能转交了菜鸟驿站,他们派送的效率可以提升了,时间成本可以节省不少;
其次对于偏远地区,农村等,因为面积广,覆盖范围大,派送的成本高,所以一般都很少有送货上门的服务,比较集中在镇中心,让客户自行取件。
这样的体验自然就会变差了,支付了快递费用,却没享受到应有的服务,矛盾自然就会凸显了。
那如果快递不送货上门,影响的究竟是哪些人呢?
其实上班一族,平日里无暇在家等待快递签收,只能让家人代签,或者常见于直接放菜鸟驿站,下班后再取件。但这个前提是他们也同意把包裹放进菜鸟驿站或快递柜。
真正影响的是那部分行动不便的人。例如老年人、残疾人、患者、孕妇等,让他们上下楼,提着包裹,这样也着实不安全。
所以现在的矛盾点就在于快递公司的成本与特殊人群送货上门需求了。
如果以客户的需求划分为需要送货上门和不需要送货上门,那快递公司是否也可以针对这两种情况制定不定的定价策略呢?
明确告知不需要送货上门的客户,只需要把货物送到指定的代售点即可;
而针对有特殊要求送货上门的客户,则采用另一套服务价格。
这一点我认为是可行的,所谓服务需要与收费相对匹配。只是价格应该如何确定,参考哪些指标,需要重新确认。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不送货上门的费用肯定低于送货上门的,甚至比现行的价格体系还要低一些。
至于后续会怎样调整,我们可以接着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