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山影视解说(陈维律师说电影盲山之八大法律热点)
——买卖一只鹦鹉判刑五年,而买卖一名妇女判刑三年?,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盲山影视解说?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盲山影视解说
——买卖一只鹦鹉判刑五年,而买卖一名妇女判刑三年?
春节省亲之际,翻阅手机,竟被丰县八孩母亲之舆情霸屏,便迅速勾起存放在记忆深处多年的一部类似影片《盲山》,果不然,这部电影的链接也在第一时间被大量转发,就连导演李扬也放弃了版权,呼吁大家观看。就这样,2007年发行的电影《盲山》再次被拉入大众视野,电影刚发行时,笔者正在读大二,其实是看过的,当时年纪小,内心仅是徒生悲凉,却又无力相助之感。虽是电影,但对年少时的我,还是有些许影响,自此后对外界又多了一分戒备,凡事又多了三分质疑。如今,因丰县八孩母亲事件,再次重新温习了一遍《盲山》,出于职业的敏感性,想着以“盲山电影”“丰县舆情”为主线,分析其中所涉“拐卖人口”相关法律问题。
01.
电影《盲山》之八大法律热点
问题一:电影里,“草药男女”吴某和胡某将白雪梅诱骗并卖作他人妇,此行为该如何依法处罚?
其二人行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最低刑期五年,最高刑期可至死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问题二:黄德贵花七千块钱从“草药男女”手中买得白雪梅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黄德贵的行为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黄德贵在其父母帮助下,强行与白雪梅发生关系,黄德贵的行为涉嫌“强奸罪”,其父母的行为系强奸罪的帮助犯,也涉嫌“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定罪处罚。
2、白雪梅逃跑数次,数次被抓回,殴打,辱骂。电影桥段较现实表现得更为含蓄,实际中,如丰县八孩母亲事件中的女主角,更是被人用铁链紧锁,限制人身自由,遭受虐待与毒打,最终牙齿仅剩下两颗。行为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问题三:白雪梅逃跑至县城,黄德贵等人一句“她是精神病”便断了白雪梅所有的逃生希望,在县城公安的眼皮子地下眼睁睁被再次抓回。那么既然是精神病,精神病能否结婚呢?
我国现行《民法典》并未禁止精神病患者结婚,若是完全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便真要结婚,也需征求其监护人同意。况且白雪梅的证件及钱包被“草药男女”盗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若违规为不适宜结婚的或无身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包括,白雪梅同村妇女吐槽:“去县公安局报案也没有用,人家说是家庭矛盾,不管!”,民警的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四:在白雪梅父亲带着民警解救要带走白雪梅,被村民围攻躲进村委会,村主任对村内买卖妇女的行为系明知、放任的态度,作为弱势的妇女儿童,在百般绝望之中,寻求到当地组织帮助,没成想村主任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村主任的行为涉嫌犯罪吗?
村主任的行为涉嫌“包庇罪”,电影剧情里的村主任定性为黄德贵一行的共犯,也不为过。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问题五:白雪梅写了一封封的信让邮递员给家里寄,邮递员却把她写的信给了黄德贵若干次,邮递员的行为涉嫌犯罪吗?
邮递员的行为涉嫌“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问题六:白雪梅担心自己也生个女儿,因为生女孩很有可能也被村民扔掉;村民即使不扔,也有可能像自己一样被卖掉,过悲惨的一生。故而经常出现“村里有女婴被丢水里淹死” 事件。这些村民涉嫌哪些罪?
这些村民涉嫌“遗弃罪”、“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七:白雪梅的父亲收到求救信后,带着警察到村里接白雪梅走,可是村民们发挥了人民群众的力量,集体出动,拦住了警察,警察一行被逼的躲进村委会。在阻拦警察营救时,一名男子声称“我老婆也是买的,你们把我也关起来吧”。这些村民涉嫌哪些罪?
这些村民涉嫌“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题八:“在黄德贵殴打自己父亲的时候,白雪梅再一次举起了刀,并且砍了下去。”逃跑了若干次被抓回、毒打、凌辱,黄德贵对白雪梅的不法侵害一直存在,当看到黄德贵殴打自己的父亲,旁边还有五大三粗的壮汉助阵时,柔弱的白雪梅阻止未果,拿起了手边的刀具想要保护父亲不受伤害。影片播放到结束,有人曾经给它添加了这样的旁白:“白雪梅的希望和追求也走向了结束。”白雪梅的行为犯罪吗?
笔者认为白雪梅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应当负刑事责任。她这一奋力的反击,才是她的曙光。
《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02.
发现被拐卖后可以做什么?
家长可以做什么?
如果被拐卖的是年幼儿童:
1、家长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报警。
2、如报警的同时,一定不要放弃自救,如果有亲人陪同,寻找孩子需从东、西、南、北多个方向分散寻找。
3、利用媒体、自媒体、广播站、电台等各种途径发布寻人启事,讲清楚孩子特征。
4、到公安局录入全国被拐卖孩子的DNA数据库。
5、结合打拐警方与民间力量,寻求如“宝贝回家网”等民间公益组织帮助。
6、坚持寻找。
被拐卖的人可以做什么?
如果被拐卖的是成年人或少年,发现受骗后可以:
1、若身处公共场合,立即向人多的地方靠近,大声呼救未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破坏周围旁人物件,引起他人注意。
2、若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保持冷静,了解身处地理位置,不要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首先保证自身人身安全。
3、寻找机会向周围的人暗示你的处境,请求帮助,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4、生命受到威胁时,应予以反抗,造成对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系正当防卫。
03.
愿天下无拐!
丰县八孩母亲事件爆发,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的浪潮持续发酵,很多人都感觉不可思议,包括我自己。好像这些离我们的生活很远,但又感觉其实很近。故,我们是全力支持社会安全建设的,2019年曾有报道称“IDC预测,到2022年中国视频监控摄像头部署量将达到27.6亿台”大致人均2台。科技的手段下,我们期待这些悲剧不要再发生。
作为法律人,我们也同样在思考,“没有买方,卖方又何来?市场又何来?”从前文的法律分析我们看出,收买白雪梅的黄德贵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期也就三年,对购买者的处罚力度似乎轻了许多。罗翔戏言“买一个妇女刑期最高三年,买一只鹦鹉判刑五年,买两只鹦鹉判刑五年以上,连鹦鹉都比妇女贵”,明显有一个刑期不匹配的现象,法律不能激进的改变社会现实,但是法律一定要有所作为。故,近几年,有学者呼吁提高“收买妇女儿童”的法定刑,最高刑期至少应到无期徒刑。(作者:陈维律师 审稿:王希彬)
愿“天下无拐”!
愿“每个家庭不再有哭声和泪水”!
—————————
责编:孔之众 编审:赵永光
编发:新媒体头条
推广:地球村民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