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当班公益诉讼无小事(大连未检)
大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横向和纵向的一体化办案优势,积极挖掘、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水平,以“我管”促“都管”,着力解决未成年人公益损害问题,不断推动“六大保护”有机融合、一体落实,全力促进构建更加完备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积极探索构建具有大连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模式。
聚焦校园配餐
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市检察院进校园开展校园配餐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每名学生的身体健康,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中需要解决的重点突出问题之一。为保障未成年人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明确检察机关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的职能定位与工作内容,联合市、县两级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配餐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和整治。
通过到配餐企业实地检查、入校查访食堂、接收群众反映、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两级检察机关共对全市14个校园供餐单位、77个学校自有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共发现问题9个并逐一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制发检察建议1份,相关企业、学校已积极整改。市检察院还与相关学校进行了座谈交流,就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提出工作建议,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常见问题及隐患的解决,以我管促都管,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合力保障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护航少年的你
筑牢未成年人禁烟“防火墙”
西岗区院
近日,西岗区检察院开展了以“守护成长,‘未’爱启航”为主题的未成年人禁烟法治宣传,并联合区烟草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开展了电子烟整顿及联合普法专项行动,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联合职能部门到奥林匹克电子城检查电子烟销售
沙河口区院
沙河口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内某小学门前违规设置吸烟点,由于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十分拥挤,在该处设置吸烟点,不仅造成学生被动吸入二手烟,而且容易给身心尚未发育完全的学生带来吸烟的不良示范影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设置在学校门前的吸烟点
该院在通过现场走访、拍照取证、询问学生家长及学校工作人员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就吸烟点违规置、未积极履行特定区域控烟工作职责的问题,向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上述部门依法履职,对该违规设置吸烟点进行清理,以消除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区烟草专卖局立即清理设置在该学校门前的吸烟点,并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开展全面清理不规范吸烟设施行动。区卫健局督促辖区各单位履行本行业控烟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危害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安全隐患。
▲吸烟点被拆除后的校园大门前
庄河市院
《电子烟管理办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电子烟行业告别野蛮生长,监管进入有法可依时代。近日,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庄河市检察院与庄河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护航少年的你,远离电子烟”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内电子烟专卖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添加了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等市场乱象。
检查过程中,检察官就《电子烟管理办法》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等规定向商家进行了警示教育,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采取有效年龄核验措施防止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情况出现,督促商家提高守法意识、责任意识。
▲庄河市院检察官在辖区内电子烟专卖店现场进行检查
铲冰除雪
共同守护上学路上的你
普兰店区院
2021年2月28日晚,因全市有中到大雪,局部有暴雪,并伴有寒潮、大风天气,大连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应对极端天气,做好居家学习的紧急通知》,要求3月1日全市中小学居家学习一天。开学相遇瑞雪,普兰店区校园内外“处处银装素裹,树树皆开琼花”,显得格外宁静素雅,但道路积雪结冰却给师生出行带来诸多不便。
▲雪后校园周边冰雪道路
普兰店区检察院得知辖区内某学校附近道路大面积冰雪路面未及时清理,为次日学生平安开学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后,立即找准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快速清除校园周边道路的积雪。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清理小组,紧急调动组织专人,不仅对该校校园周边道路及时进行了清理,还将辖区内所有校园周边的积雪道路进行了排查并彻底进行了清理,全力以赴保障学生平安开学。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清理学校周边道路
风雪再大,也不能阻挡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暖心的守护,检察机关的介入切实有效地解决了降雪导致学校周边道路湿滑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了孩子们上下学出行交通安全风险,用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消除“窨井盖”隐患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脚下安全
瓦房店市院
“妈妈,路中间的井盖修好啦,我再也不怕路过那里了。”幼儿园的萌萌对妈妈说。看起来小小的窨井盖里背后,是一个城市庞大的地下基础设施系统,包括地下的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涉及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
瓦房店市检察院实地走访摸排了市内几十所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窨井盖情况,发现瓦房店市育英幼儿园等校园周边路面上的窨井盖出现塌陷、破损等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瓦房店市检察院从有效推动辖区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脚底下的安全入手,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向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上存在的窨井盖问题,建议其进行核查,及时维护,并形成长效巡查机制,守护孩子们上学路上的安全。
▲维修后的窨井盖
住建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联络了公安局交通科、市政设施管理处、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等17家相关单位,强调窨井盖摸排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明确了市政设施管理责任主体和处罚规定,督促各单位主动担当,形成工作能力。在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合力下,问题窨井盖得到了及时维修护理,安全隐患被排除,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窨井盖安全大排查,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大连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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