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开启写作方法论(对谈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可以被期待的写作者)
日前,青年作家魏思孝的长篇小说《余事勿取》上市,这本书完全不同于他以往的写作。因此,上海文艺出版社特约了一场编辑和作者的对谈,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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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余事勿取》之前,除了你最早年的《不明物》以外,基本上都是短篇集,你是什么时候决定,或者说是什么样的机缘,决定动笔写这样一部长篇的?
之前出版的长篇作品除了《不明物》还有《我们为什么无聊》,这两个分别是09年和10年写的,是青春文学的路数,可以忽略。
《余事勿取》的缘起是,2016年我在当地的报纸上看到的一个简单的新闻,案情本身没什么好说的,谈不上离奇,有些意外和荒诞。我就一直把这件事记在心上,吸引我的当然是其中的人物关系,偶遇,冻死,迅速破案。从报道中的只言片语,不知其中缘由,以及这些人的背景资料。也因此,反而提供了一个很大的遐想空间。
新的一年,我都会在电脑文档中建立一个文件夹,标注上年份,里面所装的就是我这年要写的小说。关于这个新闻,从2016年的文件夹,挪到2017年,直到年底,我心想,应该可以动笔去写了。
初衷只是要写一个中篇,大致两万字左右的东西。在确定去动笔时,按照我的写作习惯,需要在生活中找到一个小说人物或多或少的原型,才能沉浸去写。新闻当中的,劳务市场(我父亲生前干过),死亡(我父亲病逝已有多年),熟悉的地名(张店,兴学街,滨州等),顺理成章,怀揣着对父亲的怀念,我把其当做原型之一。
先写的书中“卫学金”这一章,开头没写多少,我知道,中篇已经不足以支撑整个小说,是个长篇的样子了。要写的也不止是我的父亲,而是其背后的整个家族,以及所处乡村的生存状况。调动了过往积蓄多年,却被自己故意忽略了的生活经验。如此来说,看似我把心目中预想的中篇,去扩展。实则不是。
长期以来,目之所及,国内长篇小说,多有注水的嫌疑,人为去拉长。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尽量简练,以短篇的要求去写长篇,尽量去删减,去掉多余的赘肉,留下筋骨。这算是我对写作的一次尝试,当然也许会存在一个问题,读起来显得过紧过密,不太松弛和缺乏所谓的闲笔。这些文学层面的问题,会在后续的写作中进行修正。
回到《余事勿取》写作的节点,那时我三十一二,确实有点急迫的味道,感觉写了快十年,没什么像样的东西出来。作为一个把写作视为毕生追求的人来讲,过往的“焦虑青年”写作,让我陷入了不停的重复当中。我是在自我怀疑和寻求改变的心态下,开始《余事勿取》的创作。
02
说实话,在你交稿之前,我对这部小说的完成度是既期待又担心,因为我之前从来没读过你的长篇,从你2018年底交稿,我在去北京出差的路上看完了全稿,就觉得这部小说跟你早前的写作已经完全不是一回事了,小镇青年的影子还有,比较集中在侯军和卫华邦这两章里,但你当时给我的小说结构跟现在呈现的结构不同,我最初阅读的顺序依次为“卫学金”、“侯军”,最后是“卫华邦”,所以作为熟悉你之前创作的编辑来说,读到“卫学金”这一章时,感受到的惊喜是更多的。包括现在上市以后,有些朋友拿到书比较早,有一个朋友甚至评价说是一种“令人嫉妒的进步”,怎么看待自己在这部长篇里所体现出来的进步,这种写作上的进步源自于哪里?
每次写完一篇东西,我最乐于听到的评价就是, 比上一个写得好。肉眼可见自己在进步,对每一个创作者来说,我想没有比这更美好的赞美了。会让我不禁自问,若按照这样的势头,持续写下去,有望触摸到文学殿堂的基座,留下自己的手印,也无不可。
前几天,我刚定稿新的长篇《王能好》,《余事勿取》以及过阵子要出的乡村人物集《都是人民群众》,组成了我的乡村三部曲。现在,我还沉浸这种肉眼可见自己在进步的喜悦中。
而去探寻自己为何进步,我只能粗浅地去说,一,阅读,二,写。除此之外,再说点,大致就是对生活的观察和敏锐度。这是我现阶段能写出来的东西,对于接下来的写作,也有更明确去要写的。也多放在长篇上,短中篇会作为长篇写作中间的练手和准备。我不知道这位朋友所指的“进步”具体是哪个方面。或许也可能我先前的写作令其太过失望吧。我只能告诉他,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可以被期待的写作者。接下来的作品,都尽可能不让人感到失望。
除了文学,可以谈点生活,对写作的影响。这更具象。过去的两三年,大概是我生活(物质)上,没那么焦虑的时候,起码解决了基本的生活,不会每天醒来为日常的开销太过担忧。这给予了我一个内心的稳定,可以多去读点书,去更多的时间去思考(与之对比,前些年,为了换取稿费,批量写作了太多雷同的中短篇)。
我从来都不相信,贫困潦倒才能出现所谓的佳品,这是对写作者以及所谓艺术工作者的一种冒犯,似乎我们生活好了些,就违背了艺术的定律,注定会没什么好东西产出。有大量国内外被朋友资助的大师们为证。而我要说的是,起码对我来说,如果我物质上更无虑一些,我大概会更潜心,去写点大部头的东西,而不是像如今这般,为了尽快实现卖字为生,把长篇限定在半年左右,十五万字内。
我希望自己过几年,坦然承受和作品本身所匹配的名利,更坦然地去写出尚未写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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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事勿取”的大致意思就是除了黄历里允许你做的事情以外,不要做其他事情,我觉得挺有意思,又想到书里的那些人物,比如侯军,比如卫学金,又比如儿子卫华邦,他们在这部小说框架里按部就班地行进、脱轨,最后命运交错。如果真的有冥冥中的注定,而他们又严格地接受了另外一种安排,那这部小说里的故事就不会发生。所以你在小说里用一起意外伤人事件,将这些人物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其实就是某种“余事勿取”的验证。你怎么理解小说里人物的命运以及“余事勿取”这个概念?
写小说,要做一些事先准备的工作,具体到本书。我是先确定了案件当天的具体时间,节气大雪,没理由,单纯是出于二十四节气中,对大雪的一种好感,和想象中,一个人的死亡,会伴随着细碎的雪花坠落。其余地方我不清楚,起码在山东,尤其是鲁中地区,节气总是带来明显的天气变化,不由得佩服祖辈们总结出的二十四节气。查黄历时,决定在事件发生的每天开头点缀上黄历。这其实是突如其发的一个念头,但又觉得和整本书的腔调契合。
在农村,任何略显庄重的时刻,比如婚丧嫁娶,都要看日子,选择一个所谓的吉日。良辰美景,并不常有,那些日常,又是如何去度过的呢?卫学金这一章节,就主要是描写,他生命最后三天的日常生活。你取名《余事勿取》,我很喜欢。的确道出了小说背后的一些真相。
人面对眼下的生活,总是会时常感受到无助,想寻求可以知道自己的书或者所谓的导师。若是往深里来说,这也不仅是一本农村题材的小说,是中国式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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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在你接受媒体采访,日常的聊天以及发表的专栏作品里,都开始频繁地关注身边的亲友、村民的生存状态,甚至包括你在豆瓣上记录“老付”(你的母亲)的言论也很有意思,最后这些素材的积累和消化,帮助你完成了前面所说的乡村三部曲,这种主动地记录,是不是代表着一种潜藏在作家身上的自觉,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开始发挥作用?
在我过去的“焦虑青年”写作阶段,以你给我出的《小镇忧郁青年的十八种死法》为代表,截止到2017年,七八年的时间里,除了三本小说集,还有待出的,大概上百个中短篇,不说如法炮制,也局限于自己的眼界和对个体不堪生活的过度关注,在写作上确实感觉到了一种无趣和疲乏。
后来自我反思,当然这不是对过去写作的轻视,也找了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二十来岁的年纪,面对世界,总觉得自己很重要,渴望去发声,去表达,引起关注,所谓的诉苦。可是到了三十岁之后,再面对世界,自己也没那么重要了,而我生活的村庄,那些熟悉的村民,他们的脸庞,以及生存的境遇,更触动了我。尤其是最近几年,从小看到的邻居们相继离世。
如今,每次回村,从车窗向外望去,熟悉的乡道和村民的脸孔,说句托大的话,身为一个写作者,有必要去记录,这些即将逝去的个体。
现在,有时回去,遇到某个在街上的人,在内心会流露出一种亲切,我在小说中写过他(她),某个原型就是这个人。若你在我身边,我会指给你看,哪个人物就来自于他(她)。
乡村是个可以静态且持续几十年观察一个人或家庭的场所,一个村民从我眼前经过,我所看到的是他整个家庭的故事以及相关的流言蜚语。我大概会停止若干年这类题材的写作,一是,这几年写得过于密集。二来,这些丰沛的素材,要等我再成长一些,不论文笔和洞察力,才不至于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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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事勿取》这部小说里,故事的主线其实主要围绕着卫学金查出癌症晚期的最后三天,以及意外发生之后的余波和震荡,但在小说里短短的一段时间里,却有着很密的人物谱系和时代空间,你通过白描、倒叙和人物回忆等各种方式,勾勒出了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除了三个章节中的主要人物侯军、卫学金、卫华邦以外,其实书里也展示出了很多人的命运,有些个体的命运是有终局的,有些则是与主人公们有短暂的相交,比如有一个廖技术员,浙江人,因为老板跑路,索薪失败而借住卫学金家一晚,因为电风扇的事情,让好客的卫学金心生窘迫,却又无奈,每次读到这一段,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共情,可能是同为浙江人的原因。小说里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和细节还有很多,比如侯军向姐姐索要母亲车祸的赔款,比如卫学金遇到包了一台报废大巴做餐饮的侄子,卫学金第一次治病时遇到的老周等等等等,这些描述都看似闲笔,却又把这么一群人,用近乎白描的手法编织在同一个叙事场域里,我从中读到了滚滚时代洪流,个体的命运各有不同,但又被时间裹挟着,将他们各自的际遇通过这部小说展现在此时此刻的我们眼前。而小说里提到的物流园、矿场、网吧、甚至于卫学金早年当赶骡车等讨生活的描写,这些人物的命运勾连起了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中城镇与乡村的变化,你如何看待这种变化对人的影响?
我没有具体统计过里面类似廖技术员这样一闪而过且如你所言印象深刻的人物有多少,但这些几句话一笔带过的人物,大概不下十来个。再普通的一个人,在几十年的人生中,也会遇到类似这般印象深刻的人,他们看似次要,也是他生活中的主角,和我们所认为的生活主流,构成了生活的运行机制。
我必须要在此郑重表示,美国作家丹尼斯约翰逊(主要是《火车梦》),对我这本书具体写作和手法上的影响。后来,我曾以读者的眼光去审视《余事勿取》,发现书里其实讲了两类人,一类是认命的,比如卫学金。二类是不认命的,比如侯军、王立昌、李道广等。
但不论你是否认命,最终的命运就是一样的。
认命,在生活面前逆来顺受,去坦然作为牺牲者,为家庭,为儿女,尽可能去抛开个人的私欲,以至于自己身患癌症,所想到的也是减轻对家庭的影响,去试图伪造车祸,为活着的亲人留下一笔可观的遗产。不认命,在生活面前兴风作浪,铤而走险,最终也不过是自投罗网。
除此之外,城镇和乡村的变化,一言蔽之,是科技和生产力的问题。我无法从宏观去解释,我只能从细节去观察。在认命和不认命的中间地带,一个人的行为方式,是从克制自己个人欲望开始,这当然是具体在金钱上,少抽一根烟,少喝一顿酒,精打细算。就算是你富足,不为金钱担忧,也无非是在这个过程中,维持着一种所谓的从容和体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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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里这些人的生活细节,有些我可以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去理解,有些则比较陌生,比如“查体”这个词的用法,我就是在编这本书的时候第一次听说,作为原创文学的编辑,在文本中去猜测作者如何将自己的生活体验投射到文本中,也是一种比较奇特的感受。你从大学出来之后,就生活在淄博的家乡,比如在卫学金的那一章的楔子部分,你用好几页的篇幅客观描述了辛留村的发展史,然后视角一下子转入主人公卫学金身上,是否可以分享一下家乡的生活经验与你写作之间,特别是这部作品中的关联?
我觉得有人说《余事勿取》写的很像纪实小说,特别真实。从写作者的角度出发,这并不是一个听着顺耳的评价,似乎是对写作者工作的贬低,那是否我只是如实的去记录,并无多少个人的文学创作成分在里面呢?
作为写作者,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一本书所呈现出的文学品质。文学,无法逃脱个人的生活经验,考验的是对你浩瀚素材的截取,你对这个世界的观察,如何去表述出你对世界的认识。所写出即是自身的态度。这本书里,最真实的大概也只有辛留村发展史这块,基本是我的村庄。其余的,我只能说,人物有原型,情节是虚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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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忧郁青年的十八种死法》主要描述的是那些生活在城乡之间,面临许多困惑的青年人的精神状态,这本书出版后,正好碰上社会上,特别是影视业,开始关注小镇青年这个群体的消费市场,后来也有更多元的关注,包括“三和大神”的浮出水面,当时我一看到这个群体,就想到了你小说里的那些主人公们。现在你开始关注家族和群体的命运,也初步完成了乡村三部曲,也算是进入了写作的又一个阶段,接下来你的创作方向会放在什么地方?
今年余下的时间,我会先写两个中篇。一个是,关于当代女性的成长史。一个是,一个人死后周遭人的反应。
明年,要写一个构思两年,且故事成型的长篇。是三个年代中,二十多岁青年人的状态,不局限于是否城乡。是犯罪题材的。在我的设想中,这个长篇的阅读体验应该是轻松和愉悦的。当然了,设想也会发生变动。最近这两年,我大致就忙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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