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才是动力之源(欲望来自哪里我说)

人活在这个社会里总会产生一些郁结,从网上可以看出很多关于焦虑的话题。

鸡娃教育、职场内卷、婚姻交易……

没错,很苦恼吧!让围城里面的人痛苦,围城外面的人疑惑。

那么,问题是出自哪里,是自身还是他人?

欲望才是动力之源(欲望来自哪里我说)(1)

以上的都是些不自然的套话,下面的才是正文。

人会痛苦,原因大多来自于我们自己的欲望,被自己的欲望折磨。

同样,他人也有欲望,我们也可能沦为他人欲望的牺牲品,牵连无辜。

欲望来自哪里?我说:“欲”起源于“爱”。

我们先“爱”上某个事物,然后才会去追求这个“事物”,这种“对事物的追求”就是我们的“欲”。

“爱”是先天的,我们会爱上什么的机制是先天设定好的,好比狼爱吃肉,羊爱吃草这些设定。

这种对事物的追求可以发生在心里面,也可以外化为看得见的行动。

这样“欲”的概念就简单的被定义出来了,下面说一下几种和我不一样的说法,一些很常见的的社会观念。

欲望才是动力之源(欲望来自哪里我说)(2)

第一种说“欲是过度了的爱”,这里的爱与欲的区别被说成是数量上的区别。好比吃包子来说,吃3个说成是“爱”,吃10个成了“欲”,吃饱了被叫做“爱”,吃撑着了被叫做“欲”。

这种说法还可以进一步说成这样:男的娶1个老婆被叫做“爱”,娶100个老婆被叫做“欲”。

当然娶100个老婆不像吃10个包子那样简单,这个男的有没有被撑到我们也无从得知。

这种说法把二者的区别变成了对象数量大小的比较,把爱”与“欲”的关系也就变成了一种基于数量比较的相对性的说法。

爱是要给人带来快乐的,胃口只能吃3个就饱的人吃了10个只会带来痛苦。

而娶100个老婆的人按照定义,他只能对爱其中1个老婆,剩下的99个老婆按照定义那都是不爱的,那他既然不爱他的99个老婆,那从逻辑上来说,他把她们娶回来的行为就是为了攀比,为了虚荣而已。

那“虚荣”就成了“欲望”,前面说这种说法是数量上的比较,这种说法是否能站得住脚有待商榷。

关于“爱”与“欲”还有一种价格上的攀比的说法,这里出现了显而易见的虚荣行为。。

欲望才是动力之源(欲望来自哪里我说)(3)

一种说法是“欲是放纵了的爱”,也有很常见的例子。

一个月薪三千的女生如果省吃俭用地花钱买了一万元买了个名牌包包,那在别人眼里往往会成为虚荣的表现,说成是欲望的行为。

显然这种没有量力而行的行为在大家眼里成为了女生的一种放纵,一种理性呗感性打败。

那“欲”与“爱”的区别因此被说成是对象价格高低的区别,这种说法也是一种相对性的。

这两种说法一个依赖于数量大小,一个是价格高低,都是一种相对性说法。

第三种说法最是普遍,简直可以被大家认为是理所当然。

这种说法可以可以归纳成“欲是质变了的爱”。

例子也很显然,比如:男生喜欢女生的心灵往往被被说成是“爱”,喜欢女生的肉体往往被说是“欲”。心灵与肉体本质说来当然是不一样的,一个精神一个物质,这种区分自然而然就带有绝对性。

这种说法可以说是在大家脑海里根深蒂固,毕竟性欲的对象就是肉体,“性”跟“欲”总是捆绑在一起给大家认识的。

不管对“爱”与“欲”的关系搞成是相对性的区分还是绝对性的区分。这些解释都把关于“爱”与“欲”的运行机制认为一样的,要么是量的区别,要么是质的区别,不管怎么区分好像都受同一套规则支配。

好似牛顿定律一样,不管是一个小球还是两个小球,不管是石头还是木头,都得被它支配。

欲望才是动力之源(欲望来自哪里我说)(4)

当然不能说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大家日常语言里就是这样区分的,这就是大家的习惯用法。

我开头的那种对欲的简单定义,说“欲起源于爱,欲是对所爱之物的追求”的说法跟大家习惯性的说法的区别在于,在习惯性的说法中,爱与欲是同一层面的东西,用量和质来区分。

而这种说法表面很完善,但却不是自然层面的区分,而是社会层面的区分。

这种社会里的区分究其本质就是道德上的区分,社会道德赞扬的被说成是“爱”,社会道德厌恶的被说成是“欲”。

道德标准就成了划分“爱”与“欲”的标准,这是社会里普遍的做法。

而我提出的说法是单纯形式上的,没有社会层面的道德含义。在我这里,爱”作为一种动机,“欲”则成为了一种行动,二者具有了因果关系,而且不在一个领域里面。

前面说了“欲”可以作为心里活动,也可以外化为他人在现实生活里看得见的行动。

拿最典型的“性欲”来说,这种对肉体追求的“欲”可以发生在自己内心里,大脑里产生冲动和幻想,当然也可以变成外在的性行为。


欲望才是动力之源(欲望来自哪里我说)(5)

那这种形式上的新思想能带来何种启示?

接着“欲”的概念的简单定义来说,我们有“欲”,就等于我们要去追求被我们爱上的东西。

这个“被我们爱上的事物”往往不在我们手中,在他处,也就是说:这个事物的所有权在他人那里,他人是其“所有者”。

这样,因为我们有“欲”并且所“欲”之事物的所有权不在我们这里。

这样就会出现一个常见事件:我们就不得不跟这个所有者打交道,我们就会对这个“所有者”有所求,求他满足我们的欲望。

有一个常见的成语叫“无欲无求”,结合前面说的,如果我们的“欲”不存在,那么对所有者的“求”也就随之不存在。

这样我们就会把对我们爱的事物的追求与对其所有者的追求等同起来,追求到了这个所有者也就追求到了我们所“欲”的事物。

可以这么说:此时,有欲就是有求,有求就是有欲,二者等同。

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有所求就必须要付出相对应的代价作为交换条件。

常见的情况是,所有者会对追求者提出要求作为条件,这种要求可以明说,也可以暗示。

当然,这个互相提出要求的行为很合理,虽然不一定会公平。

比如员工要求老板按时发工资,老板要求员工按时完成任务这样的道路,至于多少任务对应多少工资,这里未必能做到公平计量,让双方都不吃亏。

再举一个常见的例子:一个男生爱上了一个女生,不管所爱之物是这个女生的心灵还是肉体,反正他去行动了,也就是有“欲”,他需要这个女生同意跟他在一起,那就是对这个女生又所求。

欲望才是动力之源(欲望来自哪里我说)(6)

古人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里出现了四种可能。

  • 可能1:女生爱他,双方所求的正好是对方,没有额外要求,双方皆大欢喜。
  • 可能2:女生爱他,但是也爱其他东西,就额外附加要求,例如要索取一定财物等。
  • 可能3:女生不爱他,也可以接受和男生在一起,但前提要求是必须有对应的利益作为交换。
  • 可能4:女生不爱他,对男生也没有任何提出任何要求,也不索取什么,男生无从下手。

显然第一种可能是最好结局,最后一种可能是最差结局。第二种和第三种的关键在于男生是否能满足女生的要求。

假如出现男生不能满足女生的要求,永远达不到的情况下,那会出现两种还算是比较好的情况,一是男生知难而退,另谋出路;二是单相思一场,苦乐交织。

比较糟糕的情况是男生会因为达不到要求从而变得自卑敏感、自我否定,乃至怨恨女生,选择报复。

这种比较糟糕的情况才是本文要针对的关键问题,大家往往会因为达不到别人的要求而感到沮丧、感到自卑,在这里因为有“欲”所有大家变得自讨苦吃。

这里的逻辑很简单,你有欲望,然后你要“求”别人,别人就要对你提出要求,你够不到别人的要求,你就会难受。

你对别人的要求越高,反之,别人对你的要求也会越高,高的一定程度,你就不可能达到了,你就必然要陷入痛苦。

欲望才是动力之源(欲望来自哪里我说)(7)

很常见的现象,任何一种择偶观,如外貌要求,学历要求,财产要求等等,都会让一部分够不到的人苦恼,打击自信乃至自卑猥琐。

难道这些人只能被“欲”所折磨,怪自己自作多情,笑自己没本事还要出来被社会吊打?

对抗“欲”或者消除“欲”的思想行为在佛教里说来最多,也最明显。

面对欲望苦海,你有多少欲望,你就有多少烦恼,要想脱离苦海,就得搞修行以达到“无欲无求”

佛教有各种禁欲条款,外加让人清心寡欲的佛经与环境,这种采取自我约束与思想转变不能不说效果强大,但是很难推广,肯遁入空门的毕竟是少数。


这里提出一种“有爱无求”的思想境界作为参考,也是本文最终想表达的。

佛教里的“无欲无求”这种“有爱无求”很相似,“有爱无求”其实也包含了“无欲无求”,但是强调“有爱”,佛教里面当然也有“爱”,但是那是一种特殊的狭义的“爱”而已。

与其说佛教里的“爱”是爱,还不如说是“善”更恰当一点。

佛可以“善”,但不会有男女之情那种“爱”,当然佛或许会说自己那是超脱了的“大爱”,以大爱无疆为要,容纳一切。

可以说佛的“爱”是单一的种类里对无数个体的爱,因为佛要讲究众生平等,不能厚此薄彼,爱的种类多了,分别心也就出来了。

而普通人的“爱”是种类繁多,在多元种类里的数量只能有限,所以人有通常说的七情六欲那种。

如果换做严格一点的说法,可以说佛的“爱”是内涵很小,外延很大;普通人的“爱”是内涵丰富,外延很小。

对于普通人来说有爱有欲是正常的,有欲有求也是正常的。

但是也可以选择“有爱无求”落一个清净心安,原来的逻辑倒过来:没有“欲”,也没有求,我不求别人,别人也不会要求我,我也不用为别人的要求操心,但是“爱”还是在我这里,好似一根没有射出去的箭头。

欲望才是动力之源(欲望来自哪里我说)(8)

这里就说出来“欲”的逻辑,“欲”就是一种生物惯性,好比一台射箭机器,一看到箭就想把箭射出去,不管能否射中,不管是否伤人,不管自己是否会自讨苦吃。

最开始说的“爱”是做动词,如果“爱”做名词,那就是箭一样的东西,箭射出去后就叫“欲”,没有射出去留在手中就叫“爱”。

射出去的箭是名词的“欲”,射箭的“欲”则是动词的“欲”。

这样的比喻就不存在逻辑问题,不然有的人会问:既然把“爱”比做箭,那箭被射出来了,说明爱在自己心里莫名消亡了了,这样就违背现实了。

“欲”作为射出去的箭,如果正确中靶,那“欲”就消失了,“欲”又恢复成“爱”,这样的“爱”可能留在这个靶子上,也可能又变成“欲”飞向其他靶子。

“欲”如果在中途迷失方向或者射不中移动的靶子,那“欲”就会带给人痛苦。

箭的对象就是靶子,这种靶子对箭的吸引被称为“爱”,是动词“爱”。

箭也未必要射中靶子,看着靶子在移动,没有射中,箭也可以只做他自己,回到原来的地方,可以瞄准靶子,但不用变成射出去的“欲”,可以从“欲”变成“爱”留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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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有爱无求”下的箭按照道家说法,变成了一只“无为之箭”,讲究无为而治。

这个关于箭的比喻说的很是形象,这里再用一个简单的比喻这种“有爱无求”心境。

说是:看花却无须摘花,只作静静地观赏,待别离后,真花被留在身后,花的模样却被烙印在心里带走。

看到这里如果大家再去看文章最开头的套话,或许能有点新的想法和考量。

人可以不被社会的“欲”所要挟,也可以不被自己的“欲”所裹挟。

或许只要留住最初的样子就够了,其他的就“无欲无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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