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剪一次脚趾(我差点剪了脚趾头)
足趾生顽疾,俗名叫鸡眼。
此物不知何时长于脚,安了家,生了根,已数年有余。
抬起脚多半是走路,正常人走路不会天马行空,而我走路却只能用脚后跟着地,一步一瘸。
只因脚趾头长了鸡眼非常痛楚,所以在走路时,它会磨你,往肉里蜇你,似脚被猛地戳了个刺,令你跛足,逼着你用脚后跟走路。
曾经用过各种刀具,--剪刀,铅笔刀,甚至于刮胡子刀片,想挖了它,削了它,将它彻底清除,可是战斗至最后,鲜血淋漓龇牙咧嘴的总是自己。
也曾经接连不断地用过各种各样的鸡眼贴,想封杀它,化了它,烂掉它,可几个月过去,都会前功尽弃。
疼的实在没办法走路时,就将这个可怜的脚趾头上裹一块布,然后去穿一双旧鞋,将脚趾头处挖一个破洞。
就这么,它成了顽疾。
疼的狠了,脚磨的难受,想的最多的是,拿把快剪,对准位置,将这狗日的鸡眼连带着脚趾头‘咔擦’一下。
没能狠心痛下杀手,不是不忍也不是怕疼,只是因为脚趾头连着筋,也是心头肉,怕落下残疾。
节前打听清楚,摸准了情况,等待天凉,去动个手术,将恶疾去除。
感谢台风,天气提前转凉,这就去了医院。先挂号,再看门诊,缴费住院。一切按部就班,只等着给它一刀,一了百了。
排队,验血,拍片,b超,c t,大小便,常规检查一应俱全。医生说,鸡眼只能看门诊,不好开住院,但又有风险,怕伤口会很深,难免会发炎,住院单子上注明是看脊椎。
术前先吊两瓶水,手术家属要签字。又推出三尺高的手术台,叫我躺上去,颤巍巍,心发颤,出虚汗。
然后脸朝上,满眼无影灯。卷起了我裤腿,用纱布将双脚包裹,漏出了那个脚趾头,一遍又一遍擦洗,说是要消毒。
接着又要求我脸朝下,脚底板朝上趟,说这样手术更方便。
年长的主治,年轻的拿刀,还有一位漂亮的小护士,全副武装,像个屠宰场。
就这么趴伏着,听着她们叽里咕噜,瞅着她们比比划划,脑子里浮现出的场景,就是幼时常见的杀猪。
麻醉,有点微疼,深挖去疾,没啥感觉,像切割别人身上的肉。
临了,医生说,脚底的皮,又厚又硬,且没有毛孔,没有弹性,难以缝合。琢磨了半天,还是缝合了三针。又将切口比划给我看,说形似初四五的月亮,深挖了六七毫米。
还将那块坏死的肉夹给我看,我只瞄了一眼,就深恶痛绝着,差点呕吐。眼中钉肉中刺。
术后吊了两天水,说是头孢消炎也杀菌。又劝我十天别喝酒,言明酒是头孢的天敌。
隔天换一次药,因为闲烦,问漂亮的小护士要了一卷纱布和胶带,自己动手,换药裹布。
线也是自己拆,用剪刀剪去线头,捏紧另一端的线疙瘩,猛地一扯。为此,我只做足了准备,滋养了个把星期的手指甲。
第十天办了出院手续。
因为要上班,步履还有点维艰,伤口还有崩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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