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最近三年的发展(沈阳市苏家屯区最新通告)
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3号)
在全区居民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区此轮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强度大、传播速度快、传播过程非常隐匿,社会面依然面临着严峻风险,绝不可掉以轻心,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阶段性工作成果,继续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苏家屯区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苏家屯区疫情防控管控区明细表》(详见附件)所列区域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除上述区域外,解除解放、中兴、民主三个街道全域及沈水街道孔雀城幸福社区、富民社区封闭静态管理,解除其他区域的参照防范区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
2.公交、客运班线等公共交通继续暂停运营。
3.健身房、体育场馆、洗浴、桑拿、美容、美发、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迪吧、KTV、影剧院、剧本杀、密室逃脱等非生活必需的密闭场所和景区景点、商场、早夜市、农村大集等人群密集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继续暂停营业。暂不举办大型活动、会议、论坛、展会、宴会等群体性活动。如违反规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中小学校管理措施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执行,幼儿园、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服务。
5.养老、救助管理机构、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6.餐饮机构可恢复外卖服务,暂不开放堂食。
7.超市、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实行限流50%开放;便利店、药店、小食品加工(熟食)店等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市场主体可恢复营业,要在入口处设置安全绳和安全桌,消费者不得进入营业场所。以上场所管理者、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消费者必须严格检查防疫“四件套”(亮码、测温、佩戴口罩、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场所的经营者及管理、环卫、保洁、保安、市场监管等一线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发现违反防疫规定的立即关停。
8.继续加强城市社区小区、城中村、散体楼围合管理和村屯入口管理,严格落实亮码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进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盛事通”App电子码通行证核酸检测灰码。
9.提倡人员非必要不跨区流动。
10.提倡人员非必要不离沈,非必要不得前往风险地区,特别是不前往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区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5号)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审批和报备程序。离沈和返沈未履行报备程序,经排查发现后,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11.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进行排查。对于14天内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告知其来(返)沈前要主动报备。未报备的来沈人员,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不予登记住宿;如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不按规定要求住宿人员报备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和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设立便民核酸采样点,确保群众“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严格落实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5号)中“落地即检”“24小时检测”和“48小时检测”有关要求。各行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13.有序进行疫苗接种,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身体健康、患有慢性病但控制稳定且符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条件的老年人,应尽早接种新冠疫苗,筑牢全民疫情防控屏障。
14.继续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履行个人义务。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自行购药或到诊所诊治。非必要不购买疫情发生地区的物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在处理快递物品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在通风有阳光的地方静置一段时间后再拆包取用。
15.在遵守防疫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平稳推进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严格审批并实施监管。
本通告自5月1日开始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0日
来源: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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