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合伙企业设立条件不同(公司组织形式的不同)
公司组织的形式多种多样,我们该如何通过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企业类型呢?
我们常见的公司形式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那他们具体的区别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就“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来讲讲。
一,出资人数不同: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2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不等,其中必须包含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同样不能超过50人,但也存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形。
二,承担责任形式: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GP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税务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在向股东分配利润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配的利润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直接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五,股权转让的区别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需要经过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照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六,新增出资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中新增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入伙协议。有限责任公司的新股东加入,需要股东会全体2/3以上表决权同意就可以引入新股东了。
其实在了解两种组织形式的优劣势后,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①对注册资金的限制,合作没有法定的最低额,而公司却有注册资本要求。②公司受到的监督力度比合伙企业的大③有限公司是人资两合,各方的合作不仅是基于人的合作,也是基于资金的合作。而合伙企业最明显的就是人合,是相互信任的人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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