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事故怎么协商(协商五年无果面对事故却频频甩锅)
前车之鉴后车不可鉴
文|行者无疆
诸君甭惊讶,更不用咂舌,也不用把眼睛瞪的如牛眼,拙作题目就是“前车之鉴后车不可鉴”,但故事仍然要从贾谊说起。
贾谊是西汉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从小就有“神童”之誉,18岁起就名满天下,受到了汉文帝的重用,担任梁王太傅一职后,贾谊专心著书立说,将毕生才华倾注于文章中,流传千古的政论文《治安策》便是他这一时期的杰作。
在这篇文章中,贾谊分析了秦王朝奸臣当道、实施暴政、由盛而衰的惨痛教训,曰:“前车覆,后车诫。夫三代之所以长久者,其已事可知也;然而不能从者,是不法圣智也。秦世之所以亟绝者,其辙迹可见也;然而不避,是后车又将覆也。”
汉文帝看了《治安策》后,对贾谊十分赞赏,并且采纳了文中的一些建议。从此“前车覆,后车诫”就成了一句名言,被历代文人频频地引用并流传至今,为世人所熟悉。如:
清沈复《浮生六记·坎坷记愁》:“奉劝世间夫妇,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过於情笃。语云:‘恩爱夫妻不到头’,如余者,可作前车之鉴也。”
孙犁《澹定集·业余创作三题》:“骄傲容易坏事,对我们来说,前车之鉴可以说是不少了。”
然而,总有然而,总有些人对这句警世名言作“然而”观。
就在这个月的3日19时21分,在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了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拉运塔吊的辽宁籍半挂车由南向北行经一段17公里的长下坡路段时,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31车受损。而在16日发布的《兰州15死车祸原因查明:车主明知制动有问题未检修》一文,披露的尽是车主、驾驶员及车辆的问题,而对“17公里长下坡路段”这一“先天性疾患”只字未提。
早在2013年11月11日《兰州日报》旧闻就曾报道过关于此路段存在安全隐患。据统计,自2004年12月底开通至今年6月15日,兰临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共有240辆车辆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伤。其中失控车辆冲入兰州市区引发事故18起,造成31人死亡,36人受伤。仅仅2012年,长下坡路段共发生55起失控事故,造成9人死亡,正因为如此,兰临高速的长下坡路段一直是高速公路第一支队管控的重中之重。且韩家河大队并将这一隐患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报高速公路第一支队,第一支队复核后又上报至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公安厅也已经将此隐患问题积极与兰州市有关部门进行协商。
然而“协商”五年至今无果,面对事故却潇洒地甩锅——都是车主与驾驶员的错,都是车辆惹的祸。
贾谊闻之,大概会说:“前车之鉴,后车不可鉴。”
行者闻言却说:“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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